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3年的通鑑記載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文化
  • 2022-09-18

1303年的通鑑記載天堂鳥900 2016-06-04

大德七年(公元1303年)

春,正月,己酉,以歲不登,禁河北、甘肅、陝西等郡釀酒。益都諸處牧馬之地,為民所墾者,畝輸租一斗太重,減為四升。弛饑荒所在山澤、河泊之禁一年。

壬子,罷歸德府括田。

乙卯,詔:“凡匿名書辭語重者誅之,輕者流配,首告人賞鈔有差,皆籍沒其妻子充賞。”

命御史臺、宗正府委官遣發朱清、張?宣妻子來京師,仍封籍家貲,拘收其軍器、海舶等物。

丁巳,令樞密院選軍士習農業者十人,教軍前屯田。

二月,壬戌,詔中書省汰冗員。中書省自左、右丞相而下,平章政事二員,左、右丞各一員,參知政事二員,定為八府。仍諭樞密院,除出征將帥外,掌署院事者定其員數以聞。

辛未,以平章政事、上都留守茂巴爾斯、陝西行省平章阿喇卜丹併為中書平章政事,江南行臺御史中丞尚文為中書左丞,江浙行省參知政事董士珍為中書參知政事;召陳天祥為集賢大學士,商議中書省事。

壬申,詔:“樞密院、宗正府等,自今每事與中書共議,然後奏聞。諸司不得擅奏遷調;官員雖經特用而於例未允者,亦聽覆奏。”

甲戌,減杭州稅課提舉司冗員。

己卯,以侍御史都多達為中書省參知政事。

御史臺言:“江浙行省平章阿爾、左丞高翥、安佑、籤者張佑等,詭名買鹽萬五千引,增價轉市於人,請遣省、臺官按問。”從之。

命盡除內郡饑荒所在差稅,仍令河南省撫卹流民,賑太原、大同、平灤路飢。

庚辰,監察御史杜肯構等言右丞相鄂勒哲受朱清、張?宣賄賂事,不報。

壬午,帝語中書省臣曰:“凡有以歲課增羨希求爵賞者,此非掊克於民,何從而出!自今除元額外,勿以增羨作正數。”

罷江南財賦總管司及提舉司。

禁諸人非奉旨毋得以寶貨進獻。

賑真定及保定路飢。

三月,庚寅,詔遣奉使宣撫循行諸道。以郝天挺、達春往江南、江北,石珪往燕南、山東,耶律希逸、劉賡往河東、陝西,特爾托里歡、戎益往兩浙、江東,趙仁榮、嶽叔謨往河南、湖廣,茂巴爾斯、陳英往江西、福建,達實哈雅、劉敏中往山北、遼東,並給二品銀印,仍降詔戒飭之。

江浙行省平章托克托發遣朱清、張?宣家屬,其家以金珠重賂之,托克托以聞,帝諭之曰:“朕以江南任卿,卿果能爾,真男子事也!其益恪勤乃事。”賜以黃金五十兩。

都城火。

詔以甘肅行省供軍錢糧多弊,徙廉訪司於甘州。

壬辰,以河間禾稼不登,罷修僧寺工役。

乙未,中書平章巴延、梁德珪、丹津、阿爾振薩徹爾,右丞巴特瑪琳心,左丞伊圖布哈,參政密勒和卓、張斯立等,受朱清、張?宣賄賂,治罪有差,籍其家。

以洪君祥為中書右丞。監察御史言其曩居宥密,以貪賄罷黜,宜別選賢能代之,不報。

甲辰,詔定贓罪為十二章。京朝官月俸外,增給祿米;外任官無公田者,亦量給之。

乙巳,以徵八百媳婦喪師,誅劉深,笞哈喇岱、鄭佑,罷雲南徵緬分省。時有司以遇赦,議釋劉深罪,哈喇哈斯曰:“徼名召釁,喪師辱國,非常罪比,不誅之無以謝天下。”遂誅之。

戊申,嶽鉉等進《大元大一統誌》,賜賚有差。

癸丑,樞密院及監察御史,言中丞董士選貸朱清、張?宣鈔非義,帝曰:“臺臣稱貸,不必問也。若言者不已,便當杖之。”

