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的問題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娛樂
  • 2022-07-13

關於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的問題原野牧歌2020.05.17 回答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期限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617號檔案規定: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後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應在開具之日起180日內到稅務機關辦理認證,並在認證透過的次月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因為,貴公司的供貨商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是2010年5月7日,所以,貴公司最遲應當在180日內認證抵扣,即:最遲在10月3日前認證抵扣,由於10月3日是國慶假期,因此,建議你在9月30日前到主管國稅局認證抵扣進項稅額。

檔案連結: http://202。108。90。178/guoshui/action/GetArticleView1。do?id=75380&flag=1

關於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的問題王菇涼2018.11.24 回答

由於我國現行的增值稅抵扣政策採取購進扣稅,因此只要取得增值稅進項發票就應該認證並抵扣(所說抵扣就是入帳,入帳的當月進項大於銷項就形成留抵稅金,可以留到下月抵扣,直到抵扣完畢,)。如果不按時認證抵扣超過規定的認證抵扣期限就不允許抵扣了

認證抵扣的規定:

<> (國稅發[2003]17號)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抵扣的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自該專用發票開具之日起90日內到稅務機關認證,否則不予抵扣進項稅額。 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證透過的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應在認證透過的當月按照增值稅有關規定核算當期進項稅額並申報抵扣,否則不予抵扣進項稅額。

關於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的問題匿名使用者2016.01.23 回答

關於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的管理辦法

一、根據《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試行)》討有關條款的規定,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抵扣的合法憑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月末終了,向稅務機關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時,應向稅務機關報送當期進項稅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抵扣聯彙總明細表。

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應按照稅務機關的要求將《抵扣聯》裝訂成冊。每100份裝訂成一冊。當期未滿100份的以實際取得的份數裝訂成冊,並加封面每冊必須按封面要求填寫。

四、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向稅務機關填報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時,同時上報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彙總申報表,並在納稅申報表備註欄註明當期進項稅額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多少冊、多少份。

五、認真做好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的稽核工作。稅務機關在收受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申報表時。要核對抵扣聯彙總明細表與抵扣聯彙總申報表填列的本期應抵扣稅額與納稅申報表進項部分第9行的本期抵扣稅額是否一致。如不一致要求納稅人自行調整。然後稅務機關在申報表徵收單位簽章欄蓋“暫按申報表數繳稅,如有差錯按有關規定處理‘地便章。

六、各稅務機關要分期分批對存在納稅人處的《抵扣聯》進行抽查,發現差錯,應及時補徵。

七、妥善保管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要求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按會計檔案要求進行保管,隨時接受稅務機關查詢及檢查,稅務機關要將納稅人報送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彙總明細表歸進戶管資料。

八、《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封面〉》、《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彙總申報表》和《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彙總明細表》由各稅務(分)局,按樣張制發。

關於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的問題匿名使用者2010.09.08 回答

現在國稅局新規定,發票認證期限有效期為180天。乘下的一份最晚可以為2010年11月2號。

關於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的問題匿名使用者2010.08.31 回答

既然是一月抵扣一份,那就下個月抵扣好了。以前老規定是90天內抵扣,現在是180天,所以你再5月7號後180天內必須申報抵扣。

關於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的問題匿名使用者2010.07.19 回答

原來90天之內。現在180天之內,從發票開具的日期開始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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