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監督的具體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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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1-08

日常監督的具體方式有哪些律臨師晶律師 2022-04-15

法律分析:要堅持全面監督和重點監督相結合,幹部日常監督管理內容包括幹部“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重點是幹部的“績”。

1、道德修養,遵守社會公德情況。重點是監督幹部品德是否高尚,能否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動上與中央和省、市、縣委保持高度一致,平時的言行舉止是否與身份相符;是否尊重領導、團結同事,家庭、鄰里是否和睦;是否從嚴規範自身行為,在“八小時”以外的“生活圈”、“交際圈”能否嚴格要求自己,做到自重自警,慎微慎獨。

2、工作能力,堅持民主集中制情況。是否積極進取,不斷提升工作能力;是否及時轉變角色,適應崗位;是否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解決問題的能力、統籌規劃能力、掌控實施能力和創新能力等。特別是單位主要負責人是否具有統攬全域性的能力,是否帶頭執行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員是否互相信任,互相支援,維護班子團結;對重大事項決策、重要專案安排、大額度資金的使用等是否堅持集體討論,實行民主決策和科學決策,並接受群眾監督;是否按時召開民主生活會,並在生活會上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是否切實解決幹部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

3、勤奮敬業,遵守工作紀律情況。是否勤奮敬業,自覺遵守工作紀律;是否存在崗位缺失和佔崗不履職;是否專心工作,不幹與工作無關的事情;能否按要求參加集體學習和各種會議,是否優質高效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任務。

4、履行職責,工作目標完成情況。為本單位提供保障服務是否到位,職能作用是否得到有效發揮;能否按照單位的安排部署全面完成分管工作,能否按時、保質地完成承擔的目標責任考核任務;是否存在“到崗不作為、作為不出力、出力不盡責、盡責無效果”的問題。

5、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情況。是否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反腐倡廉建設的相關規定;是否按規定的職責許可權和工作程式履行職責、執行公務、廉潔從政;是否存在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現象;是否向黨組織如實報告個人重大事項,自覺接受監督;是否執行幹部管理規定,是否履行幹部使用程式,是否存在用人上的限制或報復行為。

法律依據:《陝西省紀委監委機關開展日常監督工作辦法(實行)》 第四條 省紀委監委機關要加強對行使權力情況的日常監督,透過多種方式瞭解被監督物件思想、工作、作風、生活情況,對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或者輕微違紀問題,應當及時約談提醒、批評教育、責令檢查、誡勉談話。第五條明確,要堅持嚴管厚愛相結合,激勵約束並重;堅持問題導向,抓早抓小、防微杜漸,精準有效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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