甲寅,帝如上都。

賑遼陽等路飢。

京畿漕運司言:“歲漕米百萬,全藉船壩伕力。今歲水漲,沖決壩堤六十餘處,雖已修畢,恐霖雨衝圮,走洩運水;河堤淺澀低薄去處,請加修理。”從之。至夏末始畢工,用役萬二百餘人。

夏,四月,庚午,以中書文移太繁,其二品諸司當呈省者,命止關六部。

中書左丞達喇罕言:“僧人修佛事畢,必釋重囚,有殺人及妻妾殺夫者,皆指名釋之。生者苟免,死者負冤,於福何有!”帝嘉納之。

辛未,流朱清、張?宣子孫於遠方,仍給行貲。

庚辰,蛇節降,宋隆濟遁去。丁亥,誅蛇節。

濟南路隕霜殺麥。

五月,己丑朔,開大都、上都酒禁。

丁未,綽和爾入朝,帝諭之曰:“卿鎮北邊,累建大功,雖以黃金週飾卿身,猶不足以盡朕意。”賜以衣冠、金珠等甚厚,拜樞密院副使,仍給其所隸諸軍鈔。

辛亥,奉使宣撫耶律希逸、劉賡言:“平陽僧徹哩威,犯法非一,有司憚其豪強,不敢詰問;聞臣等至,潛逃京師。”中書省言:“宜捕送其所,令省、臺、宣政院遣官雜治。”從之。

甲寅,浚上都灤河。

乙卯,詔:“中外官吏無職田者,驗俸給米有差;其上都、甘肅、和林非產米地,給其價。”

禁諸王、駙馬毋輒杖州、縣官吏,違者罪王府官。

般陽路隕霜。

閏月,戊午朔,日有食之。

壬戌,詔禁犯曲阜林、廟者。

己巳,中書右丞相、加太傅、錄軍國重事鄂勒哲薨,諡忠獻。元貞以來,朝廷恪守成憲,詔書屢下,散財發粟,不惜鉅萬以頒賜百姓,皆鄂勒哲贊襄之功。帝倚任甚重,而能處之以安靜,不急於功利,人益稱其賢。

復以特穆格為中書平章政事。

初,特穆格乞解機務,詔仍以平章議中書省事。時諸王朝見,未有知典故者,帝曰:“惟特穆格諳之。”凡賜予諸王禮節,悉命掌行。至是遂復以前官授之。

庚辰,雲南行省平章伊蘇岱爾入朝,以所獲軍中金五百為獻,帝曰:“是金卿效死所獲者。”賜鈔千錠。

辛巳,詔:“僧人與民均當差役。”

癸未,各道奉使宣撫言:“去歲被災人戶未經賑濟者,宜免其差役。”從之。

命江浙行省右丞董士選,發所籍朱清、張?宣貨財至京師,其海外未還商舶,至則依例籍沒。

甘肅行省平章哈薩等侵盜官錢、鹽引,命省臺官徵之。

丙戌,罷營田提舉司。

以奈曼岱為鎮北行省右丞。

舊制,募民中糧以餉邊。是歲,中者三十萬石,用事者挾私為市,殺其數為十萬,民進退失措。奈曼岱請於朝,凡所輸者悉受之,以為下年之數。民感其德。奈曼岱,穆呼哩五世孫也。

六月,己丑,御史臺言:“瓜、沙二州,自昔為邊鎮重地,今大軍屯駐甘州,使官民反居邊外,非宜。請以蒙古軍萬人分鎮險隘,立屯田以供軍實。”從之。

庚子,西京道宣慰使帕哈哩鼎,以瑟瑟二千五百餘斤鬻於官,為鈔一萬一千九百餘錠。有旨,除御榻所用外,餘未用者悉還之。

癸卯,詔:“凡官軍子弟年及二十者,與民官子孫同儤直一年,方許襲職;萬戶於樞密院,千戶於行省,百戶於本萬戶。”

乙巳,罷行省籤省。

命甘肅行省修阿合潭、曲尤濠以通漕運。

甕山看閘提領言:“自閏五月末,晝夜雨不止,六月初旬夜半,山水暴漲,漫流堤上,沖決水口。”遂命都水監修白浮、甕山河堤。白浮、甕山,即通惠河上源之所出也。

台州風、水大作,寧海二縣死者五百五十人。

秋,七月,壬戌,御史臺言:“前河間路達嚕噶齊呼賽音,轉運使術甲德壽,皆坐贓罷。今呼賽音以獻鷹犬,復除大寧路達嚕噶齊,術甲德壽以迪裡密實妄奏其被誣,復除福寧知州,並宜改正不敘,以戢奸貪。”從之。

