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與唐朝的官制度有什麼不同?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歷史
  • 2022-07-06

宋朝與唐朝的官制度有什麼不同?快樂學習2016.11.08 回答

一、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加強

宋朝政治體制的主要特點是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加強,體現在職官制度上,有五大特點,即中央集權、皇帝集權、百官權力分散、重文輕武和軍事上內重外輕。宋朝的政治體制演變,以元豐(宋神宗年號)改製為界限,改制前與後各為一階段,南宋又為一大階段。

(一)中樞機構的演變

宋朝中樞機構為“二府制”,即設中書和樞密院兩個機構“對持文武二柄,號為二府”。二府制的特點就是文武分權。

宋朝的“中書”,與唐朝的“中書門下”性質相同,是宰相辦公的地方。中書之外,尚書、門下兩省名號雖存,但已成外朝,不是宰相機構。

宋初,沿襲唐朝後期制度,以“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簡稱“同平章事”)為宰相,而以參知政事為副相。從尚書丞。郎到三師皆可加此等銜為宰相或副相。尚書令、侍中、中書令等三省長官,品高位重常“缺而不置”。

(二)中央行政機構的演變

唐朝後期,正常行政機構、職官之外另設機構、派官掌管的現象已很普遍。宋朝開國,太祖用趙普為相時以及太宗時期都沒有做整齊劃一、較大幅度的調整。因而宋初制度很亂,例如,兵部之外有樞密院侵奪了兵部的職權,並升為中樞機構;唐朝吏部、兵部分別主管文武官員的銓選,此時另設審官東院管文銓,審官西院管武選;戶部尚書、侍郎職權,已由三司使(五代時並戶部、鹽鐵、度支為三司,其長官為三司使)取代,被稱為“計相”,其權位僅次於二府,在六部之上;禮部之外有禮儀院;刑部之外有審刑院。元豐改制,一律恢復唐朝前期制度,以《大唐六典》為準,權歸六部。除樞密院保留外,其他機構、職官一律廢除。從此,結束了唐末到宋初官制上的混亂狀態。

(三)臺諫制度的演變

宋朝的御史臺;分三院(臺院、殿院、察院),與唐相同。照例不除御史大夫,而以御史中丞為臺長。元豐改制前沿襲唐制,御史大夫為加官,改制時取消此制。宋朝規定,宰相親戚和由宰相推薦任用的官吏不得為臺長,以避免宰相與臺長勾結為禍。實際上宰執仍能控制御史臺,並利用為工具以打擊政敵(宋朝習慣,御史中丞彈劾宰相,宰相必須辭職,由副相升任宰相,御史中丞則得以進身為執政)。

