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外出管理制度
- 2022-03-19
公司員工臨時外出管理制度
一、有下列事情者,可申請外出:
1。上級交代必須馬上辦理的事務。
2。偶發事件需要馬上外出處理。
3。行政事務,必須馬上趕辦或計劃辦理。
二、外出時間規定:
視地點之遠近,事情之繁簡。
三、外出前,應事先填妥“臨時外出申請單”,報本部門負責人核准。離開公司時,憑此條到行政人事部前臺進行登記,返回後到前臺備案。
四、臨時外出的核準許可權如下:
1。普通員工:由部門經理核准。
2。部門經理:由總監核准,部門未設總監的,由總經理核准。
五、外出注意事項:
往返請注意交通安全,如未能在規定時間返回者,應先行與主管領導聯絡並重新到行政人事部備案。
六、本辦法由行政人事部制定,經總經理核定後實施,其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