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證明一件事發生不晚於某時間
- 2022-08-29
證明不早於很簡單
比如說 我說今天發生了某某國際大事 在今天之前是沒有人知道的 所以“現在”的時間比這個發生國際大事的時間晚
那麼不早於怎麼辦?
就是說我是第一個發現某件事的人,但是我想保密著,然後我做一件什麼樣的事?或者留下怎麼樣的一個證據,可以證明這件事足夠早,不晚於某些時間?
證明某個特定的時間點(段)
方案一:連續的特定事件,比如錄影——先把你想要證明的東西拍下來,然後“連續”(一定要連續不能斷)拍攝,某個商場正在打折,你拍攝到促銷的紙質廣告或電子屏上面有活動時間,同時錄音到商場裡播音(今天是夏季購物節“最後一天”,請大家莫失良機……),然後到了飯店,拍攝到廣告裡今日特價(8。9日螃蟹20元一隻)……,吃完飯開了張機打發票(有時間)
方案二:無利益關係的第三方書面、口頭證明,人越多越好。
方案三:電子郵件有時間,實體郵件有時間。
方案四:公證,這裡比較複雜,一定要先諮詢,並不是什麼事情都能公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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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法律專業人士,這問題我想過,都是推測,僅供參考。
你和新聞聯播同拍一個影片就能證明那件事在特定的時間讓你發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