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列傳第八十二孫交翻譯
- 2022-10-24
明史 卷一百四十 列傳第二十八
民賴以少安。
未幾,永嘉侯朱亮祖至,數以威福撼同,同不為動。土豪數十輩抑買市中珍貨,
稍不快意,輒巧詆以罪。同械其魁通衢。諸豪家爭賄亮祖求免。亮祖置酒召同,從
容言之。同厲聲曰:“公大臣,奈何受小人役使!”亮祖不能屈也。他日,亮祖破
械脫之,借他事笞同。富民羅氏者,納女於亮祖,其兄弟因怙勢為奸。同覆按治,
亮祖又奪之去。同積不平,條其事奏之。未至,亮祖先劾同訕傲無禮狀。帝不知其
由,遂使使誅同。會同奏亦至。帝悟,以為同職甚卑,而敢斥言大臣不法事,其人
骨鯁可用。復使使宥之。兩使者同日抵番禺,後使者甫到,則同已死矣。縣民悼惜
之,或刻木為主祀於家,卜之輒驗,遂傳同為神雲。
當同未死時,布政使徐本雅重同。同方笞一醫未竟,而本急欲得醫,遣卒語同
釋之。同岸然曰:“徐公乃亦效永嘉侯耶?”笞竟,始遣。自是上官益嚴憚,然同
竟用此取禍。
先是有歐陽銘者,亦嘗以事抗將軍常遇春。
銘,字日新,泰和人。以薦除江都縣丞。兵燹後,民死徙者十七八。銘招徠拊
循,漸次復業。有繼母告子不孝者,呼至案前,委曲開譬,母子泣謝去,卒以慈孝
稱。嘗治廨後隙地,得白金百兩,會部符徵漆,即市之以輸。遷知臨淄。遇春師過
其境,卒入民家取酒,相毆擊,一市盡譁。銘笞而遣之。卒訴令罵將軍,遇春詰之。
曰;“卒,王師,民亦王民也。民毆且死,卒不當笞耶?銘雖愚,何至詈將軍?將
軍大賢,奈何私一卒,撓國法?”遇春意解,為責軍士以謝。後大將軍徐達至,軍
士相戒曰:“是健吏,曾抗常將軍者,毋犯也。”銘為治廉靜平恕,暇輒進諸生講
文藝,或單騎行田間,課耕穫。邑大治。秩滿入覲,卒。
盧熙,字公暨,崑山人。兄熊,字公武,為兗州知府。時兵革甫定,會營魯王
府。又浚河,大役並興。熊竭心排程,民以不擾。後坐累死。熙以薦授睢州同知。
有惠愛,命行知府事。適御史奉命搜舊軍,睢民濫入伍者千人,檄熙追送。熙令民
自實,得嘗隸尺籍者數人畀之。御史怒,系曹吏,必盡得,不則以格詔論。同官皆
懼。熙曰:“吾民牧也。民散,安用牧?”乃自詣御史曰:“州軍籍盡此矣。迫之,
民且散,獨有同知在耳,請以充役。”御史怒斥去,堅立不動。已,知不能奪,乃
罷去。後卒於官。貧不能喪,官為具殮。喪歸,吏民挽哭者塞道,大雨,無一人卻
者。
又王士弘者,知寧海縣。靖海侯吳禎奉命收方氏故卒。無賴子誣引平民,臺、
溫騷然。士弘上封事,辭極懇切。詔罷之,民賴以安。
倪孟賢,南昌人。知麗水縣。民有賣卜者,幹富室不應,遂詣京告大姓陳公望
等五十七人謀亂。命錦衣衛千戶周原往捕之。孟賢廉得實,謂僚屬曰:“朝廷命孟
賢令是邑,忍坐視善良者橫被茶毒耶?”即具疏聞。復令耆老四十人赴闕訴。下法
司鞫實,論告密者如律。
又樂平奸民亦詣闕訴大姓五十餘家謀逆,饒州知州郎敏力為奏辨。詔誅奸民,
而被誣者得盡釋。
青文勝,字質夫,夔州人。仕為龍陽典史。龍陽瀕洞庭,歲罹水患,逋賦數十
萬,敲撲死者相踵。文勝慨然詣闕上疏,為民請命。再上,皆不報。嘆曰:“何面
目歸見父老!”復具疏,擊登聞鼓以進,遂自經於鼓下。帝聞大驚,憫其為民殺身,
詔寬龍陽租二萬四千餘石,定為額。邑人建祠祀之。妻子貧不能歸,養以公田百畝。
萬曆十四年,詔有司春秋致祭,名其祠曰“惠烈”。
贊曰:太祖起閭右,稔墨吏為民害,嘗以極刑處之。然每旌舉賢能,以示勸勉,
不專任法也。嘗遣行人齎敕並鈔三十錠、內酒一尊,賜平陽知縣張<石楚>。又建陽知
縣郭伯泰、丞陸鎰,為政不避權勢,遣使勞以酒醴,遷其官。丹徒知縣胡夢通、丞
郭伯高,金壇丞李思進,坐事當逮,民詣闕,言多善政。帝並賜內尊,降敕褒勞。
永州守餘彥誠、齊東令鄭敏等十人坐事下獄,部民列政績以請,皆復官。宜春令沈
昌等四人更擢郡守。其自下僚不次擢用者,寧遠尉王尚賢為廣西參政,祥符丞鄒俊
為大理卿,靜寧州判元善為僉都御史,芝陽令李行素為刑部侍郎。至如懷寧丞陳希
文、宜興簿王復春,先以善政擢,已知其貪肆,旋置重典。所以風厲激勸者甚至,
以故其時吏治多可紀述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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