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英國對印度分而治之的目的是什麼?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文化
  • 2021-09-29

歷史上英國對印度分而治之的目的是什麼?貞觀之風6 2019-07-08

目的:印度畢竟是個很大的國家,而英國是殖^民者,它不希望看到印度太過強大,必須找個對手牽制印度,所以把印度分裂是最好的選擇。

印巴分治是英國殖民統治的結果,在殖民統治期間,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防止印度人太團結,英國故意挑動了印度教徒和伊斯蘭教教徒之間的關係,而不是去解決分岐。

使仇恨越來越大,發生了許多的宗教衝突事件,死傷人數眾多(嚴重到甘地都受傷和無法制止的地步),最終,英國只有同意印巴分治。

歷史上英國對印度分而治之的目的是什麼?

擴充套件資料:

印巴分治前,卡拉奇的印度教徒要多於穆斯林,印度教徒的餐館、酒吧鱗次櫛比,很多卡拉奇人經常到孟買和德里去打工、求學,而在孟買的印度人也經常到卡拉奇經商。

從印度移居至巴基斯坦的大多來自北方邦、中央邦、旁遮普邦、古吉拉特邦、拉賈斯坦邦,這些移居過來的人在巴基斯坦被稱作穆哈吉爾人,就是移民的意思。

在印巴分治初期,人們其實還沒有很強的國籍意識,民間相互走動也比較常見。然而,後來印巴發生戰爭,每發生一次,敵視會增加幾分,簽證就會卡得更嚴。

在很長一段時間裡,印巴居民要獲得對方的簽證難上加難,有的甚至要拖上一年,雙方的走動因此就很少了。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印巴分治

歷史上英國對印度分而治之的目的是什麼?南昌志明 2012-01-13

二次世界大戰後,遭受英國殖民數百年的印度伴隨著殖民地半殖民地民族解放運動的高漲,獨立運動也進入了高潮。最終,印度獲得獨立,分裂成印度聯邦(後來的印度共和國)和巴基斯坦自治領(後來的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造成這一現實的原因,國內外學者都有深入的研究,並各持意見。但是,他們主要是從印度一方或巴基斯坦一方來看待造成這一問題的原因,對從英國方面來看問題的論述較少。國內有些學者為印巴分治是英國“分而治之”政策的結果,也有學者反對這一觀點,認為英國最初目的是想建立統一的印度,最終卻事與願違。那麼,英國當時在對待印度問題上的態度和出發點究竟如何,本文在此試圖從英國國家利益出發作出簡要的分析。

一、印巴分治概念的界定和相關研究情況的表述

(1)印巴分治

印巴分治(亦即“印度分治”,Partition of India)是指於1947年8月14日和1947年8月15日發生在印度次大陸的歷史事件。從大英帝國統治下的英屬印度誕生兩個新生國家巴基斯坦自治領(Dominion of Pakistan,後來的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印度聯邦(後來的印度共和國)。其他細節方面,英屬印度時期的孟加拉省分別劃入東巴基斯坦和印度西孟加拉邦,旁遮普地區分別劃入西巴基斯坦的旁遮普省和印度旁遮普邦。孟加拉國自1971年的孟加拉國獨立戰爭之後脫離巴基斯坦獨立。由於當時分治條款只涉及現代的印度和巴基斯坦二國的劃分問題,漢語常稱之為“印巴分治”。

(2)國內外的研究情況

首先,國外學者的觀點。在巴基斯坦的史學家看來,譴責英國殖民政權支援印度國大黨,壓制、排斥和反對穆斯林聯盟,否認巴基斯坦的建立同英國有任何的牽連。同時認為蒙巴頓方案是英國人與印度國大黨領導人之間的一場政治交易,是蒙巴頓本人與尼赫魯、和身居印度憲政改革顧問要職的V·P·梅龍之間討價還價的結果。印度學者認為,印度最終之所以出現分治,這是與穆斯林聯盟的分離主義和教派主義分不開的,而這種分離主義和教派主義主要是受到英國帝國主義的支援和慫恿。巴基斯坦的出現就是英國“分而治之” 政策的產物。英國史學家對分治問題的看法在頗大程度上映了英國官方的態度。他們把責任歸咎於印度的內在因素。首先是印度解決自身內部的教派糾紛,其次才是自治和獨立。他們以印回教派糾紛作為繼續維持其殖民統治的一補護身符,從而遲遲不予印度人民獨立。以這一角度出發,一種看法是,分治的責任在於國大黨缺乏與穆斯林合作的誠意。另一種看法是,穆斯林聯盟堅持巴基斯坦的要求。英國出版了整套英印關係秘密外交檔案叢書——《英印憲政關係—移交政權(1942一1947年)》,它力圖使人造成這樣一個印象,英國並沒有實行“分而治之”政策,分治主要是印度兩大政黨——國大黨和穆斯林聯盟,在一系列重大問題上分歧和爭吵的結果。特別是1947年春,穆斯林領導人提出了“內戰或巴基斯坦”的選擇,以及真納與蒙巴頓會談時,前者向後者要求對印度問題採取“外科手術”,在這種情況下,蒙巴頓方案的出籠,正是滿足了印回雙方的政治主張而已。

