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一直拖著不處理案件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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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2-27

派出所一直拖著不處理案件怎麼辦肖紅律師 2022-09-27

派出所立案後一直不處理的,報案人可以向當地檢察機關進行投訴,也可以向公安行政監督部門進行舉報。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辦理治安案件,應當自覺接受社會和公民的監督。對依法應當辦理的受理案件、立案、撤銷案件、提請逮捕、移送起訴等事項,無正當理由不予辦理的給予處分。

派出所立案標準有什麼

1、有犯罪事實。即已經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為已經觸犯了刑律,構成了犯罪。這種犯罪事實已客觀存在,非主觀臆測有證據證明,並非毫無根據;

2、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為需要依法給予刑罰處罰。如果其行為僅構成犯罪,而依法不應追究其刑事責任的,也不應立案;

3、屬於本區域管轄。公安機關只能管轄法律規定的屬於本區域管轄的案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

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應當按照管轄範圍,立案偵查。

第一百一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於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而又必須採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採取緊急措施,然後移送主管機關。犯罪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適用第三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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