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致22死重大事故22人獲刑,分別是怎麼判的?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動漫
  • 2021-10-31

內蒙古致22死重大事故22人獲刑,分別是怎麼判的?BYAUCCP 2020-11-17

2020年11月13日9時,內蒙古自治區西烏珠穆沁旗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錫林郭勒盟西烏珠穆沁旗銀漫礦業有限責任公司“2·23”井下車輛傷害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所涉重大責任事故罪、非法經營罪以及相關職務犯罪等4起刑事案件,對事故單位涉案18名被告人、2名非法經營罪被告人以及2名相關職務犯罪被告人依法判處刑罰。

內蒙古致22死重大事故22人獲刑,分別是怎麼判的?

2019年2月23日8時20分許,西烏珠穆沁旗銀漫礦業有限責任公司使用超員承載違規車輛運送工人時發生井下車輛傷害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造成22人死亡,28人受傷。

內蒙古致22死重大事故22人獲刑,分別是怎麼判的?

法院審理查明,涉案企業人員在生產、作業及監督生產作業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涉案車輛的經營者,未取得回收報廢車輛的資質,非法經營報廢車輛,擾亂市場秩序;涉案的國家工作人員,在履職過程中落實安全生產監管責任不到位。上述犯罪行為導致井下車輛傷害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情節特別惡劣,均應依法予以懲處。

西烏珠穆沁旗人民法院根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作出一審判決。以重大責任事故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判處被告人接邾清有期徒刑四年八個月,以重大責任事故罪對另外十七名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至免予刑事處罰不等的刑罰;以非法經營罪分別判處被告人何福洲、張華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對國家公職人員司全成以濫用職權罪、受賄罪,姚玉清以翫忽職守罪、受賄罪分別依法判處刑罰。部分被告人同時被處罰金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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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可是不容一點問題,一點點問題就可能導致人生命和財產受到極大損害。

內蒙古致22死重大事故22人獲刑,分別是怎麼判的?自己滴定 2020-11-17

在這一事故中,獲刑的22人分別有重大責任事故罪,行賄罪,非法經營罪,濫用職權罪,翫忽職守罪,其中何福洲、張華屬於違法經營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

內蒙古致22死重大事故22人獲刑,分別是怎麼判的?三棵樹451 2020-11-17

內蒙古致22死重大事故22人獲刑,分別是這樣判的,對於國家公職人員,並以濫用職權罪,受賄罪,翫忽職守罪依法判處,同時被處罰金。

內蒙古致22死重大事故22人獲刑,分別是怎麼判的?劉心安兒 2020-11-17

內蒙古致22死重大事故22人獲刑,分別判處他們相應的有期徒刑,是因為這個工廠存在著嚴重的違法行為,而且對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都造成了很嚴重的傷害。

內蒙古致22死重大事故22人獲刑,分別是怎麼判的?神關2223 2020-11-17

以重大責任事故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判處被告人接邾清有期徒刑四年八個月,以重大責任事故罪對另外17名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至免予刑事處罰不等的刑罰;以非法經營罪分別判處被告人何福洲、張華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對國家公職人員司全成以濫用職權罪、受賄罪,姚玉清以翫忽職守罪、受賄罪分別依法判處刑罰。部分被告人同時被處罰金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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