其次,國內學者研究情況。關於英國在印巴分治上的作用,國內學者基本有兩種看法。第一、印巴分治是英國“分而治之”政策的結果,是英國企圖維護沒落殖民帝國統治利益的手段。如劉彤的《是分立,還是“分治”?——評1947年印巴人民反英鬥爭》,汪長明的《印巴分治與英國在克什米爾問題上的角色》,孫澄《論印巴分治的原因及影響》等等。第二、有些學者是持相反的觀點,主要是從英國工黨的層面看待問題,認為印巴分治不是英國當時政府的意願,不應負相應責任。英國當時的目的是將政權交給一個統一強大的印度政權手中,即試圖建立統一的印度聯邦政府。如諶煥義的《有關印巴分治的若干觀點》、《印巴分治原因探析》等。

綜合以上學者的觀點,本人在做了多方比較和查閱相關資料後,認為從國家利益出發堅持分治印巴或者採取“分而治之“政策能使英國獲取的國家利益最大化。在統一印度和分治印度上,自然會選擇後者。

二、從國家利益出發,英國選擇分治印巴而非統一

國家利益是一個國家制定對外政策和實施對外行為的依據。漢斯•摩根索明確指出:“一個國家外交政策的制定是由這個國家的國家利益決定的,國際政治的實質內容之一就是國家利益,國家利益是衡量一國外交政策的最高標準。”無論英國的外交政策如何變動,維護國家利益的目的是絕對不會改變的。謀求和維護國家利益是各種外交政策制定的前提和根本目的。“均勢”理論和“分而治之”政策針對南亞局勢甚至於整個亞洲而言都有著重大的影響和作用。就英國而言,這種地區的均勢和地區政權的相互牽制,使得英國可以插手該地區的事務,利用各方面的矛盾,活躍其中,謀取地區霸權和利益。

(1)選擇統一印度的不可行性

國內一些專家學者如諶煥義等認為英國當時政府的目的是“無論是出於政治的需要,還是出於個人對印度的感情,無論在工黨執政之前還是執政之後,艾德禮、蒙巴頓等主要當事人都主張維持印度統一”艾德禮在接受威廉姆斯的採訪時回憶說“不幸的是,我們不得不同意印度分裂,分裂印度絕非我們所願”,“我們寧願一個統一的印度”,“無論如何,英國在印度的主要興趣是將權力和平地交給一個強大的繼承的政府”。從這些資料中似乎可以認為,英國需要一個統一的印度,但是這種選擇是不可行的。

首先,英國政府需要統一印度的真實目的。

1945年8月,對日戰爭出乎意料地突然結束,新的工黨政府決定儘快給印度已完全的自治,這既可以向國際社會表明英國的誠意,又可以使倫敦和總督在印度掌握主動權。在此時,英國當局並沒有一個關於印度獨立的計劃,但其目的很明確,力圖將印度留在英聯邦,幫助英國在東南亞的防務和英國在該地區的活動提供方便。另外,英國認為印度的分裂將不可避免地使南亞次大陸陷入緊張局勢之中,而印巴兩國的衝突將為外國的干預提供機會,美國、蘇聯將盡可能在南亞發展自己的勢力,這樣加劇南亞的動盪,從而削弱英國在南亞的影響。由此可以看出,英國需要統一的印度的目的很不單純,只單從英國國家利益出發並非像一些學者所說是出於同情殖民地人民和關心殖民地人民。我們不否認或許有這樣的感情因素存在,但面對國家利益,英國政府必然不會單憑感情來制定對外政策。艾德禮、克里普斯和蒙巴頓的印度情結,只屬於他們個人,而最終左右不了英國的國家利益。打“感情牌”無非是想逃脫責任,想麻痺印度人民,此外,把政權交給一個獨立而強大的政府,英國並不能保證這個政府會唯英國馬首是瞻,聽從英國外交安排,尾隨英國。相反,獨立而強大的國家政府本身也要以國家利益為前提,一些情況下必然會反對英國的干涉,並試圖擺脫英國的影響。新政權的建立即意味著和原英印殖民統治的徹底脫離,正像50年代印度尼西亞總統蘇加諾說的“一旦獨立,永遠獨立!”

