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24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歷史
  • 2023-01-23

2018-05-24清寧時光17 2022-06-04

宋哲宗元祐八年(1093 )九月三日,高太后駕崩,哲宗正是親政,元祐九年(1094)四月十二日,哲宗下昭改年號為“紹聖”。

紹聖元年閏四月三日,第一道詔命下達,取消蘇軾端明殿學士、翰林侍讀學士稱號,撤銷他定州知州的職務,以左朝奉郎的身份任英州(今廣東英德)知州,正六品上;

沒過多久,第二道詔命下達,降蘇軾以左承議郎的身份擔任英州知州,正六品下;年近六十歲的蘇軾開始從河北定縣前往廣東英德。

接著,第三道誥命隨之而達:“詔蘇軾合敘復日不得與敘,仍知英州”,意思是仍然擔任英州知州,但是無法升遷。

六月,蘇軾到達安徽當塗時,接到朝廷釋出的第四次誥命:撤銷蘇軾左承議郎的身份,由英州知州降為寧遠軍(治所在今廣西容縣)節度副使,惠州(治所在今廣東惠陽東)安置,不得籤書公事。

人生真是一場笑話、一場大夢,經過了人生的奮鬥、磨難,蘇軾在人生軌道上轉了一大圈,又重新回到了被貶謫黃州時的境況,又一次成為沒有任何實際權力、由當地看管的犯官。這對蘇軾而言真是情何以堪!“四十七年真一夢,天涯流落淚橫斜”。

一貶再貶的現實,不僅讓蘇軾心生感嘆,也讓他意識到自己的命運已經發生了本質上的變化,他不再是一個外放的州官,而是一個“不得籤書公事”、聽候地方安置的罪人。當朝廷的第四次誥命下達之後,蘇軾依然決然地做出決定,不再像黃州時期那樣讓妻兒老小一家人都跟隨他,二十要獨自承擔所有的苦難。他不顧全家人的強烈反對,命蘇迨帶領家人到陽羨(今江蘇宜興)跟從蘇邁居住,自己只帶了小兒子蘇過、侍妾朝雲和兩位女傭繼續南下前往惠州。

蘇軾在惠州居住了三年左右,宋哲宗紹聖四年(1097)閏二月,朝廷的第五道詔命下達:“責授瓊州(治所在今海南瓊山)別駕(知州的佐官),昌化軍(治所在今海南儋州)安置,不得籤書公事。”

瓊州就是海南島,是被人們稱為“天涯海角”的地方,是當時堪稱最邊遠、最險惡的蠻荒之地,被貶到此實在是比滿門抄斬小一級的罪名。。

在如此之短的時間內,朝廷居然數改謫令,對蘇軾一貶再貶,可以看出政敵對待蘇軾的手段的狠毒,以及哲宗對他的厭惡之情。

與先前的被貶惠州相比,被貶海南島,意味著蘇軾的命運再次遭到重大轉折。這時蘇軾已是六十二歲的老人,人生七十古來稀,他認為自己“生還無期,死有餘責”,“垂老投荒,無復生還之望”。他決定,其他家人都留在惠州,他只帶蘇過一人前行。

在儋州,蘇軾的生活更加艱難。北宋時代的海南氣候惡劣,人煙稀少,極為偏僻荒涼,被中原人士視為十去九不還的鬼門關,生活條件比惠州艱苦得多。

但是,蘇軾在儋州,建房舍,命名“桄榔庵”,在精神的領域中永遠富足而不虞匱乏,他注意養生,努力的從細微的生活小事中尋找一個解脫自己心靈的途徑。當一個人的人生境界達到了足夠的高度時,面對生活中的種種不如意,自然會做到“寵辱不驚,看庭前花開花落;去留無意,看天上雲捲雲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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