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金海上盟約是什麼意思呢?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歷史
  • 2022-09-11

宋金海上盟約是什麼意思呢?雷光丸 2018-01-06

北宋、金國聯合攻打遼國的盟約 。因為雙方使節都由海上往返談判,故名海上盟約,又稱海上之盟。

宋徽宗政和五年(1115),女真首領阿骨打建立金。隨後屢敗遼兵。宋徽宗等認為遼有必亡之勢,決定聯金攻遼,乘機收復燕雲。重和元年(1118),徽宗派馬政自山東登州(今山東蓬萊)渡海與金談判攻遼。此後雙方來往頻繁。宣和二年(1120),北宋派馬植赴金約盟,雙方商定:宋金各按商定的進軍路線攻打遼朝,金軍攻取遼的中京大定府(今內蒙古寧城境),宋軍攻取遼的南京析津府(今北京)和西京大同府(今山西大同)。宋答應滅遼後,將原來輸給遼的歲幣轉輸給金。金則答應將燕雲還於宋。雙方均不得單獨與遼講和。結果宋攻遼失敗,遂要求金軍攻遼南京,金軍取勝。雙方几經交涉,宋允30萬匹絹、20萬兩銀給金,並納燕京租稅100萬貫,金才答應交還燕雲六州(薊、景、涿、順、檀、易)及燕京。金軍將燕京城內財物和人口擄掠一空而去,宋接收的只是一座殘破不堪的空城,改燕京為燕山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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