其次,統一印度的條件不具備。

有人曾生動的描述到:“1947年3月的印度是一艘艙中滿載彈藥而在大洋中著了火的船”從這句話中可以看出當時的南亞次大陸局勢之緊張,這種緊張的局勢是由這塊土地上的種種矛盾所造成的,而且這些矛盾難以調和,一觸即發。如果試圖讓這些個矛盾相互妥協或消除,則是幾乎不可能的。

第一、英國的殖民統治和已覺醒的印度人民反殖民鬥爭的矛盾。自1600年英國建立東印度公司以來到20世紀,英國殖民者在印度殖民統治了3個世紀。這幾百年中,英國在印度幹了許多罪惡的勾當,但印度各階層人民反抗英國殖民者的英勇鬥爭是從英國入侵印度的第一天就開始的。如:1857——1859年間,印度人民反映大起義,等等。進入20世紀後,特別是1916年,印度兩個最大的政黨國大黨和穆斯林聯盟締結了共同奮鬥的勒克瑙公約,來反對英國殖民地統治從而建立印度自治領。20世紀二三十年代,在以甘地和尼赫魯為首的國大黨的領導和以真納為首的穆斯林聯盟的參與下,南亞次大陸上的各階層人民先後掀起了兩次大規模的非暴力不合作運動,鬥爭矛頭指向英國在印度的殖民政權進而極大地削弱了英國的殖民統治。面對印度人民的反英反殖鬥爭,英國殖民當局則力圖挽救最後的殖民利益,因此其丟擲的解決印度問題的措施基本都是以殖民利益為前提的。因為二戰使英國急劇衰落,國內出現了嚴重的財政經濟危機,出於無奈,英國不得不考慮從殖民地撤出,在這種情況下,英國必然試圖最大化的保護殖民利益。面對印度人民的反英鬥爭,英國的印務大臣佩西克——勞倫斯佯稱:“1946年將是印度歷史上的試驗期,英國政府以及英國人民都竭誠願見印度迅速獲得完全自由地位成為不列顛平等的一分子”英國政府的空洞許諾騙不了印度人民,1946年2月16日的孟買水兵起義和以後一段時期的工人罷工,學生罷課,遭到的不是和平談判結束而是英殖民當局血腥的鎮壓。

第二、英國殖民當局的挑唆和利用使國大黨和穆斯林的矛盾激化。由於宗教信仰和代表不同階層的利益,國大黨和穆斯林聯盟本身就具有矛盾。國大黨是以信仰印度教的大資產階級及其知識分子為主體的政黨,它和英殖民主義勢力有著密切的聯絡,而信仰伊斯蘭教的穆斯林們則是“要麼是大地主,要麼是小農民,一個穆斯林的城市中產階級,實際上是不存在的”,而英國當局正是看準了這些矛盾,並加以利用,不斷加深印度教和伊斯蘭教之間的宗教矛盾,實行“分而治之”是鞏固在南亞次大陸殖民統治的最佳策略。因此在扶持國大黨的同時,又策劃穆斯林上層人物在1906年組建了穆斯林聯盟。穆斯林聯盟代表著廣大受壓迫和剝削之苦的農民和手工業者,雖然勒克瑙公約簽訂後,國大黨和穆斯林聯盟能夠在反英鬥爭上聯合一致。但在面臨英國在印的殖民統治即將垮臺時,二者的對立尖銳了。二者雖都在思考英印殖民地政權被推翻後,應建立一個什麼樣的國家,但二者有著不同的想法。國大黨認為應建立一個國大黨一統天下的印度,而穆斯林聯盟由於受到國大黨的壓迫和不公正待遇則從廣大穆斯林的利益出發,要求“把在南亞次大陸上穆斯林聚集的兩個地區統一組建為一個‘清真之國’,即巴基斯坦,只有這樣才能避免獨立後在國大黨統治的大印度裡廣大穆斯林將成為印度教徒一個較低的種姓而融合在一片灰色的聖灰裡”,以真納為首的穆斯林聯盟的明確表明要建立穆斯林單一政體,要求分裂。二者的矛盾,使英國的“分而治之”政策得到充分貫徹。1909年,殖民當局頒佈立法會議改革法,給了穆斯林單獨選舉權,並使他們的席位高於人口比例。這實際上等於承認“穆斯林不是一個教派,而是一個民族”的主張。國大黨領導人馬拉維亞在談到這個法令時說:“在英國統治印度的歷史上,第一次承認以宗教作為選舉的基礎,這就在印度教徒和伊斯蘭教徒之間,永遠築起了一道隔開兩者的長城”。

