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總督和巡撫職責有什麼區別?
- 2022-04-29
清朝的總督和巡撫是封疆大吏,乃是平級,直接向皇帝負責,誰也不怕誰!
當然,從表面上來看,總督是要大於巡撫的!
首先從官級品階上來講,總督更大。在清朝官制中,總督一般是正二品,但總督基本都會加尚書銜,所以是從一品;而巡撫則是從二品,加的是侍郎銜,就是正二品。怎麼算都比總督低半級。
而且從管轄的區域來講,總督多是數省之地,遠比只管一省的巡撫要管得寬!而且由於職務上的關係,總督對於轄區之內的巡撫,有節制之權。
但事實上,在本省者一畝三分地上,巡撫並不弱於總督。
因為巡撫是本省的最高行政長官,地方的一切都是歸他管,其名就是代天子“巡行天下,撫軍安民”。
而總督更多的是一個“督察”作用,雖然名義上有著更偏向于軍務,至於民政方面,他基本插不上手!
所以兩者其實是有分工的,一般是總督督軍務,巡撫管民政;但是,這個分工不是太明確,因為不管是軍務還是民生,那就得涉及財政啊!
這也是督撫之間的矛盾源頭,誰都得花錢!
特別是到了清朝後期,八旗綠營逐漸退出歷史舞臺,自己建軍的團練鄉勇成為主力,那些當總督的封疆大吏們為了養軍,更是想要把錢攥在自己手裡。但是巡撫安民治地那也得花錢啊,所以兩者一般都搞不好。
舉個例子,當年的兩江總督曾國藩和江西巡撫沈葆楨因為江西財政一事鬧掰,其源頭就是因為曾國藩想以總督的名義拿下江西的財權,以貼補軍用。但江西巡撫沈葆楨不同意,一分錢都不給。
曾國藩忍無可忍,只得參了沈葆楨一本,結果朝廷各打五十大板,一人一半。
由此看得出來,朝廷對於督撫的一個態度,其目的就是想讓雙方權力平等,相互制衡,防止“一把手”做大,導致“諸侯作亂”的情況出現。
一般來講,一地督撫斗的越厲害,朝廷越容易控制。如果他們和和氣氣,那朝廷倒是有些不安了。
所以有時候朝廷還會搞出督撫同城的伎倆來,即將總督和巡撫的治所都安在一個地方,比如湖廣總督與湖北巡撫同駐武漢、兩廣總督與廣東巡撫同駐廣州,目的就是想讓二者多搞事情。
所以總的來說,總督和巡撫之間,雖然品階俸祿有差距,但並不存在上下級關係,沒有誰命令誰一說,他們都是對皇帝負責,有著一定的分工。
當然了,這是在和平時期,如果是在戰爭時期,一切以軍務為重,巡撫就得聽總督的了!
他們在權力上是有所不同的。巡撫掌握的只有行政事務,而總督可以掌握經濟,還有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