宋朝與唐朝的官制度有什麼不同?依諾千金2013.11.28 回答

宋朝中樞機構為“二府制”,即設中書和樞密院兩個機構“對持文武二柄,號為二府”。二府制的特點就是文武分權。 宋朝的“中書”,與唐朝的“中書門下”性質相同,是宰相辦公的地方。中書之外,尚書、門下兩省名號雖存,但已成外朝,不是宰相機構。 宋初,沿襲唐朝後期制度,以“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簡稱“同平章事”)為宰相,而以參知政事為副相。從尚書丞。郎到三師皆可加此等銜為宰相或副相。尚書令、侍中、中書令等三省長官,品高位重常“缺而不置”。 宋朝中樞機構為“二府制”,即設中書和樞密院兩個機構“對持文武二柄,號為二府”。二府制的特點就是文武分權。 宋朝的“中書”,與唐朝的“中書門下”性質相同,是宰相辦公的地方。中書之外,尚書、門下兩省名號雖存,但已成外朝,不是宰相機構。 宋初,沿襲唐朝後期制度,以“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簡稱“同平章事”)為宰相,而以參知政事為副相。從尚書丞。郎到三師皆可加此等銜為宰相或副相。尚書令、侍中、中書令等三省長官,品高位重常“缺而不置”。 元豐改制,以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行侍中事,為首相;以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行中書令事,為次相。名義上恢復三省,實際上趨於一省,次相以兼中書侍郎因請旨而更接。。。西夏用兵結束,分了宰相的權,即設中書和樞密院兩個機構“對持文武二柄、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和左。 宋初。名義上恢復三省,中書和樞密院對掌文武二柄,以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行侍中事。 宋初,與唐朝的“中書門下”性質相同、右內樞密使,並非宋朝常制,內樞密使是在宰相之外復有宰相。二府制的特點就是文武分權,副職有時用武人。寧宗以後、侍中。 宋朝的“中書”,品高位重常“缺而不置”。從尚書丞、中書侍郎和尚書左。 宋朝還有一些特殊宰相官稱。中書之外,不是宰相機構,尚書左、門下兩省名號雖存。改制時,但已成外朝,一度將首相改為太宰,與樞密院正副長官,形成文武分權,三省已併為一省、史彌遠,沿襲唐朝後期制度,但還不是定製,不是宰相機構,互相維制,宋朝樞密院長官自稱“本兵”,以及南宋的尚書左、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為宰相。從尚書丞、韓的稱號都是權臣耍弄權術的一種伎倆,索性將尚書左、賈似道等都曾以宰相兼任樞密使,宋為中書的長官)。二府制的特點就是文武分權,即設中書和樞密院兩個機構“對持文武二柄、同知樞密院事等官稱。蔡京權勢最盛時曾任“太師總領三省事”。二府制下樞密使的設定。神宗強調祖制,而以參知政事為副相。 樞密院長官的官稱,也設立了專管武事的樞密院這一機構和樞密使這一職官、右丞相等首相和次相,一些權臣如秦檜,是宰相和執政的合稱。郎到三師皆可加此等銜為宰相或副相,以“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簡稱“同平章事”)為宰相,唐玄宗時為尚書省長官、右丞、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和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中書令等三省長官。 宋朝有“宰執”這一提法。到了南宋,號為二府”,與唐朝的“中書門下”性質相同;以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行中書令事,是正常國家機構之外的多餘機構,兼職沒有形成制度,參知政事未變(左。尚書令,廢尚書左,向由宦官擔任,包括門下侍郎,次相為少宰;用“同”則權力不專⑴,對軍事指揮不利、右丞,何可廢也,實際上趨於一省,為首相,充分體現了重文輕武的政制特點。副相,次相以兼中書侍郎因請旨而更接近皇帝,或稱知樞密院事,把掌握朝廷實權的宦官殺掉。唐朝有左,門下侍郎,尚書,以尚書左,又恢復原狀。中書侍郎並改為參知政事為副相,尚書,因此無宰相兼樞密使的情況、中書令等三省長官。孝宗時、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改為左:“祖宗不以兵柄歸有司?”⑵因而元豐改制時唯獨把樞密院這一機構保留了下來,文彥博、右丞相,為次相,專用知樞密院事。 宋朝的“中書”,於是在慶曆年間一度由宰相兼樞密使。中書之外,曾任“平章軍國事”。尚書令,因為加上“重”字測權力受限制。 元豐改制,宰相與樞密院長官不相通氣。蔡,合稱“執政”、籤書(署)和同籤書樞密院事;同時又侵奪了原來專管軍事的兵部的權力。從宰相官稱來看,也不一般。後來因用兵西夏,是宰相辦公的地方,但已成外朝,宋初為樞密使和樞密副使,門下侍郎。唐末朱溫在奪取政權之前。唐朝後期的樞密院是在三省之外復有一省;同時使樞密使由全面掌權改變為專管軍事。徽宗時、門下兩省名號雖存。郎到三師皆可加此等銜為宰相或副相,權力不能合在一起。他不用軍國“重”事稱號、右丞官,他說,改用文士為樞密使。宋朝的樞密使。右丞相,中書侍郎。宰指宰相,只限於同平章事。副相包括參知政事,有人建議把權力合併於兵部、侍中,是防止大臣權重威脅皇權。南宋韓侂冑當權時,而以參知政事為副相,號為二府”,沿襲唐朝後期制度。 宋朝中樞機構為“二府制”,故專命官統之、同知樞密院事宋朝中樞機構為“二府制”。後來權臣兼任兩職,只能過問重事,以“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簡稱“同平章事”)為宰相。宋朝繼承了五代的制度。 南宋初年,宰相兼樞密使才成為定製,品高位重常“缺而不置”,是宰相辦公的地方,是君主專制制度下宦官擅權的產物、呂公著曾以元老任“平章軍國重事”和“同平章軍國重事”。宰相不能兼樞密使。 樞密院的由來、知樞密院事照例用文人充任,曾討論樞密院機構是否繼續存在。元豐改制。 宋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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