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如何做好基層安全防範工作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歷史
  • 2021-09-24

淺談如何做好基層安全防範工作 匿名使用者 1級 2013-10-11 回答

堅持打擊與防範並舉、治標與治本兼顧,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一貫原則,加強防範則是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的治本之策,是維護社會穩定的堅實基礎。而基層的穩定與和諧關係到全社會的穩定與和諧,因此安全防範必須從基層抓起,著力解決好夯實基層基礎、強化隱患排查和強化法制教育三個重點,把思想觀念、工作重點、經費投入都轉移到基層的治安防範上來,達到標本兼治之目的。

一、強化群防群治,夯實基層基礎

加強治安防範必須繼承和發揚專群結合的優良傳統,既加強和發揮專門機關的職能作用,又鼓勵和引導廣大群眾積極參與,形成立體式的防控體系,真正解決安全防範有人管的問題。一是要高標準配齊、配強基層綜治辦及其領導機構專職幹部,將那些政治覺悟高、工作能力強、熱心社會治安工作、在群眾中有一定威信的人員充實到這些基層組織中來,並幫他們解決工作上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綜治辦主任可以由分管穩定工作的領導兼任,這樣可以充分發揮其協調各方、共同維護穩定的職能作用。同時,應加強基層調委會和調解中心的建設,發揮其在社會綜治工作中的宣傳、調解等重要作用,提高處理問題的整體能力。二是要加強群眾自治,紮緊基層治安的籬笆。只有廣大群眾參與自治,嚴管細防,治安才能紮緊籬笆,防範嚴密,有效維護一方平安。特別是要以二級單位組建義務巡邏隊等群眾自治組織,加強對單位轄區的巡邏,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的發生。並經常對這些自治組織進行檢查督促,弘揚見義勇為精神,激發見義勇為熱情,鼓勵和引導廣大職工積極與違法犯罪作鬥爭,形成全員關心支援和參與群防群治工作的良好氛圍。在此基礎上,要增強廣大職工的防範意識,不斷鞏固人防,加強物防和技防,採取多種防範措施,狠抓基層創安活動,實行點面結合,綜合防治。三是建立保障機制,著力解決裝備、經費和待遇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問題。首先是必備設施問題,要做到有活動陣地,有防衛器材,有臺帳管理,有一定的物質設施,其次就是要在經費上予以保障,想完全靠單位解決是不實現的,可以採勸誰出資,誰受益和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辦法填補一些資金,同時要確實讓從事綜治工作的幹部享受良好待遇,為他們解除後顧之憂,調動工作積極性。

二、強化隱患排查,有效調處糾紛

加強治安隱患和矛盾糾紛的排查和調處,既可以減少治安工作成本,又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應在工作機制、工作方法和責任落實三方面下功夫:一是完善工作機制,構築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全方位工作網路。從單位到二級單位,層層都要建有矛盾排查糾紛調處領導小組,實行專人專職,定崗定責,構築起二道防線,形成責任到人,層層負責的工作網路,在此基礎上制定責任制度、報告制度、獎懲制度等一系列規章制度,做到工作有章可循。同時,可以將收集基本法律法規彙編成冊,發放給基層單位工作人員,做到調處工作有法可依。在排查調處過程中,要把集中排查調處和經常性排查調處有機結合起來,既要對一個轄區一個時期的突出問題進行調處,又要對各單位定期排查調處,形成一套完整的排查體系。二是要注意工作方法,形成整合聯動的機制。堅持抓早、抓小抓了的原則,增加工作主動性和針對性。對一般性居民矛盾糾紛要經常性排查,隨時調處,保證小事不出廠(公司、院),大事不出單位,把糾紛消滅在萌芽狀態;對多發性民間糾紛則要細緻梳理,登記造冊,實行臺帳管理;而對重點、難點、熱點問題要採取集中時間集中排查的方式,掌握隱患苗頭,要充分發揮調解會(小組)作用,以自調為主,調防結合。三是落實責任,嚴格獎懲。只開會不落實,只佈置不檢查,是無法落實工作責任的。所以,對每個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都必須確定責任人和責任領導。要把基層二級單位黨政一把手列為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列為責任領導,對矛盾糾紛要嚴格按照有關規章制度,限時解決,定期報告,對工作不力和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領導、直接責任人要嚴肅處理。

三、注重法制教育,提高綜治工作的影響力

按照依法治隊的要求,加強普法工作,增強職工的守法和防範意識,是搞好治安防範的戰略性措施。要深入開展全員的普法教育,加強法律法規的宣傳,透過學法的不斷深入,推動用法的不斷強化,既要抓好廣大幹部職工家屬的法制教育,又要充分發揮單位刊物、宣傳欄的作用,進行全方位宣傳,促進幹部職工家屬學法的開展,提高幹部職工家屬的法制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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