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青天做過幾品官位? 最高為幾品?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歷史
  • 2022-03-31

包青天做過幾品官位? 最高為幾品?紫月下的薔薇z2013-09-10

包拯(公元999-公元1062年),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漢族。出身於官僚家庭。生於北宋鹹平二年(999年)。天聖朝進士。累遷監察御史,建議練兵選將、充實邊備。奉使契丹還,歷任三司戶部判官,京東、陝西、河北路轉運使。入朝擔任三司戶部副使,請求朝廷准許解鹽通商買賣。改知諫院,多次論劾權幸大臣。授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移知瀛、揚諸州,再召入朝,歷權知開封府、權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職。嘉佑六年(1061年),任樞密副使。後卒於位,諡號“孝肅”。包拯做官以斷獄英明剛直而著稱於世。知廬州時,執法不避親黨。在開封時,開官府正門,使訟者得以直至堂前自訴曲直,杜絕奸吏。立朝剛毅,貴戚、宦官為之斂手,京師有“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之語。後世則把他當作清官的化身——包青天。

天聖五年(1027年):大理評事,知建昌縣(不赴),監和州稅(不赴)。

景佑四年(1037年):大理寺丞,知天長縣。

康定元年(1040年):殿中丞,知端州。

慶曆三年(1043年):監察御史裡行,勾當東排案司。

慶曆四年(1044年):監察御史,權度支判官,三司戶部判官。

慶曆六年(1046年):京東轉運使。

慶曆七年(1047年):直集賢院,工部員外郎,陝西轉運使。

慶曆八年(1048年):刑部員外郎,河北轉運使(未及上任),三司戶部副使。

皇佑二年(1050年):天章閣待制,兵部員外郎,知諫院。

皇佑四年(1052年):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高陽關路都部署安撫使。

皇佑五年(1053年):知揚州(後知廬州)。

至和二年(1055年):兵部員外郎,知池州。

嘉佑元年(1056年):刑部郎中,右司郎中,知江寧府(後權開封府)。

嘉佑三年(1058年):右諫議大夫,權御史中丞兼理檢使,領轉運使、提點刑獄、考課院。

嘉佑四年(1059年):樞密直學士,權三司使。

嘉佑六年(1061年):給事中,禮部郎中(後禮部侍郎),三司使,樞密副使。

嘉佑七年(1062年):禮部尚書(五月卒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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