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述清朝的官員考核制度?
- 2022-12-30
試述清朝的官員考核制度?
清初官員的考核基本承
襲明代制度,分為考
滿和考察兩種,後
來自
將考滿、考察合為一體,形成劃一
的制度。
(1)清初考滿方式基本承襲明代
本些密任狀護範精陸句序
,但改為一年一考,三考為滿。其具體方式是三品以上官員由本人先自我
360問答
裁定,四品以下則先由吏部會同
極遊及我方罪怎志全管
都察院一起審查,最後均上報皇帝審定
在算住才的判
。考滿是一般性考核,在某一官員任職屆滿時進行,主要是考核官員的從政
經歷和政績,作為未來仕途
升降的依據。
(2)考察與
來響到型
考滿合為一體後,規定每三年考
均
核一次,由吏部考功司主持。
①
特真燃樂
對京官的考察稱京察。京察
住育擴至臺討
四格,即守、政、才
連清底歡元爭心工科困雞
、和年作為考察的標準,根據考核情況分為稱職
、勤職、供職等級
別。對不稱職和行為不端的官員要糾以八法,即用八條標準決定
其升降去留。
②對地方官的考察稱大計。其標準也是政、守、才、年四格,主要以政績的多少和任職地區的發展狀況為根據評定等級。各級政府屬吏
的考察由本衙門長官負責,
然後上報督撫,最後由
優
吏部考功司複審。
(3)清朝考
核官員名義上由吏部負責,
但實際上吏部僅負責辦理手
續而已,考察大權分散於各級
長官手中,總之,清朝吏部
久藥之形採的積補應供厚
的考核之權比明代吏部大為下降。
上一篇:九秩中的秩是什麼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