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案件中,代理人和當事人有區別嗎?在案件中代理人可以稱為當事人嗎?
- 2022-10-26
一、當事人指原告、被告或第三人,而代理人,是指接受前三者委託代理其進行訴訟的人。
二、代理人不能稱為當事人。只有前述的原告、被告、第三人,能夠以自己的名義參加訴訟並承擔訴訟後果的人才能被稱為當事人。
你好
當然不可以的,這是侵犯隱私權和通訊自由的行為,
如果是對方當事人的通訊內容,所取得的證據很可能不被認定的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委託代理人是指基於當事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的委託,行使訴訟代理權,代為訴訟行為的人,委託代理人一般情況下是通曉法律的人士或律師。
當事人是指民事訴訟中以自己的名義要求人民法院保護民事權利或者法律關係、受人民法院裁判約束的起訴方和被訴方。
當事人有狹義當事人和廣義當事人之分,狹義當事人僅包括原告和被告。從訴訟中直接對抗的當事人結構來講,當事人也只包括原告和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