第三,從蒙巴頓方案中關於邊界劃分看英國的分裂之心。英國對印巴邊界的劃分是荒唐的和不負責的,這注定了南亞次大陸日後的動盪。首先是劃分疆界的時間匆忙,其次是劃分的人選對印度歷史及具體情況毫無所知。1947年6月3日,英國殖民當局公佈了關於印巴分治的蒙頓巴頓方案,其後便是關於印巴疆界的劃分。英國政府選了律師出身時年45歲的拉德克里夫,他曾出任英國情報局局長。原因有二:一是他的名氣很響,尼赫魯和真納都知道他的名氣;二是拉德克里夫對印度一無所知,這被英國政府看成是一個不可多得的優點,理由是拉德克里夫肯定不會對任何一方有偏心眼。可正是因為他的這一優勢改變了南亞次大陸,改變了數億人的命運,為以後印巴長期處於敵對狀態埋下禍根。而且英國表面說不會讓殖民當局干預疆界劃分,因為他們害怕不會和平分治。但是據拉德克里夫的秘書比尤蒙特回憶,蒙巴頓和尼赫魯還是派了一名高階官員來監視拉德克里夫的工作,結果對邊界劃定進展瞭如指掌的蒙巴頓幾次施壓,命令拉德克里夫在一些地區重新劃定顯然對印度有利的疆界,因為在尼赫魯和真納之間,蒙巴頓更喜歡前者。如此看來,殖民當局根本沒把印度人民的利益考慮在內,只為處於自己的喜好,不負責任的疆界的劃分根本就是“紙上談兵”。既然劃分疆界都如此草率,更不用說建立強大統一的印度政權,因為這項任務遠比劃分疆界難得多。

綜上可知,英國選擇印度統一的是不可行的,因此印巴分治則必然成為英國的最終選擇。

(2)印巴分治是英國的必然選擇也是其國家利益最大化的需求

第一、分治條件成熟

1、英國“分而治之”的殖民政策深入印度骨髓。自征服印度以來,因為害怕印度教徒和穆斯林兩大教派聯合起來反抗英的殖民統治,英國殖民者一直利用印度社會存在的種姓、教派矛盾,極力挑撥離間各階層、各社會集團間的關係,實行“分而治之”政策,以維護其殖民統治。1821年,一個英國官吏以“卡納蒂克斯”的筆名在《亞洲評論》上著文公開宣稱:“分而治之應是我們統治印度的格言”。這種政策的明確提出是在1857年——1859年的印度民族大起義之後。1857莫拉達巴德的英軍司令官約翰·科克中校在一份檔案中指出:“我們將竭力保持各宗教和各種族之間的分離,絕不給他們填補這個鴻溝的機會。我們政府在印度的政策應該是分而治之”孟買省督艾爾芬斯頓在1859年5月14日的會議筆記中寫道:“分而治之是古羅馬人的座右銘,而現在應該成為我們的座右銘。”從而分而治之政策,成為了英國殖民統治印度的根本方針。

