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伯爵、男爵、公爵、子爵、侯爵等等 總共有多少啊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歷史
  • 2021-09-25

有伯爵、男爵、公爵、子爵、侯爵等等 總共有多少啊 夢 瀾 13級 2010-08-16 回答

國王king

公爵duke  (公爵夫人,女公爵 duchess)

侯爵marquis

伯爵earl  (伯爵領earldom)(法國又稱count,伯爵夫人countess, not earless)

子爵viscount

男爵baron

爵士或騎士sir

國王當面被稱為 your majesty或sire,指代時用 his majesty或the king

公爵當面被稱為 your grace

其他除爵士都可成為lord

爵士直接叫sir

公爵沒有繼承權的兒子就可以稱為勳爵或者受封為爵士,而繼承人則多為伯爵或者子爵。

不嚴格地說,其實伯爵子爵照樣可以稱為勳爵,因為勳爵其實就是Lord,有時候可以看到翻譯作品裡直接翻譯成老爺。並不是很嚴格的稱謂。

不過duke就是duke,不能跟勳爵這個稱呼相容。

有伯爵、男爵、公爵、子爵、侯爵等等 總共有多少啊 匿名使用者 14級 2010-08-16 回答

請問是什麼時期的,是歐洲的還是中國的。王、公、侯、伯、子、男

有伯爵、男爵、公爵、子爵、侯爵等等 總共有多少啊 Knight 14級 2010-08-16 回答

夏商時期

案《通典·職官·封爵》記載,自堯帝、舜帝以及夏朝,置五等爵:公、侯、伯、子、男。商朝置爵三等:公、侯、伯,無子、男二等。究竟事實怎樣,並無實物資料佐證。

周朝

周代,分為公、侯、伯、子、男五等爵,均世襲罔替,封地均稱國,在封國內行使統治權。各諸侯國內,置卿、大夫、士等爵位,楚國等置執圭、執帛等爵。卿、大夫有封邑,對封邑也可以行使統治權、唯受命於諸侯。 參考: 《孟子。萬章篇》:“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君一位,卿一位,大夫一位,上士一位,中士一位,下士一位,凡六等。天子之制,地方千里。公侯皆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凡四等。不能五十里,不達於天子,附於諸侯曰附庸。天子之卿受地視侯,大夫受地視伯,元士受地視子男。” 戰國時期,各諸侯國普遍廢除了卿大夫的采邑制度而實行郡縣制,出現了有別於之前卿大夫的封爵,如通侯、君等。這些新設的封爵有大小不等的食邑,但不能世襲。 [編輯本段]秦朝秦朝,繼續使用自商鞅變法後定下的自公士至徹侯二十等爵,專門用以賞功。徹侯食縣,其他諸爵得食俸祿如官吏。

公士

秦、漢二十等爵的第一級,即最低一級。有此爵之民,仍須服役,僅身份略優於無爵之人

上造

秦、漢二十等爵的第二級,只高於公士。《漢書·百官公卿表》顏師古注:“造,成也,言有成命於上也。”此爵僅高於無爵,仍須服役。

簪嫋

秦、漢二十等爵的第三級,高於上造,仍須服役。公元前186年漢代的《田律》和《戶律》規定受田數額為簪嫋3頃(300畝),簪嫋3宅(宅地的標準是以30步見方的土地為一“宅”)。出土秦代竹簡表明:在軍中,每頓吃的飯菜因爵位不同而不同。簪嫋可以有精米一斗,醬半升,菜羹一盤,乾草半石。

不更

秦、漢二十等爵的第四級,不更者,即可免充更卒(輪流服役的兵卒)之意,其他之役,仍須照服。

大夫

1、大(da)夫:古代諸侯國中,在國君之下有卿、大夫、士三級,因此為一般官員的通稱。秦漢以後,中央要職有御史大夫,備顧問者有諫大夫、中大夫、光祿大夫等。至唐宋尚有御史大夫及諫議大夫之官,至明清廢。又隋唐以後以大夫為高階官階之稱號。清朝高階文職官階稱大夫,武職則稱將軍。宋徽宗政和年間重訂官階時,在醫官中別置“大夫”以下官階,故今仍沿稱醫生為大夫。

官大夫

秦、漢二十等爵的第六級。《漢書·百官公卿表》顏師古注:“加官、公者(接第七級為公大夫),示稍尊也。”漢時,第八級公乘以下仍須服役。漢代《田律》和《戶律》規定官大夫受田數額為7頃(700畝),宅地的標準是7宅(30步見方的土地為一“宅”)

公大夫

秦、漢二十等爵的第七級,又名七大夫。高於大夫、官大夫。秦時,民爵公大夫以上者,見縣令、丞揖而不拜。漢高祖令七大夫以上均有食邑,文帝后,第九級五大夫始為高爵,僅得免役,公大夫仍須服役。

