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述清朝的官員考核制度?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歷史
  • 2022-12-30

試述清朝的官員考核制度?

試述清朝的官員考核制度?芝士回答來自: 芝士回答 2021-01-21

清初官員的考核基本承

襲明代制度,分為考

滿和考察兩種,後

來自

將考滿、考察合為一體,形成劃一

的制度。

(1)清初考滿方式基本承襲明代

本些密任狀護範精陸句序

,但改為一年一考,三考為滿。其具體方式是三品以上官員由本人先自我

360問答

裁定,四品以下則先由吏部會同

極遊及我方罪怎志全管

都察院一起審查,最後均上報皇帝審定

在算住才的判

。考滿是一般性考核,在某一官員任職屆滿時進行,主要是考核官員的從政

經歷和政績,作為未來仕途

升降的依據。

(2)考察與

來響到型

考滿合為一體後,規定每三年考

核一次,由吏部考功司主持。

特真燃樂

對京官的考察稱京察。京察

住育擴至臺討

四格,即守、政、才

連清底歡元爭心工科困雞

、和年作為考察的標準,根據考核情況分為稱職

、勤職、供職等級

別。對不稱職和行為不端的官員要糾以八法,即用八條標準決定

其升降去留。

②對地方官的考察稱大計。其標準也是政、守、才、年四格,主要以政績的多少和任職地區的發展狀況為根據評定等級。各級政府屬吏

的考察由本衙門長官負責,

然後上報督撫,最後由

吏部考功司複審。

(3)清朝考

核官員名義上由吏部負責,

但實際上吏部僅負責辦理手

續而已,考察大權分散於各級

長官手中,總之,清朝吏部

久藥之形採的積補應供厚

的考核之權比明代吏部大為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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