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布政司是啥官,翰林院又是啥地方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歷史
  • 2021-10-01

古代的布政司是啥官,翰林院又是啥地方lucifer0115mm推薦於 2016-02-28

汗,官名。明初,沿元制,於各地置行中書省。明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撤銷行中書省,以後陸續分為十三個承宣布政使司,全國府、州、縣分屬之,每司設左、右“布政使”各1人,與按察使同為一省的行政長官。宣德以後因軍事需要,專設總督、巡撫等官,都較布政使為高。清代始正式定為督、撫的屬官,專管一省的財賦和人事,與專管刑名的按察使並稱兩司。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後,每省設布政使一員,不分左右,均為從二品。但江蘇設有兩布政使,一在江寧,轄江、淮、揚、徐、通、海六府州;一在蘇州,轄蘇、松、常、鎮、太五府州。二司的長官布政使和按察使,俗稱藩臺、臬臺,同為省長。

地位品級:

從二品,掌一省之政

歷代變遷:

明太祖洪武初罷元代的行中書省,至宣宗時,除南北兩京外,分全國為十三承宣布政使司,每司設左、右布政使各一人,為一省最高行政長官。後為加強統治,設定總督、巡撫等官、布政使權位乃輕。清代正式定為督、撫屬官,專司一省財賦及人事,與專司刑名的按察司並稱兩司。康熙以後,每省設布政使一員,不分左右。又改變明代做法,於直隸亦設布政使,江蘇則設二員,分駐於江寧與蘇州。別稱“藩臺”、“藩司”。

布政使相當於副省長

中國唐代開始設立的各種藝能之士供職的機構。初唐玄宗選擅長文詞的朝臣入居翰林起草詔制,後逐漸演變為草擬機密詔制的重要機構,任職者稱為待詔。起草詔制本是中書舍人的專職,但唐玄宗感到中書舍人草擬詔制的制度難以保守機密和應付急需,乃一度挑選擅長文學的親信官員充翰林院待詔 ,以備起草急詔( 兼撰擬詩文 ) 。開元二十六年(738),又另建翰 林學士院,專供草擬詔制者居住,供職者稱翰林學士(簡稱學士),本身無秩品 。初置時並無員額,後來依照中書舍人之例,置學士六人,擇其中資歷深者一人為承旨。安史之亂以後,軍事頻繁,翰林學士地位愈來愈重要,不但在草擬詔制方面分割了中書舍人之權,也在參謀密計方面分割了宰相之權。唐憲宗以後,翰林學士承旨往往晉升為宰相。學士院設定之後,與中書舍人院有了明確分工 。學士所起草的是任免將相大臣、宣佈大赦、號令征伐等有關軍國大事的詔制,稱為內製;中書舍人所起草的則是一般臣僚的任免以及例行的文告,稱為外製。學士院有兩名由宦官充任的學士院使(或稱翰林院使),在皇帝與翰林學士間起傳達聯 系 的作用 ,在政治上 有很大影響 。後晉天 福五年(940)曾宣佈廢除翰林學士,將草擬 詔制之權歸還中書舍人,但不久又恢復。

宋沿唐制設學士院,也稱翰林學士院,有時亦稱翰林院。翰林學士實際上充當皇帝顧問,很多宰相都從翰林學士中選拔。北宋前期的翰林學士,亦無秩品。元豐改制後,翰林學士承旨和翰林學士成為正式官員,正三品,並且不任其他官職,專司草擬內製之職,例帶知制誥銜。由於唐代學士院自翰林院分出,故宋代有時亦稱學士院為翰林院。宋代另有專掌藝學供奉之事的翰林院,但與學士院的翰林院無關。西夏設翰林學士院,官員有學士等。遼北面官中有翰林院,掌漢文文書及刑獄諸事,長官為翰林學士及翰林學士承旨等。金天德三年(1151),置翰林學士院,設翰林學士承旨、翰林學士等,掌起草詔書等事。

元代設翰林兼國史院及蒙古翰林院,官員與金代同,分掌制誥文字、纂修國史及譯寫文字 。

明翰林院掌制誥史冊文翰之事。入翰林院者官品雖低,卻被視為清貴之選。明朝翰林若得入直文淵閣參與機密,則更是貴極人臣。

清因明制,設翰林院。置掌院學士兩人,滿、漢各一人,從二品。清掌院學士無文學撰述之責,是侍讀學士以下諸官的名義長官,與唐宋之翰林學士有所不同。但仕為翰林官者不僅升遷較他官為易,而且南書房行走及上書房行走例由翰林官為之,因皇帝、皇子及近支王公,多蒙優待厚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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