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時是怎麼算時間?一刻是幾分?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遊戲
  • 2021-10-09

古時是怎麼算時間?一刻是幾分? 匿名使用者 1級 2013-11-03 回答

現時每晝夜為二十四小時,在古時則為十二個時辰。當年西方機械鐘錶傳入中國,人們將中西時點,分別稱為“大時”和“小時”。隨著鐘錶的普及,人們將“大時”忘淡,而“小時”沿用至今。

古時的時(大時)不以一二三四來算,而用子醜寅卯作標,又分別用鼠牛虎兔等動物作代,以為易記。具體劃分如下:子(鼠)時是十一到一點,以十二點為正點;醜(牛)時是一點到三點,以兩點為正點;寅(虎)時是三點到五點,以四點為正點;卯(兔)時是五點到七點,以六點為正點;辰(龍)時是七點到九點,以八點為正點;巳(蛇)時是九點到十一點,以十點為正點;午(馬)時是十一點到一點,以十二點為正點;未(羊)時是一點到三點,以兩點為正點;申(猴)時是三點到五點,以四點為正點;酉(雞)時是五點到七點,以六點為正點;戌(狗)時是七點到九點,以八點為正點;亥(豬)時是九點到十一點,以十點為正點。

古人說時間,白天與黑夜各不相同,白天說“鍾”,黑夜說“更”或“鼓”。又有“晨鐘暮鼓”之說,古時城鎮多設鐘鼓樓,晨起(辰時,今之七點)撞鐘報時,所以白天說“幾點鐘”;暮起(酉時,今之十九點)鼓報時,故夜晚又說是幾鼓天。夜晚說時間又有用“更”的,這是由於巡夜人,邊巡行邊打擊梆子,以點數報時。全夜分五個更,第三更是子時,所以又有“三更半夜”之說。

時以下的計量單位為“刻”,一個時辰分作八刻,每刻等於現時的十五分鐘。舊小說有“午時三刻開斬”之說,意即,在午時三刻鐘(差十五分鐘到正午)時開刀問斬,此時陽氣最盛,陰氣即時消散,此罪大惡極之犯,應該“連鬼都不得做”,以示嚴懲。陰陽家說的陽氣最盛,與現代天文學的說法不同,並非是正午最盛,而是在午時三刻。古代行斬刑是分時辰開斬的,亦即是斬刑有輕重。一般斬刑是正午開刀,讓其有鬼做;重犯或十惡不赦之犯,必選午時三刻開刀,不讓其做鬼。皇城的午門陽氣也最盛,不計時間,所以皇帝令推出午門斬首者,也無鬼做。

刻以下為“字”,關於“字”,廣東廣西的粵語地區和福建廣東的閩南語地區至今仍然使用,如“下午三點十個字”,其意即“十五點五十分”。據語言學家分析,粵語中所保留的“古漢語”特別多,究其原因,蓋因古中原漢人流落嶺南,與中原人久離,其語言沒有與留在中原的人“與時俱進”。“字”以下的分法不詳,據《隋書

古時計時工具有兩種,一是“日晷”,二是“漏”。日晷是以太陽影子移動,對應於晷面上的刻度來計時。日晷不用說了,大家應該在北京故宮裡和觀象臺上見過。詩詞中所常用的漏壺,即刻漏制記時法,最早出現於西漢,將一晝夜平分為一百個等分,也稱百刻記時制。晝夜的比例是40:60,冬夏相反。漏是以滴水為計時,是由四隻盛水的銅壺從上而下互相迭放的組合。上三隻底下有小孔,最下一隻豎放一個箭形浮標,隨滴水而水面升高,壺身上有刻度,以為計時。原一晝夜分100刻,因不能與十二個時辰整除,又先後改為96,108,120刻,到清代正式定為96刻;就這樣,一個時辰等於八刻。一刻又分成三份,一晝夜共有二十四份,與二十四個節氣相對。注意,這分不是現時的分鐘,而是“字”,在兩刻之間,用兩個奇怪符號來刻,所以叫做“字”。字以下又用細如麥芒的線條來劃分,叫做“秒”;秒字由“禾”與“少”合成,禾指麥禾,少指細小的芒。秒以下無法劃,只能說“細如蜘蛛絲”來說明,叫做“忽”;如“忽然”一詞,忽指極短時間,然指變,合用意即,在極短時間內有了轉變。

“更”是一種在晚上以擊點報時的名稱。從酉時(今之晚上七點)起,巡夜人打擊手持的梆子或鼓,此稱為“打更”。七點至九點一擊,為一更;九點至十一點兩擊,為二更;十一點至凌晨一點三擊,為三更;一點至三點四擊,為四更;三點至五點五擊,為五更;此時天亮了,不再打更。夜半或半夜之說一般是泛指,如《夜半歌聲》,沒有實指某點時唱,而是一段時間唱。若要實指,就得在半夜之前後加字,那就有實指了,如三更半夜,實指了三更。又如過了半夜,實指“過了”,這時就有說法了;夜的一半在何時點,在正三更處,即子時四刻,現之零點正。另外,在古軍隊營寨裡也有打更的,不過擊打的,不是木製的梆子,而是金質的,叫做“金柝”。

附歷代記時制:

殷武丁時12段記時:白天:夙、旦、明(大采)、佔、食日(大食)、日中、昃、小食、小採(上半段);

夜間:小採(下半段)、會、(木+凡)、夕。

殷稟辛至文丁時16段記時:白天:夙、旦、朝(大采)、食日(大食)、日中、昃、郭兮(郭)、小食、萌小採、莫

夜間:會、昏、(木+凡)、夕、寤。

秦16段記時:平旦、日出、食時、莫食、東中、日中、西中、日昳、哺時、下市、黃昏、人定、夜半、雞鳴秦12段記時:即十二地支: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子、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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