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跨”藥品是什麼意思?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收藏
  • 2021-11-19

“雙跨”藥品是什麼意思? 我是王鵬我為我帶煙 6級 2010-01-15 回答

意思是既能作處方藥又能當作非處方藥的的藥品!處方藥是指只能憑醫師處方購買的藥品,非處方藥即不需要處方而可以自行購買使用的藥品。

“雙跨”藥品是什麼意思? 吳尊 13級 2010-01-15 回答

這種藥品兼具處方藥與非處方藥的雙重身份,在不同的適應證、使用療效和劑量情況下轉換不同身份。其中尤以消化系統類用藥和解熱鎮痛類用藥居多。,“雙跨”藥品是國家藥品分類管理的一個階段,界定“雙跨”藥品的身份主要是看其適應證。某些藥作為處方藥時有多個適應證,有些適應證患者能夠自我診斷和自我藥療,這部分就作為非處方藥;而患者難以判斷的部分仍作為處方藥

“雙跨”藥品是什麼意思? 錦博 15級 2010-01-15 回答

你好:雙跨藥品就是既可作為處方藥,也可作為非處方藥使用的藥品。一種藥品在申報處方藥品時列有多個適應症,其中有的適合患者自我判斷和自我治療,在限適應症、限劑量、限規格、限療程的規定下,將此部分作為OTC;而患者難以判斷的部分仍作處方藥。

眾所周知,OTC是從處方藥轉換而來的,有些處方藥有眾多的適應症,其中有些適應症是適宜於患者自我判斷的小傷小痛,可自我藥療,因此,在限適應症、限劑量、限療程的規定下,將其作為OTC應用;而針對其中患者難以自我判斷的適應症,則將其作為處方藥使用,這就是我們常說的“雙跨”、“雙重身份”。例如治胃病的藥物西咪替丁、雷尼替丁、法莫替丁等,作為處方藥其適應症為胃及十二指腸潰瘍、應激性潰瘍、上消化道出血、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綜合症等,消費者對這些適應症難以理解,難以自我判斷,不能自我藥療,必須由醫生診治,用作處方藥。當西咪替丁等作為OTC時,其適應症必須修改為患者能自我判斷的輕微痛症,所以它們的適應症僅限於胃酸過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熱、燒心、反酸。

對於此類雙跨的品種,國家規定,OTC部分必須按國家公佈的使用說明書、標籤、包裝、專有標識(OTC甲、乙類)進行稽核登記,生產上市,而原處方藥部分仍按原批准使用的說明書、包裝進行生產,仍作為處方藥。因此,這類雙跨品種的藥品,是兩種不同的包裝,不同的說明書,這是正常的、合理的,而且會長期共存下去。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