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大國幾個王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
- 2021-08-02
約蘭登基的時候年三十二歲,在耶路撒冷作王八年。他行以色列諸王所行的,與亞哈家一樣;因為他娶了亞哈的女兒為妻,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
亞哈謝效法亞哈家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與亞哈家一樣,因為他是亞哈家的女婿。
利瑪利的兒子比加十七年,猶大王約坦的兒子亞哈斯登基。他登基的時候年二十歲,在耶路撒冷作王十六年;不像他祖大衛行耶和華-他神眼中看為正的事,
瑪拿西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效法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趕出的外邦人所行可憎的事。
亞們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與他父親瑪拿西所行的一樣;
另外,還有亞哈謝的母親亞他利雅和猶大國最後四個王。
約哈斯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效法他列祖一切所行的。
約雅敬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效法他列祖一切所行的。
約雅斤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效法他父親一切所行的。
西底家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是照約雅敬一切所行的。
(1)
原因可以追溯到亞當夏娃在伊甸園中的犯罪行為(具體請參閱創世記 2~3章 ),由於他們犯罪使惡進入世界,所以列王才能夠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要不然還沒那“機會”呢。這就是列王行惡事的終極原因。
(2)
從此,不論是百姓,還是列王,都與神隔絕了,只能透過獻祭來贖罪。這就是重複了幾千年的,犯罪——贖罪——犯罪的惡性迴圈。直到主耶穌基督降臨到世間,為罪人流血做了挽回祭。
1。他們的心中沒有神的公義,不畏懼神。(拜偶像……)
2。以自己為中心,滿足在世間的荒淫享樂,自私貪慾橫行。
3。濫用神給的權柄做不該做的事。(大衛奪臣之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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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淵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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