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與社會保障 是幹什麼的啊?以後幹什麼?
- 2021-08-20
勞動與社會保障局的職能:
(一)局機關
一、辦公室
辦公室的主要職能是:
1。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秘、資訊、宣傳、檔案、保密、機要、對外聯絡、接待、車輛管理、安全、保衛、督察、提案辦理、會議組織、後勤服務等工作。
2。草擬全市勞動和社會保險政策措施和規範性檔案。
3。草擬全市勞動和社會保險政策服務諮詢機構的管理辦法。
4。負責勞動和社會保險法規的宣傳和普及工作。編制本局管理的各項經費預、決算並監督
實施,管理勞動和社會保險機構經費的運營,對局屬單位的財務和資產管理實施監督檢查。
5。承辦勞動和社會保險的行政複議、應訴等事項。
二、人事教育科
人事教育科的主要職能是:
1。負責本科全面工作,制定本科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2。負責局機關黨建、人事、工資、職稱、婦女、計生等管理工作。
3。負責全域性紀檢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4。負責思想教育宣傳工作。
5。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工傷醫療科
工傷醫療科的主要職能是:
1。負責全市醫療、工傷保險的綜合管理工作,草擬改革方案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2。草擬醫療、工傷保險基金徵繳辦法,監督保險基金的徵繳政策與管理。
3。草擬保險費社會統籌辦法、個人帳戶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
4。草擬補充保險管理辦法和政策規定。
5。組織擬定基本醫療保險、工傷醫療的藥品、診療和醫療服務設施的目錄及支付標準。
6。草擬工傷保險行業差別費率。
7。組織擬定定點醫院、藥店的管理辦法及費用結算辦法。
8。組織實施工傷認定工作。
9。草擬城鎮企業職工工傷停工治療期間的待遇政策及標準。
10。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培訓就業科
培訓就業科的主要職能是:
1。組織實施國家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和相關的行業標準,草擬職業技能考核、鑑定的規定和辦法,審查認定職業技能考核、鑑定機構資格。
2。擬定勞動預備制度實施辦法,草擬職業技能人才培養、表彰、獎勵和職業技能競賽的規則、辦法和措施。
3。草擬全市技工學校以及就業訓練中心、社會力量舉辦職業培訓機構的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指導全市技工學校招生和就業工作,指導技工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的師資隊伍建設,組織、指導技工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的教學研究、教材建設和評估認定工作。
4。負責職業資格證書核發、管理工作。
5。貫徹國家有關勞動就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擬定城鄉就業措施並監督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