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公證需要什麼手續
- 2023-01-02
法律分析:1、土地登記申請;
2、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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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調查;
3、權屬稽核;
4
、註冊登記;
5、核發或者更換、登出土
來自
地證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十一
條 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
(一)合同;
(二)繼
堅看種量志理滑輕缺強呢
承;
(三)委託、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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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遺囑;
(四)
財產分割;
(五)招標投標、拍賣;
(六)婚姻狀況、親屬關係、收養關係;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
(八)公
司章程;
(九)保全證據;
(十)
文書上的簽名、印鑑、日期,文書
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
或者其他組織自願申請辦理的其他
公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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