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煩告知唐宋八大家的主要任官之地!謝謝!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歷史
  • 2022-05-18

麻煩告知唐宋八大家的主要任官之地!謝謝!嘔像派A 2009-04-08

韓愈

韓愈,字退之,號荊州。世稱韓昌黎,河陽(今河南省孟州市)人,祖籍河北昌黎。唐代傑出的文學家、思想家,古文運動的領袖,“唐宋八大家”之首,在中國散文發展史上地位崇高,蘇東坡稱讚他為“文起八代之衰”。他在科名和仕途上屢受挫折,思想傾向復古。他在政治上反對藩鎮割據,維護唐王朝統一。在思想上提倡儒家正統思想,批判佛老思想。他領導了唐代反駢文的“古文運動”,反對華而不實的形式主義文風。他提出的文道合一、氣盛言宜、務去陳言、文從字順等散文的寫作理論,對後人很有指導意義。他的文章氣勢宏大、豪逸奔放、曲折多姿、新奇簡勁、邏輯嚴整、融會古今,無論是議論、敘事或抒情,都形成獨特的風格,達到前人不曾達到的高度。他的作品都收在《昌黎先生集》裡

柳宗元

柳宗元,字子厚,祖籍河東(今山西省運城市),世稱柳河東,生於長安,貞元初年進士,官監察御史。順宗時,王叔文執政,他任禮部員外郎,銳意推行政治改革。不久,王叔文失敗,他也被貶為永州司馬,遷柳州刺史。在南方凡十四年,死於柳州。唐代著名的思想家和傑出的文學家。 作為唐代古文運動倡導者和唐宋八大家之一,柳宗元反對六朝以來籠罩文壇的綺靡浮豔文風,提倡質樸流暢的散文。著有《柳河東集》四十五卷,《外集》二卷。

柳宗元一生留下600多篇詩文作品,其詩多抒寫抑鬱悲憤、思鄉懷友之情,幽峭峻鬱,自成一路。最為世人稱道者,是那些情深意遠、疏淡峻潔的山水閒適之作。 柳宗元與唐代另一位文學家韓愈,共同倡導了唐代的古文運動。他與歐陽修,蘇軾等人被後世稱為“唐宋八大家”。

在遊記、寓言等方面,柳宗元同樣為後世留下了極其優秀的作品。“永州八記”已成為我國古代山水遊記名作。這些優美的山水遊記,生動表達了人對自然美的感受,豐富了古典散文反映生活的新領域,從而確立了山水遊記作為獨立的文學體裁在文學史上的地位。因其藝術上的成就,被人們千古傳誦、推崇備至。除寓言詩外,柳宗元還寫了不少寓言故事,《黔之驢》、《永某氏之鼠》等,也已成古代寓言名篇。“黔驢技窮”,已成成語,幾乎盡人皆知。有的寓言篇幅雖短,但也同他的山水記一樣,被千古傳誦。

歐陽修

歐陽修(1007~1072年),北宋時期政治家、文學家、史學家和詩人。字永叔,號醉翁、六一居士,吉安永豐(今屬江西)人,漢族人,自稱廬陵人,因吉州原屬廬陵郡,出生於綿州(今四川綿陽)。天聖進士。仁宗時,累擢知制誥、翰林學士;英宗,官至樞密副使、參知政事;神宗朝,遷兵部尚書,以太子少師致仕。卒諡文忠。其於政治和文學方面都主張革新,既是范仲淹慶曆新政的支持者,也是北宋詩文革新運動的領導者。又喜獎掖後進,蘇軾父子及曾鞏、王安石皆出其門下。創作實績亦燦然可觀,詩、詞、散文均為一時之冠。散文說理暢達,抒情委婉,為“唐宋八大家”之一;詩風與散文近似,重氣勢而能流暢自然;其詞深婉清麗,承襲南唐餘風。曾與宋祁合修《新唐書》,並獨撰《新五代史》。又喜收集金石文字,編為《集古錄》。有《歐陽文忠公文集》。詩歌《踏莎行》。

歐陽修死後葬於開封新鄭(今河南新鄭),新鄭市辛店鎮歐陽詩村現有歐陽修陵園,是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另今綿陽南郊亦有其祠堂,名曰六一堂。本文選其《朋黨論》、《五代史令官傳序》、《醉翁亭記》、《秋聲賦》、《祭石曼卿文》、《賣油翁》六篇;選其詞《採桑子(群芳過後西湖好)、《訴衷情(清晨簾幕卷秋霜)》、《踏莎行(候館殘梅)、《生杳子(去年元月時)》、《朝中措(平山欄檻倚晴空)》、《蝶戀花(家庭院深深幾許)》六首;先其詩《戲答元珍》和《畫眉鳥》二首。

