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銷商和代理商的區別?
- 2021-07-15
原發布者:該忘的很多
代理商和經銷商的區別
經銷一般是指經銷商與生產廠家或供貨商達成協議,在規定的期限和地域內購銷指定的商品。在經銷情形,供貨商和經銷商之間是一種買賣關係。代理商和經銷商就眾多“商”大家很容易混淆。那麼,兩者的區別有哪些呢?下面就和我一起看看吧!代理商和經銷商的區別是什麼從製造商到零售終端的渠道途徑:1,製造商→經銷商→消費者;2,製造商→總代理→經銷商→消費者;3,製造商→總代理→一級代理→經銷商→消費者;4,製造商→總代理→一級代理→二級代理→→經銷商→分經銷商→消費者;◆現實中代理商可以是代理單一品牌或多個品牌,但經銷商,分銷商一定是經營多個品牌。◆現實中的經銷商類似於貿易商,自由貿易,也可以是個休戶。◆分銷商介於代理商和經銷商之間,但其廣義上又包括代理商,經銷商,是很模糊的一個概念 。◆分銷是一個銷售概念,是一箇中轉站,一般只做渠道不做終端。◆批發商、零售商、加盟店、自營店、授權店、專賣店可以籠統的視作門店,沒必要強制性的區分,沒多大意義。 也就是說,上面這幾個概念都很接近,有的甚至不好區分,但我們卻有必要弄清他們的本質,這樣對於銷售人員,商務代表們都很有作用。代理商主要分為總代理、區域與分品牌代理、總代理自己建立的省級分公司等。代理商的建立,可以分擔廠商的風險,使廠商與代理商共同拉動市場從而降低廠商的經營風險。在代理商的層次上,除設立總代外,代理商還可以根據廠商的渠道模式,下設一級代理或
代理商是經銷商的上級,代理是直接從廠家拿貨,經銷商只能從代理處拿貨。
這個是我以前的回答,供參考:
嚴格意義上的經銷商和代理商是有區別的:
所謂經銷商的“經銷”是指,拿著錢,從企業進貨,他們買貨不是自己用,而是轉手賣出去,對於他們只是經過手再銷售而已,他們關注的利差,而不是實際的價格。經銷商的經營範圍和方式如下:
1、獨立的經營機構
2、擁有商品的所有權(買斷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3、獲得經營利潤
4、多品種經營
5、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
6、與供貨商責權對等
所謂代理商,是指受企業委託負責幫企業尋找市場甚至幫企業銷售產品的企業和私人機構,其明顯特徵是不具有產品的所有權,只收取相應的佣金。經銷商則大不相同。代理商的經營範圍和方式如下:
1、不一定是獨立機構
2、不擁有商品的所有權(代理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3、賺取佣金(提成)
4、經營活動受供貨商指導和限制
5、供貨權力較大
但現實中很多代理商對其所代理的產品也是擁有所有權的,必須先從廠家或上級代理進貨,而後銷售,其與經銷商的區別體現在其經營活動是否受廠家或上級代理指導和限制,在本經營區域內有否對所經營的商品的管理區和獨家經營權,代理商是廠家授權在某地區的代表,代行廠家的某些職能,並經銷某種產品的商戶,無自主權,受廠家的約束較多
這個百度裡面有的:
經銷商與代理商都是渠道的中間商
經銷商
★獨立的經營機構
★擁有商品的所有權(買斷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獲得經營利潤
★多品種經營
★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
★與供貨商責權對等
代理商
★不一定是獨立機構
★不擁有商品的所有權(代理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賺取佣金(提成)
★經營活動受供貨商指導和限制
★供貨權力較大
代理商可以招經銷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