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是有差等的,如何理解,語出何處。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舞蹈
  • 2022-06-22

愛是有差等的,如何理解,語出何處。睡不著的海2010.01.13 回答

愛有差等愛有差等是人性的一部分,是每個人與生俱來,生而固有的普遍本性。

愛有差等最通俗的解釋就是“誰給我的利益和快樂較少,誰與我必疏遠,我對誰的愛必較少,我必較少地為了誰謀利益;誰給我的利益和快樂較多,誰與我必較親近,我對誰的愛比較多,我必較多地為了誰謀利益。”

這段話的邏輯看似複雜,因為第一個判斷“誰給我的利益和快樂較少,誰必與我疏遠”似乎必須建立在“愛有差等”成立的前提上,而這個判斷另一方面,又是證明“愛有差等”的基礎,所以以上解釋看似有點迴圈論證的色彩。事實上,“誰給我的利益和快樂較少,誰必與我疏遠”並不是一個判斷,而更像是一種定義。我將“給我利益和快樂較少的人”定義為“和我比較疏遠的人”,然後我對他的愛必較少。所以以上的解釋,實際上只是針對每一個個人的行為的一種解釋。又由於“愛有差等”是人性的一部分,這個解釋對於每個人都能夠適用。那麼如果某人給我的利益和快樂較多,那麼他必定已經“定義”我為他親近的人,使此人做出這條定義的我的行為一定是“較多地為他謀利益”。於是,“愛有差等”定律導致“他為我謀利益”與“我為他謀利益”是可以互相推出的,這又和公正原理不謀而合。人性於是能和社會的道德原則相容。

那麼墨子提出的“兼愛”與“愛有差等”是不是有矛盾呢?我們需要回顧墨子提出“兼愛”的歷史背景。與代表傳統貴族,高階官僚以及文人的利益的儒家不同,墨家代表的是城市小手工業者,小商人,自耕農以及下層官吏的利益。這樣“兼愛”其實也是一種階級色彩很強的道德原則,某種程度上可以說是和貴族利益的叫板,是為了更好地提升平民也就是墨子自己所在階級的利益。從絕對量來看,確實是愛無差等,但是與其他學說主張相比,從相對量上看,墨子事實上實在呼籲提升平民階級利益,正是一種“愛有差等”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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