蘇洵

蘇洵,北宋散文家。漢族,與其子蘇軾、蘇轍合稱“三蘇”,均被列入“唐宋八大家”。字明允,號老泉。眉州眉山(今屬四川)人。應試不舉,經韓琦薦任秘書省校書郎、文安縣主簿。長於散文,尤擅政論,議論明暢,筆勢雄健。有《嘉佑集》。

據說27歲才發憤讀書,經過十多年的閉門苦讀,學業大進。仁宗嘉佑元年(1056),他帶領蘇軾、蘇轍到汴京,謁翰林學士歐陽修。歐陽修很讚賞他的《權書》、《衡論》、《幾策》等文章,認為可與賈誼、劉向相媲美,於是向朝廷推薦。一時公卿士大夫爭相傳誦,文名因而大盛。嘉佑三年,仁宗召他到舍人院參加考試,他推託有病,不肯應詔。嘉佑五年,任為秘書省校書郎。後與陳州項城(今屬河南)縣令姚□同修禮書《太常因革禮》。書成不久,即去世,追贈光祿寺丞。

蘇洵是有政治抱負的人。他說他作文的主要目的是“言當世之要”,是為了“施之於今”。在《衡論》和《上皇帝書》等重要議論文中,他提出了一整套政治革新的主張。他認為,要治理好國家,必須“審勢”、“定所尚”。他主張“尚威”,加強吏治,破苟且之心和怠惰之氣,激發天下人的進取心,使宋王朝振興。由於蘇洵比較瞭解社會實際,又善於總結歷史的經驗教訓,以古為鑑,因此,他的政論文中儘管不免有迂闊偏頗之論,但不少觀點還是切中時弊的。

曾鞏說蘇洵“頗喜言兵”。蘇洵的《權書》10篇、《幾策》中的《審敵》篇、《衡論》中的《御將》和《兵制》篇,還有《上韓樞密書》、《制敵》和《上皇帝書》,都論述了軍事問題。在著名的《六國論》中,他認為六國破滅,弊在賄秦。實際上是借古諷今,指責宋王朝的屈辱政策。《審敵》更進一步揭露這種賄敵政策的實質是殘民。《兵制》提出了改革兵制、恢復武舉、信用才將等主張。《權書》系統地研究戰略戰術問題。在《項籍》中,他指出項籍不能乘勝直搗咸陽的戰略錯誤。他還強調避實擊虛、以強攻弱、善用奇兵和疑兵、打速決戰、突擊取勝等戰略戰術原則。

蘇洵的抒情散文不多,但也不乏優秀的篇章。在《送石昌言使北引》中,他希望出使契丹的友人石昌言不畏強暴,藐視敵人,寫得有氣勢。《張益州畫像記》記敘張方平治理益州的事蹟,塑造了一個寬政愛民的封建官吏形象。《木假山記》借物抒懷,讚美一種巍然自立、剛直不阿的精神。

蘇洵的散文論點鮮明,論據有力,語言鋒利,縱橫恣肆,具有雄辯的說服力。歐陽修稱讚他“博辯宏偉”,“縱橫上下,出入馳驟,必造於深微而後止”(《故霸州文安縣主簿蘇君墓誌銘》);曾鞏也評論他的文章“指事析理,引物託喻”,“煩能不亂,肆能不流”(《蘇明允哀詞》),這些說法都是比較中肯的。藝術風格以雄奇為主,而又富於變化。一部分文章又以曲折多變、紆徐宛轉見長。蘇洵在《上田樞密書》中也自評其文兼得“詩人之優柔,騷人之清深,孟、韓之溫淳,遷、固之雄剛,孫、吳之簡切”。他的文章語言古樸簡勁、凝鍊雋永;但有時又能鋪陳排比,尤善作形象生動的妙喻,如《仲兄字文甫說》,以風水相激比喻自然成文的一段描寫,即是一例。

蘇洵論文,見解亦多精闢。他反對浮豔怪澀的時文,提倡學習古文;強調文章要“得乎吾心”,寫“胸中之言”;主張文章應“有為而作”,“言必中當世之過”。他還探討了不同文體的共同要求和不同寫法。他特別善於從比較中品評各家散文的風格和藝術特色,例如《上歐陽內翰第一書》對孟子、韓愈和歐陽修文章的評論就很精當。

