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後宮裡的刑罰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文化
  • 2021-10-14

清朝後宮裡的刑罰 匿名使用者 1級 2008-05-19 回答

1、對皇后,可以停止她的一些特殊待遇,降為嬪妃或宮女,賜死

2、對嬪妃,帝后都可以處置她們,降級,或傳杖,貶為宮女,賜死

3、對宮女太監,一般都打一頓趕到辛者庫幹活,趕出宮,賜死

後宮指帝王的妻妾所生活的地方。通常指代生活在後宮的女性。周制,後宮設內官以贊內治。漢設內官一十四等,凡數百人。唐設六局二十四司,官凡一百九十人,女史五十餘人,皆選良家女充之。古人常用“後宮佳麗三千人”來形容古代皇帝嬪妃之眾。

清朝後宮裡的刑罰 匿名使用者 1級 2008-05-20 回答

對於嬪妃,可以靜思、降級、打入冷宮、貶為宮婢、自縊、賜死等

對於宮女,打竹板子(不許墊中衣,直接接觸到肉,打死也不許出聲)、打入辛者庫、敢出宮

對於太監,也是捱打(不過可以墊中衣,並且要大聲求饒)、趕出宮

對皇后,可以停止她的一些特殊待遇,降為嬪妃或宮女,賜死

對嬪妃,帝后都可以處置她們,降級,或傳杖,貶為宮女,賜死

對宮女太監,一般都打一頓趕到辛者庫幹活,趕出宮,賜死

清朝後宮裡的刑罰 匿名使用者 1級 2008-05-20 回答

“提鈴”和“板著”之罰。

宮人稍有違規者,將被處以“墩鎖”“提鈴”和“板著”。

“提鈴”就是受罰宮女每夜自乾清宮門到日精門、月華門,然後回到乾清宮前。

徐行正步,風雨不阻,高唱天下太平,聲援而長,與鈴聲相應,這是一般的。

“板著”就是受罰宮女面向北方立定,彎腰伸出雙臂來,用手扳住兩腳。不許身體彎曲,一直要持續一個時辰,即兩個小時左右,一般情況是受罰宮女必定頭暈目眩,僵仆臥地,甚有嘔吐成疾,至殞命的。

滿清規定:“宮嬪以下有疾,醫者不得入,以證取藥。”宮嬪尚且如此,宮女自不待言。據《清史稿》載:在金鰲玉橋西、欞星門迤北羊房夾道(今名養蜂夾道),有內安樂堂,“有掌司總其事者二三十人。凡宮人病老或有罪,先發此處,待年久方再發外之浣衣局也。”這就是說,宮人得了病要和有罪的人一樣,發到這裡,靠自己的生命力延續時日,或者等死。

清朝後宮裡的刑罰 唯望君安 1級 2008-05-19 回答

清朝後宮嬪妃的等級怎麼劃分   清朝在康熙以後,才典制大備,後宮號位定製嚴明。皇帝的正妻稱皇后,居中宮,主內治。以下為皇貴妃一人、貴妃二人、嬪六人,分居東西十二官,協助皇后主內治。嬪以下還有貴人、常在、答應三級,均無定額,隨居東西各宮,勤修內職。不過,縱觀清朝歷史,除皇貴妃、貴妃之外,也還有其他妃號,如莊妃、瑾妃、珍妃等。制度規定儘管十分嚴格,但各皇帝妃嬪數目的多少出入較大。康熙、乾隆的妃嬪都大大超過規定,而同治、光緒等又遠沒有那麼多的妃嬪。清朝宮女人數比明朝減少,按定製在三百人以下,實際上也不止此數。    清代宮廷的后妃制度是在清入關以後坐鎮北京的第二位皇帝康熙皇帝玄燁確定的:   尊皇帝的祖母為太皇太后;母親為皇太后;太皇太后、皇太后住慈寧宮,太妃、太嬪隨住;   皇后坐鎮中宮,主持後宮事務;   皇后下設皇貴妃一人、貴妃二人、妃四人、嬪六人,分住東西六宮;   嬪以下設貴人、常在、答應,無定數,隨皇貴妃分住東西六宮。   清後宮制度規定,皇帝大婚之前,選八位比皇帝大的宮女,供皇帝進御,即獻身皇帝。八位宮女都有名分,授以宮中四個女官的職銜:司賬、司寢、司儀、司門。   參考資料: http://lulu。mmnq。com/artlulummnq。asp?art_id=6372

清朝後宮裡的刑罰 匿名使用者 1級 2008-05-20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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