為達到分而治之的目的,英國先是對印度土邦採取一系列政策。特別是1957年印度民族大起義後,英國把對土邦的兼併政策改為扶持,從而能抵抗印度人民的反殖鬥爭。1877年,英國女王維多利亞宣佈兼任印度女皇,全印度土邦歸其直接統治,土邦制度最終形成。此後,英國一直“把土邦當作它統治印度的支柱和抵擋印度獨立運動的防波堤”同時,英國殖民當局不斷強化在印度土邦的軍事存在。如在印度分裂前,英國殖民當局就實行某些措施來加強對海德拉巴(Hyderabad)、克什米爾、邁索爾(Mysore)、和特拉凡哥爾(Travancore)軍事上的控制。英國在這些土邦建立了很多軍事基地和飛機場。顯然,英國的目的是當殖民當局在印度各省的統治無法繼續維持下去時,土邦將成為英國最後的同盟軍。英國制定“分別選舉”制度是印巴分治的先導和理論基礎。1906年,印度總督(Governor_General)明託勳爵在會見以阿加汗為首的穆斯林領袖代表團時,答應穆斯林所謂的“分別選舉”(有學者譯為“單獨選舉”、“分割槽選舉”),並且向他們保證,作為一個宗教社團他們的政治權利和利益將獲得保障。這是英國官方第一次對“分治”政策的表示。1909年,英印當局為了穩固在印度的地位,頒佈了一個新的法案——《1909年印度政府組織法》(Government of india Act of 1909),又稱 “莫萊-明託改革法案”(Morley_Minto Reforms Act)。這一法案在法律上確認了“分別選舉”的原則, 即把印度人分成普通選民、地主、伊斯蘭教徒等幾個選舉單位,由各選舉單位分別選出中央和省議員,其核心是教派單獨選舉。1919年,殖民政府公佈《1919年印度政府組織法》(Government of india Act of 1919)這部法案正式承認教派選舉制。印度社會各教派也因此爭權奪利,從而印度社會教派鬥爭更加激烈。1935年,英印當局頒佈《1935年印度政府組織法》(Governmennt of india Act of 1935)。該法 在印巴分治之前起印度憲法的作用,這是英國分裂印度的一項重要政策。該法將印度人按種姓和宗教分12個選舉單位,即印度教徒、穆斯林、耄那教徒、印-英混血人、歐洲人、被壓迫階級(“賤民”)、印度的基督教徒、工商業者、地主及資本家、工人、大學人員、婦女,每個單位分別選出自己的代表參加政府。這就是所謂的“分別選舉法”。英國殖民當局的目的是打著維護少數派利益的幌子,實則是把印度社會的教派、種姓矛盾固定化、合法化。這給英屬印度社會埋下了分裂的禍根。“分別選舉”制度也導致了國大黨與穆盟鬥爭和分離,導致了英屬印度的分裂,並最終導致了印巴分治。

2、國大黨和穆斯林聯盟不可調和的矛盾和激烈的鬥爭使分治成為必然。關於這一點,上文已經有過較為詳盡的論述。二者代表的不同階層的利益和宗教信仰的矛盾在英國殖民當局的挑唆下,激烈化,達到了無法調和的地步。國大黨國大黨對教派問題的重要性方面估計不夠,處理具體問題失當。甘地領導下的國大黨深賦印度教色彩,他把穆斯林稱為“他們”,而把印度教繼稱為“我們”,而且在民族獨立運動中,從復興印度教的角度去激發人們的民族感情,這樣做的後果自然引起了穆斯林的不安。對穆盟的地位和實力缺乏正確認識,其表現為對穆盟採取兼併、排斥政策。國大黨主要領導人不承認穆斯林文化在印度的地位,更不承認穆斯林是一個民族,尼赫魯甚至這樣說過:“國內只有兩方——國大黨和英國人”,而不存在第三方穆盟。尤其是在1937年真納關於在大選中建立聯合戰線和組織聯合政府的問題上,尼赫魯提出種種苛刻條件予以拒絕。1936年到1937年舉行了各省政府選舉,結果國大黨在中央立法會議上和五個主要省份中獲絕對優勢。當慘敗的穆盟忍氣吞聲地請求成立聯合政府時,遭到了國大黨人的拒絕,並要求穆盟併入國大黨。特別是在各方試圖談判合作時,兩大教派的大屠殺激烈的進行著。加爾各答大屠殺是本來就不願合作的真納堅定了分治出巴基斯坦的決心。他說:“除了建立巴基斯坦以外,我們沒有任何別的選擇。那是通往印度真正自由、所有生活在這塊次大陸的民族幸福與快樂的捷徑”。

第二、從英國利益出發,必然選擇印巴分治

1、將利益損害降到最小或獲得利益最大化

英國政府派出的代表團,雖然事前英國內再三強調不代表官方的意見,但他們是為英國外交政策的提供情報的人。因此,他們的觀點必定會對政府政策產生重要影響。這些代表團人員的派出,正是英國從國家利益出發對待印度問題的具體體現。通過了解實際情況,制定相關政策謀取最大利益。博頓利雖然不喜歡巴基斯坦,但是認為,為了避免大規模的流血衝突,為了保護英國的貿易利益,承認巴基斯坦是必要的。

