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十年沒辦理結婚證,生有一小孩,男方有外遇,現男方提出離婚,女方怎樣得到公道.
- 2022-10-22
那恐怕無法從法律上來討公道了
而且他都根本不需要“離婚”,因為從法律上講你們根本沒有結婚
只有道德約束力看能否起作用
找當地德高望重的老人主持個談判會吧
同情你
你們也是事實上的婚姻,應該還有有受法律保護的。不過我見議你還是去找專業的律師好好諮詢瞭解一下吧,在這裡你是得不到什麼好的答案的。
你們要是在1994年2 月1號前在一起同居後有孩子,就屬於事實婚姻,而且有孩子,就更受到法律保護,還是在1994年2 月1號以後,就沒有事實婚姻這一說法了,就不受法律保護, 你諮詢你一下你們當地的律師.祝你幸福!!
暈哦~ 好傻的女人
你當年是不是等不急拉
摻了````怕怕
你家是姑娘還是兒子呀 趕快教他 不要走你們堵塞路哦`
善意的特醒
應該還是屬於事實婚姻!法律不外乎人情!法律也是在尊重人情的基礎上產生的!
因此你受到法律的保護,只是稍麻煩而已!!
你可以到婦聯尋求法律援助!律師會告訴你該怎麼做!
新的《婚姻法》已取消了事實婚姻,也就是說,現在法律不承認事實婚姻,只承認已登記有合法手續的婚姻。你最好找當地的律師諮詢1下,像你這樣的情況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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