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人身損害賠償的標準_法師兄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動漫
  • 2022-10-25

江蘇省人身損害賠償的標準_法師兄胡文學律師 2022-10-24

(1)殘疾賠償金:

根據上一年度江蘇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資性收入與經營淨收入之和乘以全省平均負擔係數的標準,按照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自定殘之日起計算二十年。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計算公式為:殘疾賠償金=(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工資性收入+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經營淨收入)×上一年度全省平均負擔係數×勞動力喪失比例×20年(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2)死亡賠償金:

按照上一年度江蘇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資性收入與經營淨收入之和乘以全省平均負擔係數的標準,計算二十年。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計算公式為: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工資性收入+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經營淨收入)×上一年度全省平均負擔係數×20年(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2。被侵權人有被扶養人的,被扶養人生活費不再作為單獨的賠償專案,不影響賠償總額,但需在殘疾賠償金或死亡賠償金中列支,以保護被扶養人的生存權益。列支的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被侵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上一年度江蘇省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週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

計算公式為:每一被扶養人生活費=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勞動力喪失比例×被扶養年數÷共同扶養人數

3。被扶養人系被侵權人近親屬的,除可獲得死亡賠償金中列支的被扶養人生活費外,仍有權作為近親屬參與剩餘部分死亡賠償金的分配。

4。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工資性收入、人均經營淨收入、人均消費性支出額和全省平均負擔係數的具體標準,由省法院民一庭每年年初依據省統計局統計的標準下發全省各級法院執行。尚未公佈相關標準的,按照已公佈的最近年度的標準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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