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在實習期間發生的"工傷"怎麼處理?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寵物
  • 2023-01-04

學生在實習期間發生的"工傷"怎麼處理?su326087 推薦於2019-11-16

學生在實習期間,不屬於實習單位的職工或僱工,與實習單位並未簽訂勞動合同,雙方沒有構成勞動關係,因此,學生在實習期間發生的意外傷害事故,不能認定為工傷,也不能按工傷保險制度的規定處理,而是應當依據民事傷害賠償的法律法規去處理(一般應根據事故中實習單位和學校的管理職責大小和學生有無過錯來決定如何處理)。

1、工傷,又稱為產業傷害、職業傷害、工業傷害、工作傷害,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活動有關的活動時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傷害和職業病傷害。

2、工傷是工作傷害的簡稱,亦稱職業傷害(occupational injuries),是指生產勞動過程中,由於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機體組織的突發性意外損傷,如因職業性事故導致的傷亡及其急性化學物中毒。

3、用人單位申請工傷認定:當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的的場合,用人單位應當依法申請工傷認定,此係其法定義務。

學生在實習期間發生的"工傷"怎麼處理?萌新小主 推薦於2019-08-08

學生在實習期間發生的意外傷害事故,不能認定為工傷,也不能按工傷保險制度的規定處理,而是應當依據民事傷害賠償的法律法規去處理(一般應根據事故中實習單位和學校的管理職責大小和學生有無過錯來決定如何處理)。

說明

(1)實習生不適用工傷並不意味著“傷了白傷”,受害人仍可以人身損害賠償起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實習期間,由公司對學生進行現場監督管理,公司是受益人,兩者之間的關係實際上形成了僱傭關係,所以,受傷的學生應該向公司主張賠償。

(2)從法律角度看,學生實習階段與用人單位之間不成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與實習學生不存在勞動關係,不受《勞動合同法》調整和保護,也不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3)實習生目前仍不受《勞動法》等調整勞動關係的法律法規的直接保護,但這並不意味著法律規定的勞動最低標準和條件等通通可以不遵守。

(4)當然,目前司法部門處理實習生與用人或用工單位糾紛時,雖然會參照審理勞動關係同類糾紛的標準處理,但在工資或報酬、津貼的支付、傷亡事故的處理等方面,標準不清晰、不統一的情況仍非常突出,特別是在因為工作原因導致的實習生傷亡方面的處理更是五花八門。

(5)工傷亦稱“公傷”、“因工負傷”。職工在生產勞動或工作中負傷。根據國家規定,執行日常工作及企業行政方面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從事緊急情況下雖未經企業行政指定但與企業有利的工作,以及從事發明或技術改進工作而負傷者,均為工傷。

1953年1月2口政務院修正公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規定,工人與職員因工負傷,其全部診療費、藥費、住院費、住院時的膳食費與就醫路費均由企業行政負擔;醫療期間工資照發;確定為殘廢時,視其殘廢程度,由勞動保險費中按月付給因工殘廢撫卹費或因工殘廢補助費。

學生在實習期間發生的"工傷"怎麼處理?法律人趙哥 2020-12-30

實習生在工作期間受傷,會被認定為工傷嗎?實習的你可要留心了!

學生在實習期間發生的"工傷"怎麼處理?今日我說法 202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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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您好,學生在實習中發生事故遭受傷害,應按一般人身侵權損害賠償處理。即根據學校、實習單位、加害人、實習學生自己等四方是否有過錯,來決定民事賠償責任的承擔。有實習合同的,可循學校與企業之間簽訂的實習合同協商賠償事宜,也就是說,依據合同約定的權利與義務並在區分責任的前提下進行賠償,達成賠償協議;無實習合同又協商不了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救濟。【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提問

我們是製造業企業,現有學生來我公司實習,有學校的實習協議,協議如何籤,安全責任這一塊

回答

您好,一般實習生安全責任劃分以工作跟生活兩部分區別,即在工廠由公司負責,立場學生自負,但建議給學生也買保險,最基本險種是僱主險,可以根據員工流動增除人員。

提問

那意思是實習期間在崗時間出現安全事故就律由公司負責,學校不負責嗎 這種的那家企業敢接受實習生啊[微笑]

回答

安全事故本身就主要由施工方來負責,貴公司可以透過協議規定規避責任,約定由學生或者學校負責,只是需要對方同意。

提問

這樣啊,好呢

回答

感謝您的諮詢,希望我的回答能帶給您幫助[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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