蘇洵作詩不多,擅寫五古,質樸蒼勁。宋人葉夢得評其詩“精深有味,語不徒發,正類其文”(《石林詩話》)。其《歐陽永叔白兔》、《憶山送人》、《顏書》、《答二任》、《送吳待制中復知潭州二首》等都不失為佳作,但總的成就遠遜於散文。

蘇洵著作,宋代以多種版本流行,原本大都散佚,今存者有北宋刊《類編增廣老蘇先生大全文集》殘卷。通行本有《四部叢刊》影宋鈔本、《嘉佑集》15卷。

蘇軾

蘇軾(1037~1101)宋朝人,字子瞻,又字和仲,號“東坡居士”,諡號文忠,享年64歲。南宋高宗朝,贈太師,追諡號“文忠”。眉州眉山(即今四川眉山)人,漢族,是父親蘇洵的第五個兒子,是北宋著名文學家、書畫家、散文家、詩人、詞人。嘉佑二年(1057)與弟轍同登進士。授大理評事,籤書鳳翔府判官。熙寧二年(1069),父喪守制期滿還朝,為判官告院。與王安石政見不合,反對推行新法,自請外任,出為杭州通判。遷知密州(今山東諸城),移知徐州。元豐二年(1079),罹“烏臺詩案”,責授黃州(今湖北黃岡)團練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籤書公文。哲宗立,高太后臨朝,被複為朝奉郎知登州(今山東蓬萊);4個月後,遷為禮部郎中;任未旬日,除起居舍人,遷中書舍人,又遷翰林學士知制誥,知禮部貢舉。元佑四年(1089)出知杭州,後改知潁州,知揚州、定州。元佑八年(1093)哲宗親政,被遠貶惠州(今廣東惠陽),再貶儋州(今海南儋縣)。徽宗即位,遇赦北歸,建中靖國元年(1101)卒於常州(今屬江蘇),年六十五,葬於汝州郟城縣(今河南郟縣)。他與他的父親蘇洵(1009~1066)、弟弟蘇轍(1039~1112) 皆以文學名世,世稱“三蘇”;與漢末“三曹父子”(曹操、曹丕、曹植)齊名。“三蘇”為唐宋八大家中的三位,作品有《東坡七集》《東坡樂府 》等。在政治上屬他的父親蘇洵,即《三字經》裡提到的“二十七,始發憤”的“蘇老泉”。蘇洵發憤雖晚,但用功甚勤。蘇軾晚年曾回憶幼年隨父讀書的狀況,感覺自己深受其父影響。當然,假若沒有蘇洵的發奮讀書,也就不可能使蘇軾幼年承受好的家教,更不能年未及冠即“學通經史,屬文日數千言”,也就更不可能有日後的文學大家。

嘉佑元年(1056年),虛歲二十一的蘇軾首次出川赴京,參加朝廷的科舉考試。翌年,他參加了禮部的考試,以一篇《刑賞忠厚之至論》獲得主考官歐陽修的賞識,卻陰差陽錯地高中進士第二名。

嘉佑六年(1061年),蘇軾應中制科考試,即通常所謂“三年京察”,入第三等,為‘’百年第一‘’。授大理評事、籤書鳳翔府判官。後逢其父於汴京病故,丁憂扶喪歸裡。熙寧二年(1069年)服滿還朝,仍授本職。他入朝為官之時,正是北宋開始出現政治危機的時候,繁榮的背後隱藏著危機,

此時神宗即位,任用王安石支援變法。蘇軾的許多師友,包括當初賞識他的恩師歐陽修在內,因在新法的施行上與新任宰相王安石政見不合,被迫離京。朝野舊雨凋零,蘇軾眼中所見的,已不是他二十歲時所見的“平和世界”。

蘇軾因在返京的途中見到新法對普通老百姓的損害,很不同意宰相王安石的做法,認為新法不能便民,便上書反對。這樣做的一個結果,便是像他的那些被迫離京的師友一樣,不容於朝廷。於是蘇軾自求外放,調任杭州通判。

蘇軾在杭州待了三年,任滿後,被調往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任知州,。政績顯赫,深得民心。

這樣持續了大概十年,蘇軾遇到了生平第一禍事。當時有人(李定等人)故意把他的詩句扭曲,大做文章。元豐二年(1079年),蘇軾到任湖州還不到三個月,就因為作詩諷刺新法,“文字毀謗君相”的罪名,被捕下獄,史稱“烏臺詩案”。

