政府收取居民用水排汙費是否合理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農業
  • 2021-11-19

政府收取居民用水排汙費是否合理 KATHY 1級 2013-11-18 回答

排汙費與排水費是兩個概念,排汙費是環保部門執行徵收的,物件是排放廢水、廢氣、噪聲、固體廢物等汙染物的企事業單位,作為環境損害治理和補償的費用,排汙費並不對居民徵收。排水費是一般是自來水公司等水務部門執收的,用於維護排水管道、綜合汙水處理廠執行的費用。

至於你說到的排水費是否合理的,合理的說法是很難解釋的,關鍵是要看是否合法,應由當地物價部門進行核定標準並公佈,具體可以向物價部門進行諮詢。

政府收取居民用水排汙費是否合理 匿名使用者 1級 2013-11-16 回答

合理。首先要弄清兩個概念,即排汙費和汙水處理費。目前國家只對單位和工廠徵收排汙費,不對居民徵收,而對居民用水徵收汙水處理費。這是有根據的。

2014年12月31日,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以財稅〔2014〕151號印發《汙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

第十條 除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情形外,汙水處理費按繳納義務人的用水量計徵。用水量按下列方式核定:

(一)使用公共供水的單位和個人,其用水量以水錶顯示的量值為準。

(二)使用自備水源的單位和個人已安裝計量裝置的,其用水量以計量裝置顯示的量值為準;未安裝計量裝置或者計量裝置不能正常使用的,其用水量按取水設施額定流量每日運轉24小時計算。

第十一條 因大量蒸發、蒸騰造成排水量明顯低於用水量,且排水口已安裝自動線上監測設施等計量裝置的,經縣級以上地方城鎮排水與汙水處理主管部門(以下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認定並公示後,按繳納義務人實際排水量計徵汙水處理費。對產品以水為主要原料的企業,仍按其用水量計徵汙水處理費。

建設施工臨時排水、基坑疏幹排水已安裝排水計量裝置的,按計量裝置顯示的量值計徵汙水處理費;未安裝排水計量裝置或者計量裝置不能正常使用的,按施工規模定額徵收汙水處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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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管理

第二十一條 汙水處理費專項用於城鎮汙水處理設施的建設、執行和汙泥處理處置,以及汙水處理費的代徵手續費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二條 徵收的汙水處理費不能保障城鎮排水與汙水處理設施正常運營的,地方財政應當給予補貼。

第二十三條 繳入國庫的汙水處理費與地方財政補貼資金統籌使用,透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向提供城鎮排水與汙水處理服務的單位支付服務費。

服務費應當覆蓋合理服務成本並使服務單位合理收益。

服務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汙水處理量、汙泥處理處置量、排水管網維護、再生水量等服務質量和數量予以確定。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百科_汙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

政府收取居民用水排汙費是否合理 匿名使用者 1級 2013-11-16 回答

首先要弄清兩個概念,即排汙費和汙水處理費。目前國家只對單位和工廠徵收排汙費,不對居民徵收,而對居民用水徵收汙水處理費。這是有根據的,但是因為各地水價不同,收費標準也不同,我們這裡每噸水2。25元,其中包含0。65元的汙水處理費費和0。15元的水資源費。所以如果對居民用水徵收排汙費是不對的。

政府收取居民用水排汙費是否合理 匿名使用者 1級 2013-11-17 回答

不合理

居民用水,排汙採用滲水井的方式自然過濾,並沒有任何企業單位或個人對民用汙水進行處理,不應該收取汙水處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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