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現行公曆的來龍去脈是怎麼樣的?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歷史
  • 2022-11-11

世界現行公曆的來龍去脈是怎麼樣的?易書科技 2019-02-01

曆法是根據天體執行的週期來安排的。以月亮圓缺為主要依據的叫“陰曆”,以地球繞太陽公轉為主要依據的叫“陽曆”。

陽曆,最早起源於埃及。對埃及人來說,一年中最重要的莫過於尼羅河的泛濫,它不僅是埃及的經濟命脈,而且對埃及的政治和社會制度也有很深的影響。為了及時做好耕種的準備工作,確定河水氾濫的開始時間格外重要。而河水氾濫的間隔,正好同一個太陽年基本相符。這樣,埃及人就放棄了依靠月相確定年月的做法,而採用了一年365天的歷法。太陽年不是365天的整數,每年約有1/4天的誤差。

羅馬是古代一個強大的帝國,可是,它最早的歷法卻很混亂。古羅馬最初用的是太陰曆,一年中只有10個月,共304天,到了公元前713年,因受到古希臘的啟發,才將“太陰曆”改為“努馬歷”。這種古歷增加了2個月。古羅馬人認為雙數是不吉的,因此有忌諱,每個月的天數都是單數:1、3、5、8四個月,每月為31天,而2、4、6、7、9、10、11七個月,每月為29天,12月只有27天,特別短。努馬歷一年只有354天,比實際年長365天少了11天多。

古羅馬人使用了“努馬歷”後,就糊塗地過了兩個多世紀。直到公元前509年時,羅馬政府才規定每隔4年要加進兩個閏月年來調整差數。這是曆法上的改進,應該是件好事。可是,當年編制曆書的是一些愚昧的僧侶,他們對耕種農活,農事節氣不感興趣,只是從宗教和政治上考慮,隨心所欲地增減閏月,把曆法搞得更亂啦!

過了400多年,努馬歷已落後於實際天象的太陽曆80多天,因此春秋難分,寒暑顛倒。難怪後世作家這樣諷喻地說:“羅馬人在戰場上常打勝仗,可是他們卻說不清哪一天打了勝仗。”

公元前45年,羅馬的統治者儒略·凱撒對曆法進行了研究,認為埃及使用的歷法簡明實用,於是下令根據埃及曆法對羅馬曆法進行改革。在埃及天文學家蘇西金斯的幫助下,把古羅馬歷變成了純粹的太陽曆。經過長期的研究,公元前46年,凱撒頒行了新曆——儒略曆。

新的歷法規定,每年設12個月,共365天。今後每隔3年設定一個“閏年”,多加的一天放在原來的12月(儒略曆的2月)的後面,冬至後的10天,作為儒略曆的開始,即把原來努馬歷中的11月1日改為1月1日——“元旦”,把努馬歷的月序順次推遲2個月。

這樣改革後的儒略曆,變成了以太陽為準的太陽曆,徹底結束過去曆法的混亂局面,因此凱撒改歷是有很大功績的。但是,在改歷中他卻塞進了自己的私貨,把七月的名字改為儒略。儒略曆是當今世界通用的“公曆”的最早雛形。

公元前44年,儒略曆頒行後兩年,儒略·凱撒被刺殺而死,時年58歲。凱撒的義子,18歲的渥大維趕回羅馬,登上了權力的寶座,忙於清除政權,鞏固統治地位。

儒略曆實施不久,那些昏庸的僧侶把曆法中規定的“每隔3年”當作“每3年”閏年一次。當這個錯誤被發現時,已經過去了36年。這樣,在36年中,原來只應當有9個閏年,實際上卻有12個閏年;前42年,原來只應當有9個閏年,實際上卻過了12個閏年。

於是,羅馬的統治者渥大維進行了一次較大的歷法改革,決定從公元前8年到公元4年的12年中,不再設定閏年,這樣正好扣除了過去多出的3個閏日(當年中的2月30日)。從公元8年開始恢復每4年置閏年的辦法。

