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論賽質詢和駁論的區別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詩詞
  • 2022-11-14

辯論賽質詢和駁論的區別chenchen9223 2020-10-13

辯論賽環節通常分為:陳詞環節和交鋒環節。攻辯是相對陳詞的一個概念,指用來交鋒的那個環節/位置。

一對一辯論分為規定攻防方向的辯論和不規定的辯論。前者是在規則中有規定其中一方只能回答問題不能主動發問的,後者沒有。後者一般叫做“對辯”,有點類似一對一的自由辯。前者我們暫且稱之為“攻辯”。

對辯一般是分別計時,時間相同,類似自由辯論。

攻辯一般有三種計時方式:攻守雙方共同計時、攻守雙防分別計時、攻方計時守方不計時。

攻辯中有可以打斷的和不能打斷的。攻方可以打斷守方發言的規則一般出現在攻守雙防共同計時的規則裡,或是守方不計時的規則裡,防止守方拖時間。不能打斷的就不解釋了。

所以所謂“攻辯”中一般有三種類型(其他型別由於種種原因往往不在現在賽制中採用):

(1)攻守共同計時,可以打斷

(2)攻守分別計時,不能打斷

(3)只有攻方計時,可以打斷

至於這三種具體叫什麼,就看大家喜歡了。。。你既可以認為(1)(3)帶打斷所以叫質詢,也可以認為(3)守方可以無限發言所以叫盤問,也可以認為(3)可以無限打斷對方所以叫拷問,也可以認為(1)雙方共同計時所以叫快問快答。。。具體名稱根本不重要。

早年電視辯論的攻辯環節只有盤問賽制,09年以後質詢賽制開始流行。早年的許多國辯隊伍裡,辯位只分為兩種:陳詞手(一四辯)和攻辯手(二三辯),然後分開訓練。現在的賽制變得非常複雜了,一二三四都有活幹,所以訓練也細分了,出現了諸如駁論手之類的新工種。

其實“攻辯”這個概念並不科學,比如像15年亞太這種打岔賽制(仿BP),很難說哪個位置是攻辯手了。

盤問是98全辯開始的,那時候就叫攻辯環節。盤問的特點是提問方不可以打斷,因此盤問的優點是雙方一般不會像質詢那樣撕逼。但是盤問這個賽制臺有利於回答方了,以至於回答方鬼扯的時候,提問方根本無可奈何(因為沒法打斷),所以我們學校以前用攻辯賽制的時候,出現瞭如下一幕:

問方:“請問對方辯友,XXXXXXXXX”

答方:“啊?沒聽清,請複述一遍。”

問方:“那我複述一遍吧,XXXXXXXXX”

答方:“還是沒聽清!”

問方:“不會吧,那我再複述一遍,XXXX”(時間到)

答方:“雖然沒聽清對方的問題,但是我還是闡述一下我方對這個辯題的理解吧。。。。”

在最早的賽制,提問方只有30秒時間問問題,還不可以打斷。因此許多回答方都用很短的時間迴避掉問題,然後剩下的時間用來做一個小陳詞。所以雖然是交鋒環節,但其實比賽依舊毫無交鋒。

大家可以搜一下05國辯半決賽,世新大學VS香港科技大學的比賽,連黃執中面對回答方的惡逃都沒什麼好辦法,只好問:“我剛才問了什麼?”來嘲諷,但還是輸了比賽。

當然後來的組織者們為了解決這一問題進行了很大的改進,比如捭闔的賽制裡面,提問方提問時間有100秒,回答方140秒,而且回答有時長限制,這就使得回答方不得不進行迴應。

質詢最早就是歐美政策性辯論帶來的,也就是問方可以打斷的交鋒環節,早年在大陸是沒有的,後來隨著政策性辯論傳入大陸。一開始的時候備受質疑,現在許多老辯手還反對質詢,認為質詢可以打斷導致了辯論賽變成了撕逼吵架。

然而我覺得,質詢是非常合理的賽制,由於提問方可以打斷,因此回答方必須正面迴應問題。雖然這讓許多初學者學會了無限打斷的無恥打法,但對於稍高水平的比賽而言,質詢都是更有效率、更能帶動討論深入、更有意義的賽制。

所以總結一下:

攻辯,一般(注意這個詞)是指盤問或者質詢,在大陸更多是指盤問;

質詢,提問方可以打斷,因此一般情況下有利於提問方;

盤問,提問方不可以打斷,因此一般情況下有利於回答方;

有些賽制比如奧瑞剛,質詢時間有4分鐘甚至更多,這使得回答方徹底沒有迴避的空間,也更有利於比賽的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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