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貝爾文學獎發展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繪畫
  • 2022-11-14

諾貝爾文學獎發展031040313陳 推薦於2016-02-20

淺談諾貝爾文學獎的由來以及發展

1、1895年諾貝爾文學獎的創立

諾貝爾在1895年11月27日寫下遺囑,將自己所有的財產3122多萬瑞典克朗用於設立基金,每年把產生的利息作為獎金,用於授予“一年來對人類作出最大貢獻的人”。根據諾貝爾所立的遺囑,瑞典政府在當年建立“諾貝爾基金會”,負責把基金的年利息按五等均分授予,文學獎就是其中之一。 2、諾貝爾文學獎的評選資格

諾貝爾文學獎金授予“近年來創作的或近年來才顯示出其意義的在文學方面創作出具有理想傾向的最佳作品的人”。因此,並不是所有的人都有資格參加諾貝爾文學獎的評選。可以參加諾貝爾文學獎評選的人主要分為四類:①瑞典文學院院士和各國相當於文學院士資格的人士;②高等院校文學教授和語言學教授;③諾貝爾文學獎得主;④各國作家協會主席。

3、諾貝爾文學獎的評選流程

每年9月,評委會將下一年提名諾貝爾文學獎候選人的名單發到各國各地,大約為600份邀請。收到邀請的提名人首先要自己遞交提名信,同事附上相關的資料(必須是次年2月1日24點前送至相應的頒獎機構)。

2月初,評選委員會先對不符合參選資格的提名信剔除,然後對透過稽核資格的提名進行集中的登記,再交由文學院稽核。隨後,評委會根據評選標準篩選候選人,經過此次篩選。最終篩選出15—20人的“複選名單”,再次送至文學院稽核。

5月底,評委會提出一份5人的“評選名單”,第三次送至文學院稽核。在此期間,文學院有權利在院會上修改名單,更換或新增人選。

6月—9月中旬,文學院全體院士閱讀五名候選人的作品,隨後每一位評委寫出自己的推薦報告。9月中旬,文學院開始進行最終的評選。但是,評獎機構有一票的否決權,可以反對評委會一致的推薦,並且不接受任何理由的上訴。

4、諾貝爾文學的頒獎

整個複評的時間少則只需兩週多,多則需要四周。同時,每星期四晚上進行討論、評議、表決,直到有一名候選人得票超過投票數的半數以上。

諾貝爾文學獎的公佈時間一般是在10月份的第一個星期四。頒獎機構只公佈最後的評選結果,以及相關讚辭,其他所有事項均予以保密。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每年12月10日為“諾貝爾日”,即諾貝爾祭辰,莊嚴隆重的諾貝爾授獎大典分別在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和挪威首都奧斯陸兩地舉行。

文學獎最終的得主由瑞典國王在斯德哥爾摩音樂廳舉行的儀式上授獎。諾貝爾獎的每個得主除了可以得到一張相應獎金的支票外,還可以得到一張獎狀以及一塊塑有諾貝爾頭像的金質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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