禁僧人以修建寺宇為名,齎諸王令旨,乘傳擾民。

丙寅,以哈喇哈斯為中書右丞相、知樞密院事。

丁丑,中書省言:“大同稅課,比奉旨賜乳母楊氏。其家掊斂過數,擾民尤甚。”敕賜鈔五百錠,其稅課依例輸官。

都爾斡既敗,聚其屬議曰:“昔我太祖,艱難以成帝業,奄有天下,我子孫乃弗克靖,共以安享其成,連年構兵以相殘殺,是自隳祖宗之業也。今撫軍鎮邊者,皆世祖之嫡孫也,吾與誰爭哉!且前與托克托戰,既弗能勝,今與其子綽和爾戰又無功,惟天惟祖宗意亦可見。不若遣使請命罷兵,通一家之好,使吾士民老者得以養,少者得以長,傷殘疲憊者得以休息,則亦無負太祖之所望於我子孫者矣。”使至,伊徹察喇會諸王將帥議曰:“都爾斡乞降,為我大利,固當待命於上。然往返再閱月,必失事機,為國大患,無有已時。都爾斡之妻,我弟瑪古哈喇之妹也,宜遣報使,許其臣附。”眾以為然,乃遣使以聞。帝嘉之,詔飭軍士安置驛傳以俟。自是諸王叛者相繼來降。

八月,己丑,罷護國仁王寺原設江南營田提舉司。

辛卯,夜,地震。平陽、太原尤甚,村堡移徙,地裂成渠,人民壓死不可勝計。遣使分道賑濟,為鈔九萬六千五百餘錠;仍免太原、平陽今年差稅,山場、河泊聽民採捕。

詔問致災之由,保章正齊履謙言:“地為陰而主靜,妻道也,臣道也,子道也;三者失其道,則地為之不寧。弭之之道,大臣當反躬責己,去專制之威以答天變,不可徒為祈禳也。”時帝寢疾,宰臣及中宮專政,故履謙言及之。集賢大學士陳天祥,亦上書極陳陰陽不和、天地不位為時政之弊,言尤切直,執政者惡之,抑不以聞。

初,晉寧郇保山移,所過居民廬舍,皆摧壓傾圮。將近李忠家,忽分而複合,忠家獨完。忠幼孤,事母至孝,人以為孝感所致雲。

江南行臺中丞張珪上疏,極言天人之際,災異之故,其目有修德行,廣言路,進君子,退小人,信賞必罰,減冗官,節浮費,以法祖宗成憲,累數百言。劾大官之不法者,並及近侍之熒惑者。不報,珪謝病歸。

庚子,中書省言:“帕哈哩鼎輸運和林軍糧,其負欠計二十五萬餘石,近監察御史亦言其侵匿官錢十三萬餘錠,請遣官徵之,不足則籍沒其財產。”從之。

九月,戊午,帝至自上都。

丙寅,以太原、平陽地震,禁諸王所部擾民,仍減太原歲飼馬之半。

遣刑部尚書塔齊爾、翰林直學士王約使高麗。

時高麗國王王昛既復位,又罷徵東行省監製,昛乃復厚斂淫刑。國人群訴於朝,因得其相國吳祈專權、離間王父子狀。詔遣約諭之曰:“天地間至親者父子,至重者君臣;彼小人知有利,寧肯為汝家國地耶?”昛泣謝罪,且請子謜還國,奸人黨與悉從約治。遂徵祈赴闕,鞫之,流安西。

丙子,罷僧官有妻者。

壬午,復以茂巴爾斯為平章政事。

以國子司業暢師文為陝西行省理問官。先是,師文籤山南道廉訪司事,松滋、枝江有水患,歲發民防水,往返數百里,苦於供給,師文以江水安流,悉罷其役;駙馬家人怙勢不法,師文治其甚惡,流之;至陝西,決滯獄,不少阿徇。頃之,以疾去官。

