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損失,應怎樣承擔責任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動漫
  • 2021-09-20

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損失,應怎樣承擔責任 匿名使用者 1級 2012-12-13 回答

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損害的,不承擔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條文主旨】本條是關於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損害責任承擔問題的規定。

【條文理解】不可抗力作為一般免責事由的理論依據是,法律是指導和約束人們行為的規範,如果讓人們承擔自己主觀上無法預見,或者客觀上無法預防和無法控制的損害結果,既不合乎情理,也難以達到立法目的。

1、所謂不可抗力,是指當事人不可抗拒的外來力量,是偶然發生的、當事人無法左右的特殊自然現象和社會現象,包括自然災害和社會事件。前者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天災,如風災、水災、雪災以及地震、冰雹、泥石流、海嘯、雷電等引起的災害。後者是由社會事件引起的災害,如戰爭、武裝衝突、罷工、政府禁運等。《民法通則》第107條和第153條、《合同法》第117條和第118條、《侵權責任法》第72條和第73條、《海商法》第167條、《民用航空法》第167條、《郵政法》第34條。

2、不可抗力事件是社會公認的偶然發生的一種客觀存在,無論是自然現象還是社會現象,它都獨立於侵權人的行為之外,既非當事人的行為所派生,亦不受當事人意志所支配。且不包括第三人的個人行為。假如第三人的行為對侵權人來說是不可預見並不能避免的,但它並不具有外在於第三人的行為特點,第三人的行為不是社會公認的客觀存在,不能認定為不可抗力。

3、如何理解“法律另有規定”。本條中的“法律另有規定”是認定不可抗力免責事由的一個重要例外。通常情況下,法律規定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害是可以免責的,但並非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發生不可抗力都可免責。在法律對此作出不同規定的情況下,應當優先適用有關法律的規定,不可抗力不作為免責事由。“法律另有規定”主要包括以下兩方面的涵義:(1)其他法律對不可抗力有不同規定的,優先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2)“法律另有規定的”情況。第一,將侵權責任與合同責任一併規定。根據《鐵路法》第58條、《電力法》第60條的規定,不可抗力應作為免責事由,無論當事人提起侵權之訴還是違約之訴,被告依法均可免責。第二,侵權責任法的有關法律規定包括三種情況:一是不可抗力作為免責事由,《海商法》第167條、《民用航空法》第167條。二是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重大過失或者過失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侵權責任法》第72條、第73條。三是不可抗力作為免責事由,還要附加其他條件。《大氣汙染防治法》第63條、《水汙染防治法》第42條、《海洋環境保護法》第92條都對不可抗力附加“經及時採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損害”條件的規定。第三,違約責任的有關法律規定包括五種情況:一是不可抗力作為免責事由。《鐵路法》第18條。二是不可抗力不作為免責事由。《郵政法》第34條。三是不可抗力作為部分或者全部免責事由。《合同法》第117條、《海商法》第158條、第159條、160條。四是不可抗力作為免責事由,還要附加其他條件。《合同法》第118條、《海商法》第160條。五是不可抗力作為解除合同的條件。《合同法》第94條。(3)除法律對不可抗力另有規定外,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也對不可抗力作出了規定。《擔保法解釋》第122條規定“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適用定金罰則”。

【審判實務】一、注意區分違約與侵權情形下不可抗力的法律適用。

1、違約情形下:《民法通則》第107條、《合同法》第117條及118條、《郵政法》第34條。

2、侵權情形下:《民法通則》第107條、《侵權責任法》第29條。

二、嚴格把握不可抗力的因果關係、主觀因素。

不可抗力導致免責,必須是不可抗力稱為損害發生的唯一原因,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和擴大不能產生任何作用。因此,訴訟當事人以不可抗力作為抗辯事由時,人民法院應當查明:(1)不可抗力與損害後果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係,凡無因果關係的,不能認定為不可抗力;(2)侵權人有無過錯,不可抗力免責原則要求侵權人無過錯;(3)侵權人的行為在發生不可抗力條件下對所造成損害後果的作用,凡在不可抗力發生後,未盡法定義務減輕損失的,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侵權人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損失,應怎樣承擔責任 生命的輪迴 1級 2012-12-13 回答

《侵權責任法》第八十六條規定: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由於是不可抗車造成第三人的人身傷害,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沒有過錯。但是,本條並沒有規定上述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要以存在過錯為前提。此外,從我們生活常理去理解,如果沒有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在該區域進行建設活動,就不會因不可抗力的介入而發生人身傷害事故,所以,本人認為,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你可以找施工單位或是建設單位,也可以要他們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損失,應怎樣承擔責任 匿名使用者 1級 2012-12-13 回答

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在部分情況下會由國家給予救濟性的補償,但是沒有人會為此承擔責任

當然,前提必須是完全由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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