蘇軾坐牢103天,幾瀕臨被砍頭的境地。幸虧北宋在太祖趙匡胤年間即定下不殺士大夫的國策,蘇軾才算躲過一劫。

出獄以後,蘇軾被降職為黃州團練副使(相當於現代民間的自衛隊副隊長)。這個職位相當低微,而此時蘇軾經此一獄已變得心灰意懶,於公餘便帶領家人開墾城東的一塊坡地,種田幫補生計。“東坡居士”的別號便是他在這時起的。

宋神宗元豐七年(1084年),蘇軾離開黃州,奉詔赴汝州就任。由於長途跋涉,旅途勞頓,蘇軾的幼兒不幸夭折。汝州路途遙遠,且路費已盡,再加上喪子之痛,蘇軾便上書朝廷,請求暫時不去汝州,先到常州居住,後被批准。當他準備南返常州時,神宗駕崩。

哲宗即位,高太后聽政,新黨勢力倒臺,司馬光重新被啟用為相。蘇軾於是年以禮部郎中被召還朝。在朝半月,升起居舍人,三個月後,升中書舍人,不就又升翰林學士知制誥。

俗話說:“京官不好當。”當蘇軾看到新興勢力拼命壓制王安石集團的人物及盡廢新法後,認為其與所謂“王黨”不過一丘之貉,再次向皇帝提出諫議。

蘇軾至此是既不能容於新黨,又不能見諒於舊黨,因而再度自求外調。他以龍圖閣學士的身份,再次到闊別了十六年的杭州當太守。蘇軾在杭州修了一項重大的水利建設,疏浚西湖,用挖出的泥在西湖旁邊築了一道堤壩,也就是著名的“蘇堤”。

蘇軾在杭州過得很愜意,自比唐代的白居易。但元佑六年(1091年),他又被召回朝。但不久又因為政見不合,外放潁州。 元佑八年(1093年)新黨再度執政,再次被貶。後徽宗即位,調廉州安置、舒州團練副使、永州安置。元符三年(1101年)大赦,復任朝奉郎,北歸途中,卒於常州,諡號文忠。享年六十六歲。

蘇轍

蘇轍(1039~1112)北宋散文家。與其父蘇洵、兄蘇軾合稱“三蘇”,均在“唐宋八大家”之列。字子由。眉州眉山(今屬四川)人。仁宗嘉佑二年(1057)與蘇軾一起中進士。不久因母喪,返里服孝。嘉佑六年,又與蘇軾同中制舉科。當時因“奏乞養親”,未任官職,此後曾任大名府推官。熙寧三年(1070)上書神宗,力陳法不可變,又致書王安石,激烈指責新法。熙寧五年(1072),出任河南推官。元豐二年(1079),其兄蘇軾以作詩“謗訕朝廷”罪被捕入獄。他上書請求以自己的官職為兄贖罪,不準,牽連被貶,監筠州鹽酒稅。元豐八年,舊黨當政,他被召回,任秘書省校書郎、右司諫,進為起居郎,遷中書舍人、戶部侍郎。哲宗元佑四年(1089)權吏部尚書,出使契丹。還朝後任御史中丞。元佑六年拜尚書右丞,進門下侍郎,執掌朝政。元佑八年,哲宗親政,新法派重新得勢。紹聖元年(1094),他上書反對時政,被貶官,出知汝州、袁州,責授化州別駕、雷州安置,後又貶循州等地。崇寧三年(1104),蘇轍在潁川定居,過田園隱逸生活,築室曰“遺老齋”,自號“潁濱遺老”,以讀書著述、默坐參禪為事。死後追復端明殿學士,諡文定。

王安石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晚號半山,小字獾郎,封荊國公,世人又稱王荊公,世稱臨川先生。撫州臨川人(現為撫州 東鄉縣 上池裡陽村人),漢族。北宋傑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學家、改革家,唐宋古文八大家之一,他出生在一個小官吏家庭。父益,字損之,曾為臨江軍判官,一生在南北各地做了幾任州縣官。安石少好讀書,記憶力強,受到較好的教育。慶曆二年(1042年)登楊寘榜進士第四名,先後任淮南判官、鄞縣知縣、舒州通判、常州知州、提點江東刑獄等地方的官吏。治平四年(1067年)神宗初即位,詔安石知江寧府,旋召為翰林學士。熙寧二年(1069年)提為參知政事,從熙寧三年起,兩度任同中書門下平改革家章事,推行新法。熙寧九年罷相後,隱居,病死於江寧(今江蘇南京市)鐘山,諡號“文”。被列寧譽為是“中國十一世紀中國最偉大改革家。

