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各位請教一個問題:40年產權和70年產權多大區別呀?< 橡樹灣只有40年產權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舞蹈
  • 2022-10-12

向各位請教一個問題:40年產權和70年產權多大區別呀?< 橡樹灣只有40年產權墨彩青雲.2012.12.19 回答

40 年是指房產所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業主對自己所購置的房屋享有永遠的產權,70年是指土地使用權是70年。70年的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業主要重新向國家購買土地使用權(具體規定尚未出臺)

向各位請教一個問題:40年產權和70年產權多大區別呀?< 橡樹灣只有40年產權匿名使用者2013.01.15 回答

這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開發商徵地的時候是以商業用地的形式取得 ,而他蓋的卻是住宅,等交房的時候能不能辦出房產證這個問題沒有人敢保證,煙臺現在只有開發區允許用商業用地蓋住宅,萊山的房管局對這一塊抓得挺嚴的

向各位請教一個問題:40年產權和70年產權多大區別呀?< 橡樹灣只有40年產權匿名使用者2013.01.08 回答

你所說的產權時間我理解應該是土地使用權時間,不是房屋產權時間。因為房屋購買後,房屋產權就屬於你了,但土地你只有使用權,無所有權,土地所有權屬於國有。國家規定純住宅的土地使用權年出讓年限限最高為70年,商業用地最高出讓年限為40年。所以,住房只有40年的土地使用權時間也有可能出現。40年後,國家有權收回土地及地上附著物。由於我國是90年代初期開始實施的土地出讓制度,所以到目前為止,土地使用權到期的問題還沒出現過,具體如何解決還沒有定論。最可能的方案是:到期後,你再次向國家交納土地出讓金,國家再次出讓土地使用權。所以,你不會賠30年,但會多繳一些土地出讓金,因為40年後的土地出讓金肯定會比現在的貴!!!就橡樹灣目前的地段來說,每平方不能超過3500元,超過的話就要謹慎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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