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布政使是什麼官?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歷史
  • 2022-06-10

清朝布政使是什麼官?芝士回答來自: 芝士回答 2021-08-19

清朝的布政使是督、撫的屬官,專門負責財賦和人事等相關事宜,與專管刑名的按察使並稱兩司。布政使又稱“藩司”或“藩臺”,從二品,與巡撫同級。實際上是一省之行政首長,相當於今天的省長。布政使起源於明朝,明洪武九年(1376年)撤銷行中書省,以後陸續分為十三個承宣布政使司,全國府、州、縣分屬之,每司設左、右“布政使”各1人,與按察使同為一省的行政長官。宣德以後因軍事需要,專設總督、巡撫等官,都較布政使為高。清代正式定為督、撫屬官,清代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後,每省設布政使一員,不分左右,均為從二品。但江南省(後分為安徽、江蘇兩省)、陝西省(後分為陝西、甘肅兩省)和湖廣省(後分為湖南、湖北兩省)設有兩布政使。二司的長官布政使和按察使,俗稱藩臺、臬臺。一般省裡設有三司,承宣佈政使、提刑按察使、都指揮使,第三個負責指揮軍事,很少參與地方政治,故很少提及。地位品級從二品,掌管一省的財政、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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