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前中國的行政級別劃分二十四級,具體是怎麼劃分的。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歷史
  • 2022-07-19

文革前中國的行政級別劃分二十四級,具體是怎麼劃分的。感情夢天空 2020-01-22

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職級序列分為:一級巡視員、二級巡視員、一級調研員、二級調研員、三級調研員、四級調研員、一級主任科員、二級主任科員、三級主任科員、四級主任科員、一級科員、二級科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國家實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根據公務員職位類別和職責設定公務員領導職務、職級序列。公務員領導職務根據憲法、有關法律和機構規格設定。

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股所級(股級)屬於縣區設定的領導職務,是一種沒有級別的管理層級(相當於一級科員)。將縣區級機關內設機構名稱統一為“股”或辦公室,規範設定縣區“股所級”這一沒有級別的管理層級 。

股級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機構設定和編制管理條例》以及地方法規設定的,如《黑龍江省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設定和編制管理規定》中設有股級

文革前中國的行政級別劃分二十四級,具體是怎麼劃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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