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變法幾年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歷史
  • 2022-04-07

商鞅變法幾年封心&鎖愛1級2018-11-12 回答

商鞅姓公孫,衛國貴族,又稱衛鞅或公孫鞅。秦孝公六年(即公元前356年)任用商鞅實行變法。

變法的主要內容是:獎勵耕織,生產多的可以免徭役;廢除貴族世襲特權,制定按軍功大小給予爵位等級的制度;推行連坐法。

變法令下達後,商鞅以三丈之木置於國都南門,募民有能徙木於北門者賞十金,但無人響應。他又將賞金增至五十金,有一人應募,即獲得五十金,以此來取信於民。當時太子犯法,商鞅刑其師傅公子虔、公孫賈。商鞅執法敢於不避貴勢,在秦國震動頗大,這是上下都能奉公守法的重要原因。

新法令推行幾年後,秦國百姓家給人足,國勢蒸蒸日上,孝公以商鞅為大良造。兩年後,秦從雍(今中國中西部陝西鳳翔)遷都咸陽,並第二次下達變法令 :推行縣制。全國共置三十一縣(一作四十一縣);廢除井田制准許土地買賣;統一度量衡,商鞅的兩次變法,奠定了秦國富強的基礎

商鞅變法幾年快樂天使1級2013-10-29 回答

商鞅從公元前356年至前350年,大規模地推行過兩次變法。第一次是在周顯王十三年(公元前356年)實行的。主要內容是:編定戶籍,實行“連坐”法;廢除世卿世祿制,實行軍功爵;獎勵軍功,禁止私鬥;獎勵耕織。在第一次變法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礎上,周顯王十九年(公元前350年),秦遷都咸陽,衛鞅實行第二次變法。這是前次變法的繼續,著重於新制度的建設,其政策有:1、推行縣制。全國統一規劃,合併鄉邑為縣,共設立31縣(一說41縣),縣設令、丞,由國君直接任免。2、廢井田,開阡陌。廢除“井田制”,鼓勵開闢荒地,承認土地私有,允許買賣土地,按照土地多寡徵收賦稅。3、統一度量衡,即“平鬥桶、權衡、丈尺”,方便交換與稅收。4、焚詩書、禁遊說。5、制定秦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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