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弁傳翻譯(全文啊)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詩詞
  • 2021-11-17

朱弁傳翻譯(全文啊)feiwozhong 2009-12-20

金人迫弁①仕劉豫,且怵之曰:“此南歸之漸。”弁曰:“豫乃國賊,吾嘗恨不食其肉,又忍北面臣之,吾有死耳。”金人怒,絕其餼遺以困之。弁固拒驛門,忍飢待盡,誓不為屈。金人亦感動,致禮如初。久之,復欲易其官,弁曰:“自古兵交,使在其間,言可從從之,不可從則囚之、殺之,何必易其官?吾官受之本朝,有死而已,誓不易以辱吾君也。”且移書耶律紹文等曰:“上國之威命朝以至,則使人夕以死,夕以至則朝以死。”又以書訣後使洪皓曰:“殺行人非細事,吾曹遭之,命也,要當捨生以全義爾。”乃具酒食,召被掠士夫飲,半酣,語之曰:“吾已得近郊某寺地,一旦畢命報國,諸公幸瘞②我其處,題其上曰:‘有宋通問副使朱公之墓’,於我幸矣。”眾皆泣下,莫能仰視。弁談笑自若,曰:“此臣子之常,諸君何悲也?”金人知其終不可屈,遂不復強。《宋史•朱弁傳》

注:①弁:朱弁(1085~1144),字少章,今江西婺源人,朱熹族叔祖。建炎中,以通問副使赴金,為金拘留。紹興初,金人逼仕偽齊,誓死不屈,被留十六年始得歸。 ② 瘞:深埋入地。

1.下列句子中加點的詞語的意義,與現代漢語相同的一項是

A.又忍北面臣之 B.金人亦感動

C.則使人夕以死 D.殺行人非細事

2.對下列句子中加點詞的解釋,正確的一項是

A.金人迫弁仕劉豫 仕:學習 B.吾嘗恨不食其肉 恨:遺憾

C,金人亦感動,致禮如初 致:表達 D.於我幸矣 幸:寵幸

3.分別比較下列兩組句子中加點的詞的用法,判斷正確的一項是

① 絕其餼遺以困之 ② 誓不易以辱吾君也

③ 久之,復欲易其官 ④ 吾曹遭之,命也

A.兩個“以”字相同,兩個“之”字不同。 B.兩個“以”字不同,兩個“之”字相同。

C.兩個“以”字相同,兩個“之”字也相同。D.兩個“以”字不同,兩個“之”字也不同。

4.下列各個句子在文中的意思,不正確的一項是

A.此南歸之漸——這樣你才有希望南歸 B.復欲易其官——又想交換其他的官員

C.有死而已——只有一死罷了 D.又以書訣後使洪皓——又寫信給後使洪皓訣別

5.以下句子分別編為四組,能夠表現朱弁寧死不屈精神的一組是

① 固拒驛門,忍飢待盡 ② 復欲易其官 ③ 誓不易以辱吾君也④ 要當捨生以全義矣 乃具酒食,召被掠士夫飲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6.下列敘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項是

A.朱弁不肯與劉豫合作,不甘做劉豫手下的官員,主要原因是認為他們兩人志不同,道不合,不足與謀。

B,朱弁忠貞愛國,面對敵人或“困之”或“易其官”這些軟硬兼施之舉,絲毫沒有屈服動搖。

C.朱弁早已把生死置之度外,他具酒食,召被掠士夫飲,坦然交代身後事,進一步表明了他愛國的心志。

D.朱弁謝絕了眾人的勸告,沒有放棄死的念頭,談笑自若,反而不明白諸君悲痛什麼。

參考答案

1.B(B,思想感情受影響而激動,引起同情或嚮慕 A.古義:面北 C.古義:指出使之人,代“我” 今義:令人,讓人 D.古義:使者)

2.C(A.做……官員 B.痛恨 D。滿意)

3.A(以:來,連詞,表目的關係; 之:音節助詞/殺掉使者這件事,代詞)

4.B ;5.C;

6.D(眾人沒勸告他不要死,只是為他的精神感動及為他惋惜)

參考譯文:

金方逼迫朱弁做叛臣劉豫的官員,並且騙他說:“這樣你才有希望南歸。”朱弁說:“劉豫是我們的國賊,我曾經恨不能吃他的肉,又怎能做他的臣下?我只有死。”金人很生氣,斷絕了他的飲食來折磨他。朱弁堅守著驛門,忍受著飢餓等死,誓不屈服。金人也受了感動,對待他禮貌如初。後採時間長了,又想讓他當官,朱弁說:“自古交兵,使者在他們中間,使者的話可以聽從的就聽從,不可以聽從的就囚禁使者、殺掉使者,何必讓他做官呢?我的官職是本朝任命的,現在只有死了,絕不會失節做金官來使我們國君受辱。”並且寫信給耶律紹文等人說:“您國封我官的命令早晨來到,那麼我就晚上死,晚上來到就早晨死。”又寫信給後使洪皓訣別說:“殺掉使者不是小事,我們如果趕上,是命中註定的,我們應當捨生來全義。”於是就準備了酒菜,召集被扣留計程車大夫喝酒,酒飲半酣,朱弁告訴他們說:“我已經看好近郊的一個墓地,一旦我犧牲報國,諸位請把我埋在那個地方,在上面寫上‘有宋通問副使朱公之墓’,我就很滿意了。”眾人都流下了眼淚,不能抬起頭來。朱弁談笑自如,說:“這是做臣子的常情,諸位悲痛什麼呢?”金人知道他終不可屈,於是也就不再強迫他了。

是這個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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