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 整頓 整治的區別?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娛樂
  • 2021-09-10

整改 整頓 整治的區別? 匿名使用者 1級 2011-01-11 回答

整改: 整頓並改革

整頓(將要的東西擺放成有秩序的樣子 ):在現場每一項物品都必須放置在正確的地方,在需要的時候隨即可取用

整治 :整頓治理 。

整改 整頓 整治的區別? 陽光下溫暖の問候、 1級 2011-01-12 回答

整治:整頓治理。

(1) 翻修,使恢復原樣 整治房屋

(2) 修理,排除故障 整治機器

(3)疏通;挖泥修整 整治航道

(4)懲罰,給以肉體的痛苦 這個壞蛋得整治一下

(5)準備;做 整治飯菜

整頓:(1) 使紊亂變整齊;使不健全的健全起來 整頓紀律

(2) 收拾準備 整頓下飯菜

近義詞,區別不同的語素,如整治和整頓,兩個詞語裡都有“整”字,那就主要區別後面的不同部分。

整改 整頓 整治的區別? 匿名使用者 1級 2011-01-12 回答

1、整改: 整頓並改革

2、整頓(將要的東西擺放成有秩序的樣子 ):在現場每一項物品譁必須放置在正確的地方,在需要的時候隨即可取用

3、整治 :整頓治理 。

責令停產停業與停業整頓的區別: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八條第四項規定了“責令停產停業”這一處罰種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菸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則規定,出現法定情形時,發證機關可以責令持證人暫停菸草專賣業務、進行整頓

1、法律性質不同。

責令停產停業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明文列舉的法定處罰種類之一,在法律性質上屬於行政處罰。責令停業整頓的法律性質究竟屬於行政處罰還是行政措施,長期以來存在較大爭議。2014年9月,國家菸草專賣局在《國家菸草專賣局辦公室關於行政處罰權力有關事項的批覆》中對此進行了明確,將責令暫停菸草專賣業務、進行整頓認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實施條例》賦予菸草專賣許可證發證機關的一項行政管理措施。

2、適用範圍不同。

從時限上講,責令停產停業與責令停業整頓雖然同屬在一定期限內中止行政許可的效力,但在適用範圍上卻有著較大區別。責令停產停業適用於被許可人全部被許可生產經營活動的暫時性中止,而責令停業整頓僅適用於菸草專賣業務一項,並不涉及其他被許可事項。因此,就適用範圍來說,責令停業整頓要比責令停產停業的適用範圍窄。

3、法律後果不同。

從法律後果上看,責令停產停業的處罰決定具有終局性。被許可人在責令停產停業期限屆滿後,自動恢復行政許可資格,不需再重新申請相關行政許可。但與責令停產停業不同的是,責令停業整頓的處理決定不具有終局性效力,即被許可人在停業整頓期滿後並非必然自動恢復行政許可資格。按照現行菸草專賣法律規定,被許可人在停業整頓期間應當積極進行整改,消除引起停業整頓的法律事由和因素,整頓期滿後,發證機關視其整改情況決定恢復其營業或者取消其從事菸草專賣業務的資格。因此,從法律後果上講,責令停業整頓的法律後果具有不確定性。

4、救濟途徑不同。

有權利必有救濟,責令停產停業與責令停業整頓的區別還體現在權利的救濟途徑上。責令停產停業與責令停業整頓同屬具體行政行為,當事人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以實現權利救濟之目的。但是,對於責令停產停業來說,《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菸草專賣行政處罰程式規定》第四十四條均規定了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而對責令停業整頓並未規定要求聽證的救濟措施。基於此,行政機關在作出責令停業整頓的處理決定時,無須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

5、從法律後果上看,責令停產停業的處罰決定具有終局性。

被許可人在責令停產停業期限屆滿後,自動恢復行政許可資格,不需再重新申請相關行政許可。

整改 整頓 整治的區別? 匿名使用者 1級 2011-01-12 回答

整改:整頓並改革

整頓:使紊亂變整齊;使不健全的健全起來

整治:1。嚴肅整齊;整齊而有秩序,2。治理;整理;3。辦理。4。處理;懲罰,使吃苦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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