冬,十月,丁亥,太白經天。

御史臺劾浙江行省平章阿爾不法。帝曰:“阿爾,朕所信任。臺臣屢以為言,非所以勸大臣也;後有言者,朕當不恕。”

戊子,以浙江年穀不登,減海運糧四十萬石。

辛卯,復立陝西行御史臺。

癸巳,御史臺臣及諸道奉使,言行省官久任,與所隸編氓聯姻害政,詔互遷之。

商議中書事張孔孫,言曲阜孔廟宜給灑掃戶,詔給大都文宣王廟灑掃戶五。

己未,發雲南叛蠻餘黨未革心者來京師,留蛇節養子阿闕於本境,以撫其民。

庚子,改普定府為路,隸曲靖宣慰司;以故知府容苴之妻為總管,佩虎符。

庚戌,翰林國史院進太祖、太宗、定宗、睿宗、憲宗五朝《實錄》。

辛亥,詔:“軍戶貧乏者,存恤六年。”

增蒙古國子生百員。

中書省言於帝曰:“翰林學士趙與{票灬},事世祖皇帝,迄今凡三十年,敦確清謹,卒於七月,家貧,無以歸葬。”帝命有司賻鈔五十貫,給舟車還葬。

十一月,甲寅朔,命鷹師圍獵毋得擾民。

以順元隸湖廣省。並海道運糧萬戶為海道都轉運萬戶。

丁巳,詔大同等路運糧五萬石入和林。

己未,太白經天。

甲子,命依《十二章》斷僧官罪。

十二月,甲申朔,詔:“內郡比歲不登,其民已免差者,並蠲其田租。”

乙酉,弛京師酒課。

丙戌,太白經天。

戊子,以平宋隆濟功,增諸將秩,賜銀鈔等物有差;其軍士各賜鈔十錠放歸,存恤一年。

辛丑,詔:“招撫順元諸司,免其民間逋稅。”

丁未,以轉輸軍餉勞,免思、插二州及衡、永等路稅糧有差。

七道奉使宣撫所罷贓汙官吏凡一萬八千四百七十三人,贓四萬五千八百六十五錠,審冤獄五千一百七十六事。

元貞初,圖呼魯遷江浙右丞,適歲旱,方至而雨,民心大悅。未幾,平章博果密卒,帝思之,問近侍曰:“群臣孰有似博果密者?”對曰:“圖呼魯其人也,且先帝所知。”遂驛召還,賜雕鞍、弓矢。俄遷樞密副使。是歲卒,諡文肅。

大都路總管兼大興府尹齊諾,馭吏治民有方,以暇日正街衢,表裡巷,國學興工,尤盡其力。俄進同籤樞密院事,上疏言:“蒙古軍在山東、河南者,往戍甘肅,動涉萬里,裝橐、鞍馬之資,皆其自辦,每行必鬻田產,甚則賣妻子。戍者未歸,代者當發,前後相仍,困苦日甚。今邊陲無事而虛殫兵力,誠為非計。請以近甘肅之兵戍之,而山東、河東前戍者,官為出錢贖其田產、妻子。”從之。未幾,遷參議中書省事,贊決機務,精練明敏,凡幹祿之人由它途進者,一切不用,時論翕然稱焉。

何瑋為御史中丞,陳當世要務十條,帝嘉納之。京師孔子廟成,瑋言:“唐、虞、三代,國都閭巷莫不有學,今孔廟既成,宜建國學於其側。”從之。

賽音諤德齊、巴都高等還自貶所,復相位;瑋言奸黨不可複用,宜選正人以居廟堂,帝深然之。監察御史郭章劾郎中哈喇哈斯受贓,具伏,而哈喇哈斯密結權要,以枉問誣章;瑋率臺臣入奏,辨論剴切,章遂得釋。

詔:“內外官七十者並聽致仕。”獨郭守敬以先朝舊德,朝政多諮之,累請謝事,不許。自是凡翰林、太史官不許致仕,著為令。

商議中書省事張孔孫累疏言:“凡七十致仕者,宜加一官;丁憂服闋者,宜特起復;宿衛冒濫者,必當革;州郡之職,必當遴選;久任達嚕噶齊,宜量加遷轉。又宜增給官吏俸祿,相位宜參用儒臣,不可專任文吏。”孔孫所言,多切時弊,顧一時不盡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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