公乘

秦、漢二十等爵的第八級。以得乘公家之車,故稱公乘。秦與漢初,從第七級的公大夫(七大夫)起,即為高爵,漢高祖規定:七大夫以上均有食邑,文帝后,第九級五大夫以上始為高爵,五大夫的侍遇不過免役,公乘以下仍須服役,東漢明帝規定:賜民爵不得超過公乘。

五大夫

秦、漢二十等爵的第九等。漢初以第七級公大夫以上為高爵,都有食邑。漢文帝以後,改五大夫以上為高爵,僅得免役。

左庶長

秦、漢二十等爵的第十級 商鞅變法之前,秦國有四種庶長:大庶長、右庶長、左庶長、駟車庶長。四種庶長都是職爵一體,既是爵位,又是官職。大庶長贊襄國君,大體相當於早期丞相;,左庶長為非王族大臣領政,左庶長可由非王族大臣擔任,商鞅變法之後,秦國官制仿效中原變革,行開府丞相總攝政務,各庶長便虛化為軍功爵位,不再有實職權力。商鞅曾任此職。

右庶長

秦,漢二十等爵的第十一級 右庶長為王族大臣領政,是王族專職。商鞅變法之後,秦國官制仿效中原變革,行開府丞相總攝政務,各庶長便虛化為軍功爵位,不再有實職權力。

左更

秦、漢二十等爵的第十二級。“更”指更卒,即輪流服役計程車卒,更卒之將為爵位名。

中更

秦、漢二十等爵的第十三級。“更”指更卒,即輪流服役計程車卒,更卒之將為爵位名。其爵處左右庶長和大少上造之間,在商鞅改革前是職爵同體,是九卿中第二,地位顯耀。

右更

秦、漢二十等爵的第十三級。“更”指更卒,即輪流服役計程車卒,更卒之將為爵位名。

少上造

秦漢二十等爵的第十五級。《漢書·百官公卿表》顏師古注:“言皆主上造之士也。”

大上造

大上造即大良造 官名。戰國初期為秦的最高官職,掌握軍政大權。同時又為爵名。商鞅制定二十等爵,列為十六級。亦稱大上造。與第十五級少上造均取“主上造之士”之意得名。見《漢書·百官公卿表》顏師古注。自從秦惠王設立相國掌握軍政大權後,主要用作爵名。漢代沿用。

駟車庶長

秦、漢二十等爵的第十七級。取乘駟馬之長而為眾長之意,是專門執掌王族事務,是王族專職商鞅變法之後,秦國官制仿效中原變革,行開府丞相總攝政務,各庶長便虛化為軍功爵位,不再有實職權力。

大庶長

秦、漢二十等爵的第十八級,僅次於列侯、關內侯。據《史記·秦本紀》,寧公(前716-704年在位)時已有此官。 商鞅變法之前是職爵一體,既是爵位,又是官職。大庶長贊襄國君,大體相當於早期丞相。

關內侯

秦、漢二十等級之第十九級,位於徹(列)侯之次。有其號,無國邑。一般系對立有軍功之將的獎勵,封有食邑多少戶,有按規定戶數徵收租稅之權,可世襲。南北朝時沿用,僅成為爵位的一種品級。

列侯

秦、漢二十等爵的最高階。漢武帝時,以避帝名諱(武帝名徹),改名通侯,亦稱列侯。漢初列侯封邑,大者萬戶,小者五六百戶。封邑一般為縣,東漢初有封四縣者,小者為鄉或亭。漢初戶口稀少,歷年既久,人口增加,蕭何、曹參、周勃、灌嬰等的封地,戶數最多者達四萬戶。列侯得徵收封地租稅,地方行政由中央政府所派官吏治理,列侯不得預聞。後又有僅賜名號不給封邑者,加霍去病封冠軍侯,另行指定地方為封邑。列侯多居京師,與所封之地關係淡薄,奉命“就國”(回到封邑居住)者,反似貶逐。

最高的爵位,統一天下,也就是皇帝。 [編輯本段]漢朝西漢,沿用秦二十等爵,另增設王爵。初,王爵有功臣得之者,高祖時誅伐殆盡。此後,王爵僅皇族可得。早期的諸侯王國大者列郡數十,小的也有數郡,皆由諸侯王自治其國,漢廷僅為之置太傅而已,其餘丞相、內史、中尉、御史大夫之類皆王自置。經過七國之亂和漢武帝下推恩令、漢成帝綏和元年改制,諸王僅得食本國租稅,不得預國政。盡廢內史、御史大夫、郎中令、廷尉、宗正、太僕等與漢朝設定相同的官稱,改丞相為相,治事如郡太守,令中尉治事如郡都尉。自此,王國與列郡無異。東漢王國制度與西漢後期一致,國與郡等,唯改太守為相、都尉為中尉,另置傅領王府事。 西漢初大封功臣,受封列侯(避漢武帝劉徹諱,改徹侯為列侯)者一百四十三。列侯封地稱國。侯國大者數萬戶、小者五百戶。侯國置國相如縣令,受命於所在郡守。列侯自置家丞、庶子、門大夫、洗馬、行人等官治府事。列侯居京師則主爵中尉領之,就國則郡太守時時巡察之。東漢侯制與西漢無別,唯侯國較小,大者不過四縣、小者有僅食一亭者,東漢末年,曹操在列侯、關內侯下置名號侯十八級,關中侯十七級,關外侯十六級,五大夫侯十五級,以當時蜀、吳兩國所轄邑名封之,受爵者無從收取租稅,開後世虛封先河。 漢武帝時,為籌措戰費,令賣二十等爵(關內侯以下),致使二十等爵為人所輕。於是為將士立功者另設武功爵十一等(一級造士,二級閒輿衛,三級良士,四級元戎士,五級官首,六級秉鐸,七級千夫,八級樂卿,九級執戎,十級政戾庶長,十一級軍衛),後亦賣之。 [編輯本段]魏晉南北朝