另外印度國大黨希望建立國大黨一黨天下的印度,但英國當局迫於國內外幾大勢力的反對是拒絕讓國大黨主導印度、統治印度的。因為國大黨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的不合作政策引起了英國各種勢力的不滿,如果讓國大黨接手印度,則會遭到英國國內尤其是保守黨的猛烈攻擊,會被斥責出賣穆斯林的忠誠而屈服於不忠的政治勢力。在國外主要是穆斯林世界的反對,如果不顧及穆斯林聯盟而讓國大黨統治印度,就可能嚴重地損害英國與中東穆斯林的關係,而中東是英國希望維護的戰略重點。

2、南亞局勢的相互牽制,動盪不安,對英國而言是日後有利可圖

有些學者認為英國把政權交給統一而強大的印度對英國利益有幫助,可以分擔英國在南亞地區的事物。有些學者還認為南亞局勢動盪,美國、蘇聯必然會插手,這樣會使英國在南亞的影響受到削弱,後來事實上,美國、蘇聯的確插手此處。所以只有統一獨立的印度才能與美蘇抗衡,確保英國利益。而本人認為,一個統一而強大的印度必定不會再為英國的利益辦事,也不會情願受制於某個國家,除非有利於本國利益。而且從英國當時的情況分析,國際地位衰落,國內經濟發展處於崩潰邊緣,大力接受美國的援助,根本無再多精力爭奪南亞勢力範圍,更不用說幕後支援印度抗衡美蘇。此外,就南亞內部而言,教派林立,民族多樣,文化各異,鬥爭不斷,即使統一,也是非常鬆散的聯邦,一些政策無法從根本上達成一致。而且由於矛盾重重,衝突不斷,社會經濟發展必定比較艱難。這樣的所謂統一的聯邦幾乎無法團結,甚至不如分治。美蘇插手該地區,也不過是在各邦之間斡旋,加之美蘇的冷戰,也無法使得南亞地區全部歸於某個強國的勢力之下。南亞的這種局勢絕不會很快得到合理解決,所以英國經濟回覆後,依然可以打英聯邦的旗號在此謀求利益,擴大影響。

三、小結

印度問題是英國殖民統治遺留下的歷史問題,英國迫於國內經濟衰落的實際情況和世界民族獨立運動的壓力,急於撤出印度,然而又不甘心失去昔日大英帝國的果實,陷入分治和統一印度的兩難境地。但是,國家利益是調整國家對外行為的基本著眼點。政治現實主義認為:國家利益是研究國家行為的最重要標誌,歷史上國際社會曾出現各種調整國家對外政策的行為方式,如結盟、均勢、光榮孤立等都是依據本國的利益而進行的。英國最終是從國家利益最大化出發選擇了分治印巴,制定《蒙巴頓拿方案》,從而確定了今日南亞地區國家的基本版圖,也是南亞局勢動盪不安。如果說,統一和分治都對英國有利,那麼英國選擇分治使得英國利益最大化;如果說統一和分治都對英國有損害,那麼英國選擇分治則是兩害取其輕。

歷史上英國對印度分而治之的目的是什麼?新蘭c502e6c 推薦於2016-12-01

分而治之的原因有:1。原印度內出現宗&教分化,印度境內和巴基斯坦境內宗%教信仰不同,而且經常有宗&教矛盾。

2。印度畢竟是個很大的國家,而英國是殖^民者,它不希望看到印度太過強大,必須找個對手牽制印度,所以把印度分裂是最好的選擇。而且把克什米爾地區分的模糊不清,使印度和巴基斯坦成為世仇。

歷史上英國對印度分而治之的目的是什麼?仙從筠22 2012-01-13

試圖削弱競爭者或使競爭者保持衰弱的國家,都採用這種透過分裂競爭者或使之保持分裂的分而治之的方法。”說白了,就是國家分得越小,越容易掌控。那些試圖控制他國和統治世界的西方大國,事實上一直在沿用這種策略。

歷史上英國對印度分而治之的目的是什麼?lukcy111 2012-01-14

傷害了別人 再去幫助別人

印巴分治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