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巡按是什麼官職?和巡府有什麼區別?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歷史
  • 2022-05-24

宋代巡按是什麼官職?和巡府有什麼區別?Kidding丶you 2019-07-05

巡按的全稱是巡按御史,又稱按臺。巡按御史品級雖低(監察御史為正七品官),但號稱代天子巡狩,各省及府、州、縣行政長官皆其考察物件,大事奏請皇帝裁決,小事即時處理,事權頗重。

巡按與巡府區別

1、職則大小不同

巡按是監察的官員,是監督百官的一種官職。

巡府是中國明清時地方軍政大員之一。又稱撫臺。巡視各地的軍政、民政大臣。清代巡撫主管一省軍政、民政。以“巡行天下,撫軍安民”而名。

2、平階不同

巡按為正七品官的京官,平階低下。

巡府是正二品的地方官,在地方的權力很大。

3、選拔制度不同

巡按是由督察院挑選之後,在讓皇帝來定奪,有的不用參加科舉考試了。

巡府是透過科舉考試的人,透過自己的努力而升官的,一般而言更難。

宋代巡按是什麼官職?和巡府有什麼區別?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巡府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巡按

宋代巡按是什麼官職?和巡府有什麼區別?扯東扯西扯絮墸 推薦於2017-09-30

你大概寫錯了,宋代沒有巡按,只有巡檢。 巡檢作為官稱,大體始於唐代中葉,主要是置於鹽池產地、交通要道和軍隊等地方;唐朝也曾出現巡檢使一詞。到五代,巡檢是一種使職、差遣,而不是職官,位低職重,其設定不論在地域或結構的層次上,都大大突破唐時規模,職能也比唐代擴大。巡檢職能的改變,體現了唐末五代中央與地方權力角逐的現象;當藩鎮分割了中央部分用人權的同時,中央政府則透過差遣的辦法,又將一部分用人權力收歸中央。 宋代巡檢與其所屬的土兵是中央集權的重要表徵之一,其設定更為普遍與複雜。經過宋太祖、太宗二朝的征戰、招納,藩鎮割據局面消除,中央威權逐步加強,五代時期巡檢使擔負監督地方軍鎮勢力的職能逐漸消失;反之,募兵御邊與維護境內治安,成為巡檢新的職責。宋初為防禦遼、夏進犯,以及避免五代藩鎮之勢重現,朝廷任命一批熟識邊防事務的將領,充任巡檢,率兵守邊,這些人“位不高,則朝廷易制,久不易,則邊事盡知”。既能發揮御邊的作用,又有利於集權中央。此外,為了加強維護宋境內的社會秩序,鎮壓反叛,宋廷則於遠離城邑的多盜之區,設巡檢、置寨兵,以強化治安缺口,穩固政權。到了宋與遼、夏關係趨於穩定之後,擔任戍邊重責的巡檢,不僅數量減少、轄區縮小,地位也有降低的趨勢。尤其自神宗以後,西北地區的巡檢,不論轄區或地位都有明顯的縮小與下降。反之,由於境內經濟活動蓬勃,而宋廷為了增加財政稅收,實施茶、鹽專賣制度,導致境內外的茶、鹽走私活動頻繁,甚至武裝護衛,不僅威脅地方治安,更影響政府的財政收入。如虔、汀兩地的走私者,活動區域遼闊,“往往數十百為群,持甲兵、旗鼓往來虔、汀、漳、潮、循、梅、惠、廣八州之地。所至劫人谷帛,掠人婦女,與巡捕吏卒鬥格,至殺傷吏卒,則起為盜,依阻險要,捕不能得。”這種現象自仁宗以來即已出現,並引起朝廷重視。宋廷為鎮壓私販武力,開始在縣中增設巡檢,並提升其地位。仁宗在詔書中即說:“國家設巡檢、縣尉,所以佐郡邑,制奸盜也。”此後,巡檢與縣尉共同成為宋朝維護基層社會治安的重要武力。 巡檢在維護地方治安的任務上所負的責任,更為繁重。基本上,縣尉負責縣城及草市的治安,屬於民防性質;巡檢則負責維持鄉村治安,對付大股寇盜,“不得與聞州縣事”,駐所也偏設於地形險要之處,軍防性質較強。巡檢的任用資格雖多,但仍以武職官員為主,任期稍長,其中武學生及武舉出身的人是出任巡檢的重要資歷。而縣尉一般是由文官擔任,偶有兼差武臣的情形。 巡撫是撫不是府,它是武官,相當於現在的省軍區司令,宋代沒有巡撫,而清朝只有知府,也沒有巡府。 巡撫是官名。中國明清時地方軍政大員之一。又稱撫臺。巡視各地的軍政、民政大臣,清代指掌管一省軍政、民政,以“巡行天下,撫軍按民”而名。

宋代巡按是什麼官職?和巡府有什麼區別?網友f0952c9 推薦於2017-10-04

唐天寶五年(746),派官巡按天下風俗黜陟官吏,巡按之名始此。明永樂元年(1403)後,以一省為一道。派監察御史分赴各道巡視,考察吏治,每年以八月出巡,稱巡按御史,又稱按臺。巡按御史品級雖低(監察御史為正七品官),但號稱代天子巡狩,各省及府、州、縣行政長官皆其考察物件,大事奏請皇帝裁決,小事即時處理,事權頗重。

宋代巡按都是按欽差算,基本不論品級定。

巡撫是中國明清時地方軍政大員之一。又稱撫臺。巡視各地的軍政、民政大臣。清代巡撫主管一省軍政、民政。以“巡行天下,撫軍按民”而名。清代,地方大員的品級為:總督,加兵部尚書銜,兼都察院右都御史銜,從一品,加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銜,正二品;巡撫,從二品,加兵部侍郎銜,正二品。總督官銜略高於巡撫,前期督權遠過於撫,如兩江總督按例兼轄江蘇、安徽、江西三省,而末期安徽、江西兩撫即不再聽命於總督。北周與唐初均有派官至各地巡撫之事,系臨時差遣,“巡撫”亦未成為官名。

明朝時,巡撫一般為地方大員,主管一方,有具體實權;巡按主要作為皇帝耳目,一般都是清流,出自御史臺,有直達天聽的權利,沒有多少具體實權,主要做監測,行使權利一般都是皇帝零時給予的。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