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謗”在古代是貶義詞嗎?
- 2022-10-18
不是。
謗有兩個解釋:
1。公開指責別人的過失。《國語•周語上》:“厲王虐,國人~王。”(厲王:周厲王。)
2。毀謗。《史記•屈原傳》:“信而見疑,忠而被~。”(信而見疑:城市卻被人懷疑。)今有雙音詞“謗議”。
【辨】:誹,謗,譏。
這三個字都是指責別人的過錯或短處。但是,“謗”一般指公開地指責;“誹”是指背地裡議論、嘀咕;“譏”是微言諷刺。
由此可見,“謗”不是貶義詞。
謗應該不算貶意詞,想想學過的鄒忌見齊威王裡有一句提到“謗譏於市朝”,解釋為議論,沒有人敢諷刺或者誹謗朝廷的,所以應該不是貶意詞,遠談不上權威,只是自己看法,提供個思路,希望你滿意。
實是貶義。
謗:形聲兼會意。從言,旁聲。本義:在背後公開地議論或批評某人的短處。
惡意攻擊別人,說別人的壞話:謗譏。謗訕。謗議。謗毀。誹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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