在渥大維統治時期,羅馬進入了和平繁榮的黃金時代。公元前31年,羅馬共和國改為羅馬帝國。不久,元老院特地授予渥大維一個光榮稱號:“奧古斯都”,它的意思是:“神聖”和“祖國之父”。

渥大維恢復了儒略曆置閏的辦法,卻仿效凱撒的做法,下令把自己出生的8月份改稱為“奧古斯都”(Augustus)。在原來的儒略曆中,8月是小月,為30天,渥大維為了要顯示自己同凱撒一樣尊貴,於是又將8月改為大月31天,就同凱撒並駕齊驅了。這樣,9月、11月就從大月的地位降為小月,而10月、12月升為大月。問題來了,經過這麼一改,一年就多出了一天,應該扣除一天才行。他就從2月中減去一天,當年的2月是處決犯人的月份,誰也不喜歡。從此2月份只剩下28天,閏年也只有29天了,2月30日也只是在歷史上才有的日期。

儒略曆每4年一閏,因此不是每年有2月29日,只有逢閏年的這一年才有。這在世界上曾引起不少有趣的事。世界上那些在2月29日誕生的人,要每隔4年才能慶祝自己的生日。70年代,電子錶風行世界,那時表上沒有2月29日這一天。每碰到閏年,閏日那天,表上顯示了3月1日,29日輕易地溜走了。電子錶只有除去幹電池,停擺後才能得以調整日期。

不過,也有人喜歡閏年。2月份多了一天,商店和工廠的老闆就可以多賺一筆錢。歐洲的習俗是,閏日是青年向戀人求婚的吉日,這一天使許多有情人結成了美滿的姻緣。

儒略曆是比較準確的歷法。經過幾百年的施行,逐漸得到人們廣泛的承認。公元325年,尼西亞會議正式把儒略曆作為基督教世界的歷法,並以此為根據計算基督教節日的日期,並規定春分日必須是3月21日。

儒略曆還沒有同天文週期完全吻合,平均每個歷制年,比太陽年長約12分鐘,即每128年便多出一天。

到13世紀時,差額已達8天,當年的天文學家向教會指出,曆法需要改革。可是,這個改歷問題卻使教會為難了整整3個世紀,都沒有解決。

到了16世紀,改歷問題才有了端倪。義大利的醫生兼天文學家李利厄斯花了10年時間研究出了新曆,他在1576年將改革方案提交羅馬教廷,經過許多學者(有天文學家、數學家,還有一些僧侶)討論,終於獲得教皇格里戈裡十三世批准。

1582年2月24日,格里戈裡釋出改歷的命令:從1582年10月15日起,所有基督教徒必須使用新曆——格里曆。這就是今天世界各國通行的“公曆”。

公曆是以一個“迴歸年”作為單位的。計365天5小時48分46秒。為了使用方便,就將365天定為一年,這就是“平年”。

迴歸年比平年多5小時48分46秒,這樣積上4年就有23小時15分4秒,約等於一天。所以每4年就要閏一天,這一天放在2月份,成為29天,這樣,那一年就有366天,叫做“閏年”。

但是,4年中累積起來的時間,經過4年閏一天後,就多閏了44分56秒,400年以後就會使歷年比迴歸年的時間多上3天。因此,在400年中應少閏3次。它規定:一個平年是365天,閏年是366天;凡是公元紀年數能被4除盡的是閏年;對於每世紀的第一年,雖能被4除盡,但不能被400整除的仍不作閏年。如1600~2000年間400年中,1700、1800、1900年等,就不算閏年;而1600、2000年就是閏年。這樣,在每400年中,原來該閏100次,減少了3次,共有97次閏年。

用這種辦法補救以後,每隔3000年,還有一天之差,就只要在3200年中減少一個閏年就行了。

在改歷時,在1582年中扣除已提前的10天,即把這年10月4日(星期四)的第2天(本應是10月5日),改為10月15日(星期五)。這樣一來,格里曆再次同太陽年相符,春分再次回到了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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