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傷殘等級鑑定最短需要多長時間?
- 2022-09-01
1、工傷發生後,用人單位應該自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個月內申請工傷鑑定,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
2、待認定為工傷後,到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做鑑定,再根據鑑定意見和工資水平計算具體賠償金額。
3、具體賠償專案包括: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
1、做傷殘鑑定從受理之日起,60日內出結論的。
2、《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五條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鑑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鑑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託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上一篇:你覺得這裡的天氣如何? 漢譯英
下一篇:張博與江珊結婚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