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規定案件可以移送管轄幾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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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2-07

民事訴訟法規定案件可以移送管轄幾次w1572407712013-07-01

一、民事訴訟法規定案件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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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移送管轄幾次?

民事訴訟法沒有規定案件可以移

送管轄幾次,根據《民事訴訟法》第36條規定:“人民法院發現

360問答

受理的案件不屬於本法院

參態而須樂楊杆衣執低宜

管轄的,應當移送給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

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移送的人

民法院認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規定不屬於該院管轄

的,應當報請上級人民法

院指定管轄,不得再自行移送。”

貨也略礎具質定圍設散這

據此規定,移送管轄的適用

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人民法院已經

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經審查不歸本法院管轄的,不存在移送管轄問題,應告

知當事人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起訴。

(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對該案無管轄權。依法享

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才有權行

使審判權,因此無

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無權審理案件。

(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

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轄權。

這是對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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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隨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轄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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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移送。

二、民事案件審理期限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格執行案件審

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規定

》的規定,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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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個月;有特殊情況

需要延長的,經法院院長批准,可

以延長6個月,還需延長的

應垂客某將十體色該

,報請上一級人民

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長3個月。

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民事案件,期限為3個月。

適用特別程式審理的民事案件,期限為30日;有特殊情況

需要延長的,經法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30日

最三府給玉開活下既

,但審理選民資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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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必須在選舉日前審結。

三、民事法院立案的條件

1、原告是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

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

、理由;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

移務地萬織礦滿

訟範圍和受訴人民法

停提有斤

院管轄。

其實法院在移送管轄權

之前,法院本身就會確認移送的法

院對該案是具有管轄權的

之風

,同一起民事糾紛

按除界且難果貨全再河壞

總不可能由各法院之間來回的進行移送。通常案件被移送管轄一次之後,管轄權

味氣地限室低

問題就不會再發生什麼

電早承常氧位

變動了。但原告最後還是在一開始就確立好了管

權依觀措特則雷動導協勞

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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