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曾上三大禮賦給唐玄宗並因此獲得官職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詩詞
  • 2021-08-16

誰曾上三大禮賦給唐玄宗並因此獲得官職歌吟鈴子 2017-03-11

杜甫。

杜甫,字子美,本襄陽人,後徙河南鞏縣。曾祖依藝,位終鞏令。祖審言,位終膳部員外郎,自有傳。父閒,終奉天令。

甫天寶初應進士不第。天寶末,獻《三大禮賦》。玄宗奇之,召試文章,授京兆府兵曹參軍。

天寶六年,玄宗詔天下“通一藝者”到長安應試,杜甫也參加了考試。由於權相李林甫編導了一場“野無遺賢”的鬧劇,參加考試計程車子全部落選。科舉之路既然行不通,杜甫為實現自己的政治理想,不得不轉走權貴之門,投贈干謁等,但都無結果。他客居長安十年,奔走獻賦,鬱郁不得志,仕途失意,過著貧困的生活,“舉進士不中第,困長安”

天寶十年正月,玄宗將舉行祭祀太清宮、太廟和天地的三大盛典,杜甫於是在天寶九載冬天預獻三《大禮賦》,得到玄宗的賞識,命待制在集賢院,然而僅得“參列選序”資格,等候分配,因主試者仍為李林甫所以沒有得到官職。

天寶十四年,杜甫被授予一個河西尉這種小官,但杜甫不願意任此“不作河西尉,淒涼為折腰”的官職,朝廷就將之改任右衛率府兵曹參軍(低階官職,負責看守兵甲器杖,管理門禁鎖鑰)。但是這離三大禮賦時間已經很久了。

《新唐書·玄宗紀》載:“(天寶)十載正月壬辰,朝獻於太清宮。癸巳,朝享於太廟。甲午,有事於南郊,大赦,賜侍老粟帛,酺三日。” 《資治通鑑·唐紀三十二·玄宗天寶十載》亦云:“春,正月,壬辰,上朝獻太清宮;癸巳,朝享太廟;甲子(當作“甲午”),合祭天地於南郊,赦天下,免天下今載地稅。”這就是所謂的“三大禮”。杜甫“適遇國家郊廟之禮,不覺手足蹈舞,形於篇章”,《進〈三大禮賦〉表》),遂作《朝獻太清宮賦》、《朝享太廟賦》、《有事於南郊賦》,即所謂《三大禮賦》,投延恩匭以獻。但關於杜甫獻賦的時間,歷史上有三說:天寶九載冬、十載、十三載。而現今學術界基本認定的十載獻賦說,實是千年誤讀。正確的說法,應該是杜甫於天寶九載冬預獻三賦。這一年(天寶九載(750))杜甫三十九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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