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守,刺史,知州這些地方官名稱是如何演變的?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歷史
  • 2022-03-22

太守,刺史,知州這些地方官名稱是如何演變的? JYL 1級 2017-09-26 回答

太守是中國古代的一種職官稱謂,戰國時就開始設定。當時,列國在邊境衝突地區設立郡 的建制,作為綜合行使軍政權力的特別政區,長官稱守、郡守。秦並六國,廢除封建制,在 全國設立三十六郡,以郡守為長官,由皇帝直接任免。西漢改郡守為太守,秩二千石。刺史主要是任監察之職,巡行郡縣,以“六條”問事。概括為“省察治狀,黜陟能否,斷治冤獄”。漢 靈帝中平五年(188),劉焉謂四方多事,原因在刺史權輕。遂改部分資深刺史為牧。刺使實際已為一州軍政的長吏、太守的上級,州郡兩級制隨之形成。 漢哀帝初,改歸舊制,不久複稱為州牧。東漢初又複稱刺史。漢靈帝時,改刺史為州牧, 位居太守上,掌握一州軍政大權,成為一級地方行政長官。魏晉南北朝,以刺史領州,多帶 使持節、持節、假節、都督諸軍事銜。隋文帝廢郡,以州領縣,則刺史與前代太守無異。太守,為一郡最高行政長官。 有人說刺史是中央,太守是地方,刺史好比現在的書記,太守好比省長。都有點道理的。 值得一提的是,在群雄割據的、主要兵力的三國時代,太守和刺史沒有多大的區別。他們都能領兵。

太守,刺史,知州這些地方官名稱是如何演變的? 開弓沒有回頭箭 1級 2017-09-26 回答

西漢景帝時,郡守改稱為太守,為一郡最高行政長官。歷代沿置不改。南北朝時期,新增州漸多。郡之轄境縮小,郡守權為州刺史所奪,州郡區別不大,至隋初遂存州廢郡,以州刺史代郡守之任。此後太守不再是正式官名,僅用作刺史或知府的別稱。明清則專稱知府。秦時設郡守,漢景帝更名為太守,為一郡之最高長官,除治民、進賢、決訟、檢奸外,還可以自行任免所屬掾史。“知州”:宋以朝臣充任各州長官,稱“權知某軍州事”,簡稱知州。“權知“意為暫時主管,“軍”指該地廂軍,“州”指民政。明、清以知州為式官名,為各州行政長官,直隸州知州地位與知府平行,散州知州地位相當於知縣。 宋以朝臣充任各州長官,稱“權知某軍州事”,簡稱知州。“權知”意為暫時主管,“軍”指該地廂軍,“州”指民政。明、清以知州為式官名,為各州行政長官,直隸州知州地位與知府平行,散州知州地位相當於知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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