曹魏

曹操廢二十等爵、武功爵等所謂賜爵。魏文帝黃初年間,定爵製為九等:王、公、侯、伯、子、男、縣侯、鄉侯、關內侯。王爵至男爵皆有國號、封地,縣侯以下無封地而有租稅。九等爵之外,曹操創立的名號侯、關中侯、關外侯、五大夫侯作為賜爵保留,仍無封、無食。 魏制:皇子封王,王之庶子封鄉公,嗣王(非始封王者)之庶子封鄉侯,公之庶子封亭伯;王國大者郡、小者縣。

  兩晉

西晉爵位非常繁複,設定了王、公、侯、伯、子、男、開國郡公、開國縣公、開國郡侯、開國縣侯、開國侯、開國伯、開國子、開國男、鄉侯、亭侯、關內侯、關外侯共十八級。 王爵非皇子不封;公(郡公、縣公)、侯(郡侯、縣侯)、伯、子、男五等爵專封宗室;功臣封爵為“開國”諸爵及鄉侯、亭侯、關內侯、關外侯。自先秦以來沿用的賜爵制度正式廢止。 西晉諸侯王與西漢初年諸侯王相類,得專制其國。案《晉書》記載,大國二萬戶,兵五千(置三軍,中軍二千,上下軍各千五百);次國一萬戶,兵三千(置上下兩軍,各千五百);下國五千戶,兵一千五百(置一軍)。五等爵之公國之制同下等王國,侯國不滿五千戶,亦置一軍,兵千人。其餘諸爵與開國爵封地稱國而但封君不治國事,鄉侯至關外侯無封邑。諸王子除嗣王外,依次按公、侯、伯、子、男遞降世襲。

南朝

南朝封爵沿襲東晉,唯封君對封國再失治權。陳朝增郡王爵、藩王爵。

北朝

北魏道武帝皇始元年始封五等爵,天賜元年廢伯爵、男爵,後復之。除皇子外,功臣也得封王。景明元年定製:置王、開國郡公、散公、侯、散侯、伯、散伯、子、散子、男、散男,凡十一等。封國租稅取率:王食半,公三分食一,侯伯四分食一,子男五分食一。封爵品級:王超品,開國郡公正一品,開國縣公、散公從一品,開國縣侯正二品,散侯從二品,開國縣伯正三品,散伯從三品,開國縣子正四品上階,散子從四品下階,開國縣男正五品上階,散男從五品下階。官屬:王至侯國等置官屬。 北齊:置王爵與五等爵,王爵超品,其餘諸爵視魏制各將一階,諸爵皆開國置官屬。 北周:初置開國公、開國侯、開國伯、開國子、開國男五等爵後據《周禮》改制,置親王、郡王、縣王、國公、郡公、縣公、縣侯、縣伯、縣子、縣男、鄉男十一等爵。 [編輯本段]隋朝隋文帝置國王、郡王、國公、郡公、縣公、侯、伯、子、男九等;隋煬帝留王、公、侯三等爵,其於均廢止。 [編輯本段]唐朝唐朝,分親王、嗣王(承襲親王的為嗣王)、郡王、國公、郡公、郡侯、縣公、縣侯、縣伯、縣子、縣男。國公以下,均加開國字樣,如××郡開國侯、××縣開國子。唐朝的封爵有食邑,但往往為虛封,唯加實封者可以享有所封地的租稅收入(後改為領取俸祿)。

有伯爵、男爵、公爵、子爵、侯爵等等 總共有多少啊 繁文ぉ縟節あ 3級 2010-08-16 回答

歐洲的,公爵、候爵、伯爵、子爵、男爵和騎士

有伯爵、男爵、公爵、子爵、侯爵等等 總共有多少啊 ※軒,陌顏 3級 2010-08-16 回答

中國的爵位是:王 公 侯 伯 子 男 歐洲的是:國王 公爵 侯爵 伯爵 子爵 男爵

有伯爵、男爵、公爵、子爵、侯爵等等 總共有多少啊 偏執式&想念 3級 2010-08-16 回答

帝王,王親,·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爵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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