政治家王安石

慶曆二年(1042年),王安石以進士第四名及第,歷任籤書淮南(揚州)節度判官廳公事、知鄞縣(今浙江寧波)事、舒州(今安徽潛山)通判,一度調開封任群牧司判官,旋又外調知常州事、提點江南東路刑獄公事,繼召為三司度支判官、知制誥。多年的地方官經歷,使王安石認識到宋代社會貧困化的根源在於兼併,宋封建統治所面臨的危局是“內則不能無以社稷為憂,外則不能無懼於夷狄”。因此,王安石在嘉佑三年(1058年)上宋仁宗趙禎的萬言書中,要求對宋初以來的法度進行全盤改革,扭轉積貧積弱的局勢。以歷史上晉武帝司馬炎、唐玄宗李隆基等人只圖“逸豫”,不求改革,終於覆滅的事實為例,王安石對改革抱有士大夫群中少見的緊迫感,大聲疾呼:“以古準今,則天下安危治亂尚可以有為,有為之時莫急於今日”,要求立即實現對法度的變革;不然,漢亡於黃巾,唐亡於黃巢的歷史必將重演,宋王朝也必將走上覆滅的道路。封建士大夫也把治國太平的厚望寄託於王安石,期待他能早日登臺執政。熙寧初,王安石以翰林學士侍從之臣的身份,同年輕的宋神宗宋神宗議論治國之道,深得宋神宗賞識。熙寧二年(1069年),王安石出任參知政事,次年,又升任宰相,開始大力推行改革。

王安石變法的目的在於富國強兵,藉以扭轉北宋積貧積弱的局勢,鞏固地主階級的統治。王安石明確提出理財是宰相要抓的頭等大事,闡釋了政事和理財的關係,指出“政事所以理財,理財乃所謂義也”。更重要的是,王安石在執政前就認為,只有在發展生產的基礎上,才能解決好國家財政問題:“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財,取天下之財以供天下之費。”執政以後,王安石繼續發揮了他的這一見解,曾經指出:“今所以未舉事者,凡以財不足故,故臣以理財為方今先急”,而“理財以農事為急,農以去其疾苦、抑兼併、便趨農為急”。在這次改革中,王安石把發展生產作為當務之急而擺在頭等重要的位置上。王安石認為,要發展生產,首先是“去(勞動者)疾苦、抑兼併、便趣農”,把勞動者的積極性調動起來,使那些遊手好閒者也回到生產第一線,收成好壞就決定於人而不決定於天。要達到這一目的,國家政權需制定相應的方針政策,在全國範圍內進行從上到下的改革。王安石雖然強調了國家政權在改革中的領導作用,但他並不贊成國家過多地干預社會生產和經濟生活,反對搞過多的專利徵榷,提出和堅持“榷法不宜太多”的主張和做法。在王安石上述思想的指導下,變法派制訂和實施了諸如農田水利、青苗、免役、均輸、市易、免行錢、礦稅抽分制等一系列的新法,從農業到手工業、商業,從鄉村到城市,展開了廣泛的社會改革。與此同時,王安石為首的變法派改革軍事制度,以提高軍隊的素質和戰鬥力,強化對廣大農村的控制;為培養更多的社會需要的人才,對科舉、學校教育制度也進行了改革,王安石親自撰寫《周禮義》、《書義》、《詩義》,即所謂的《三經新義》,為學校教育改革提供了新教材。

變法觸犯了保守派的利益,遭到保守派的反對。因此,王安石在熙寧七年第一次罷相。特別是由於變法的設計者王安石與變法的最高主持者宋神宗在如何變法的問題上產生分歧,王安石復相後得不到更多支援,不能把改革繼續推行下去。加上變法派內部分裂,其子王雱的病故,王安石於熙寧九年第二次辭去宰相職務,從此閒居江寧府。宋哲宗元佑元年(1086年),保守派得勢,此前的新法都被廢除。政局的逆轉,使王安石深感不安,當他聽到免役法也被廢除時,不禁悲憤地說:“亦罷至此乎!”不久便鬱然病逝。

