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毆責任劃分與賠償
- 2022-08-05
互毆誰先動手的關鍵,先後動手會影響雙方的違法情節嚴重程度,涉及責任的分攤。一般是各自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誰先動手、誰的情節嚴重等,誰的過錯大,誰賠償的數額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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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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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具體情況來判定:其一、如果是一方的過錯導致雙方打架受傷的,則由過錯方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其二、如果是雙方的共同過錯導致雙方打架受傷的,則由雙方按照過錯承擔承擔賠償責任。一般情況,先動手與造成後果嚴重的一方負主要責任,打架鬥毆的責任的認定以規模和情節嚴重型不同,認定方式不同,人數若在3人以上,有聚眾鬥毆故意的互相毆鬥行為,如果構成人員輕傷,可追究刑事責任,並要求附帶民事賠償。不構成刑事責任,可要求公安機關追究其治安責任,可要求民事賠償。輕傷以上則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嚴重受傷的以涉嫌故意傷害罪論處,情節嚴重構成其他犯罪的以其他罪處理。一般是各自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當然,這其中也要考慮造成雙方原有糾紛的原因、打架事端由誰挑起、誰先動手、誰的情節嚴重等,誰的過錯大,誰賠償的數額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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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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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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