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持有人是否可以立遺囑給非法定繼承人?與贈與有什麼分別,贈與要繳納多少稅?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歷史
  • 2023-01-21

財產持有人是否可以立遺囑給非法定繼承人?與贈與有什麼分別,贈與要繳納多少稅?芝士回答來自: 芝士回答 2021-08-23

財產持有人是否可以立遺囑給非法定繼承人?與贈與有什麼分別,贈與要繳納多少稅?

1、可以的:根據

我國繼承法第16條的

規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可

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法定繼承

人以外的人;

2、兩者的區別:

(1)繼承過戶根據本法第2條的規定,必

須在被繼承人死亡後,

才能開始,並且需要其他

第一序位法定繼承人全部到場辦

理公證手續;

(2)在遺囑繼承人不屬於被繼承人的法定第一序位繼承人(其父母、配偶、子

女之一)的前提下

,繼承過戶與贈與過戶沒有區別,都需要繳納契稅及其他稅費

(如:個人所得稅等)。

3、房屋贈與過戶的稅費:

(1)需繳納全額契稅(評估價

的3%)及印花稅,受贈者5年內

再次轉讓房產的,需交

營業稅;

(2)受贈者再轉讓房

產,還需繳納20%

的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為:應納個人

所得稅稅額=應納

稅所得額×20%;應納稅所得額=房產轉讓收入額-房產原值-合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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