宋真宗天禧五年辛酉(1021) 一歲

是年十一月十二日出生於臨江軍(今江西清江)。

仁宗天聖八年庚午(1030) 十歲

王益以殿中丞知韶州(今廣東韶關),王安石隨父至韶州。

明道二年癸酉(1033) 十三歲

王益回臨川(今江西東鄉)母報喪,王安石隨行。

景佑三年丙子(1036) 十六歲

王益服滿赴京,王安石隨行。

景佑四年丁丑(1037) 十七歲

四月,王益通判江寧府(今江蘇南京),王安石隨行。

寶元二年己卯(1039) 十九歲

二月,王益卒於江寧任上。

慶曆二年壬午(1042) 二十二歲

三月,王安石登楊寘榜進士第四名。以秘書郎籤書淮南節度判官廳公事。

慶曆六年丙戌(1046) 二十六歲

自臨川赴京,不求館職,改大理評事,知鄞縣。

皇佑三年辛卯(1051) 三十一歲

以殿中丞通判舒州(今安徽潛山)。

至和元年甲午(1054) 三十四歲

自舒州赴京,特授集賢校理,辭不受,九月除群牧司判官。

嘉佑二年丁酉(1057) 三十七歲

五月改太常博士,知常州。

嘉佑三年戊戌(1058) 三十八歲

二月提點江東刑獄。十月回京,任三司度支判官。

嘉佑六年辛丑(1061) 四十一歲

為工部郎中、知制誥、糾察在京刑獄。

嘉佑八年癸卯(1063) 四十三歲

三月仁宗,英宗(趙曙)立。八月,母吳氏卒於京師,十月歸葬江寧。

治平四年丁未(1067) 四十七歲

正月,英宗卒,神宗(趙頊)立。詔以故官知江寧府。九月,召為翰林學士。

神宗熙寧元年戊申(1068) 四十八歲

四月,自江寧入京。神宗詔越次入對。

熙寧二年己酉(1069) 四十九歲

二月,以諫議大夫參知政事。頒行均輸法、青苗法、農田水利法等。

熙寧三年庚戌(1070) 五十歲

十二月,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史館大學士,與韓絳並相。立保甲法。

熙寧五年壬子(1072) 五十二歲

行市易法、保馬法。

熙寧六年癸丑(1073) 五十三歲

提舉經義局。九月,熙河大捷,神宗解身上玉帶賜之。

熙寧七年甲寅(1074) 五十四歲

三月,行方田均稅法。四月以吏部尚書、觀文殿大學士出知江寧府,新法遭遇首次挫折。十月,行手實法。

熙寧八年乙卯(1075) 五十五歲

二月,復拜同平章事、昭章館大學士。六月,進加左僕射,兼門下侍郎。

熙寧九年丙辰(1076) 五十六歲

六月,子雱卒。十月,罷為鎮南軍節度使、同平章事、判江寧府。

元豐元年戊午(1078) 五十八歲

正月,進尚書左僕射,封舒國公。

元豐三年庚申(1080) 六十歲

九月,加特進尚書左僕射、門下侍郎,改封荊國公。

元豐七年甲子(1084) 六十四歲

乞以宅為寺,賜名“報寧”。

元豐八年乙丑(1085) 六十五歲

三月,神宗卒,哲宗(趙煦)即位。新法先後廢罷。

哲宗元佑元年丙寅(1086) 六十六歲

四月初六病逝,贈太傅。

曾鞏

曾鞏(1019—1083)字子固,南豐(今屬江西)人。北宋文學家,“唐宋八大家”之一。宋嘉佑二年(1057年)登進士第,兒童時代的曾鞏,就與兄長曾曄一道,勤學苦讀,白幼就表現出良好的天賦。其弟曾肇在《亡兄行狀》中稱其“生而警敏,不類童子”,而且記憶力超群,“讀書數萬言,脫口輒誦”。嘉佑二年(1057年),39歲的他才考取了進士,被任命為太平州司法參軍,踏上了仕途。翌年,奉召回京,編校史館書籍,遷館閣校勘、集賢校理。熙寧二年(1069年)先後在齊、襄、洪、福、明、亳等州任知州,頗有政聲。元豐三年(1080年),徙知滄州,過京師,神宗召見時,他提出節約為理財之要,頗得神宗賞識,留三班院供事。元豐四年,神宗以其精於史學,委任史館修撰,編纂五朝史綱,未成。元豐五年,拜中書舍人。次年卒於江寧府。理宗時追諡“文定”。曾鞏在政治舞臺上的表現並不算是很出色,他的更大貢獻在於學術思想和文學事業上。

麻煩告知唐宋八大家的主要任官之地!謝謝!知覺123456 2009-04-08

中國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